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林业局】执法决定信息公示台账2026.8.28

来源: 鹿寨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 2026-08-28 16:00
鹿寨县林业局执法决定信息公示台账
序号 执法类别 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执法结论 行政执法决定相对人 作出决定的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行政处罚 擅自在风景名胜区从事建设活动 鹿林执罚字〔2026〕第031号 责令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个月内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养殖场拆除,恢复原地貌。 韦宏毅 鹿寨县林业局 2026/8/21
2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鹿林执罚字〔2026〕第034 号 1.责令你单位在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4.911亩×6998.11元=34367.7元)0.5倍的罚款共计17183.85元。
鹿寨县远柳养猪场 鹿寨县林业局 2026/8/26



×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导航

【鹿寨县林业局】执法决定信息公示台账2026.8.28

来源: 鹿寨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 2026-08-28 16:00   
鹿寨县林业局执法决定信息公示台账
序号 执法类别 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执法结论 行政执法决定相对人 作出决定的机关 作出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行政处罚 擅自在风景名胜区从事建设活动 鹿林执罚字〔2026〕第031号 责令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个月内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养殖场拆除,恢复原地貌。 韦宏毅 鹿寨县林业局 2026/8/21
2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鹿林执罚字〔2026〕第034 号 1.责令你单位在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4.911亩×6998.11元=34367.7元)0.5倍的罚款共计17183.85元。
鹿寨县远柳养猪场 鹿寨县林业局 2026/8/26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