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决定信息公示台帐 (行政处罚2026.5.15)
来源: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6-05-15 17:25
| 序号 | 执法类别 | 案由 | 文书编号 | 执法结论 | 行政执法决定相对人 | 作出决定的机关 | 作出决定的日期 | 备注 |
| 1 | 行政处罚 | 张桦、覃军、覃有宁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鹿农(渔业)罚〔2026〕2号 | (一)没收渔获物5.75千克; (二)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其中张桦罚款壹仟伍佰元整(¥1500)、覃军罚款壹仟伍佰元整(¥1500)、覃有宁罚款壹仟伍佰元整(¥1500); (三)没收电瓶3个、逆变器2个、电鱼竿2根、编织袋1个。 |
张桦、覃军、覃有宁 |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 2026/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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