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6〕94号:关于印发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6-12-31 00:54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6〕94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30日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

  

                   

  

 录

  

..................................................... 4

  

第一章  环境保护形势...................................... 5  

  

第一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5  

  

第二节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4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指标..................... 1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20

  

第三节  规划指标....................................... 21  

  

第三章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 23

  

第一节  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3  

  

第二节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27  

  

第三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护土壤环境质量............ 29  

  

第四节  加强噪声管控,创建宜居环境..................... 31  

  

第五节  实施重点管控,保障环境安全..................... 33  

  

第六节  强化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 35  

  

第七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37  

  

第八节  强化环保约束和倒逼机制,推动生态经济发展....... 39  

  

第九节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45  

  

第十节  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保障环境安全............. 48  

  

第四章  重点工程....................................... 49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4  

  

附图一  鹿寨县生态功能区划图

  

附图二  鹿寨县重要生态功能区分布图

 

前 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首次明确了“五位一体”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内的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总体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严格执法、依法治污的环境保护理念。“十二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的高度,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我国历史上有了历史性的转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时代考验。“十三五”时期,鹿寨县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土壤、水、大气等环境要素供需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约束将越来越强。为推进鹿寨县环境保护的科学发展,继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实现碧水蓝天,建设美丽鹿寨县的总体目标,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柳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鹿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环保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县深入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力度,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为主线,致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抓好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为抓手,以稳步提升县级环境监察与监测能力作为基础,坚持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的态势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柳州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范围内,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得到有序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得到发展壮大,基本完成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目标。

  (一)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十二五”期间,鹿寨县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遵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做到从项目入驻到项目审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建成运营,全程跟踪“一站式”管理服务。“十二五”期间,鹿寨县依法审批登记表项目763个,报告表(书)项目1984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86个。

  全县紧紧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按照“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量”的工作思路,从实际出发,强化环境管理,以工程减排为核心,以结构减排为重点,编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纳入到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污染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减排调度会等,对减排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减排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共实施减排项目28个(其中工业源减排项目10个、生活活减排3个、农业源减排项目12个、结构减排项目3个),全面完成柳州市政府下达给鹿寨县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到2015年末,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7782.52吨;氨氮排放总量为715.55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5981.8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311.95吨。

 

  

 

  

 

  

 

  

专栏1   “十二五” 期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

  

 

  

 

  

(二)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十二五”以来,鹿寨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以生态工业为特色,以循环经济发展为重点,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强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环境治理,有效地推进了生态工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十二五”期间,先后划定县城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开展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期检查制度,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每月至少1次的检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检查。定期对全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每季度对鹿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1次61个基本项的采样分析、每两年进行1次109项全项的采样分析。严把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对不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鹿寨县2012-2014年全县设地表水水质监控断面为5个,分别为黄冕百鸟滩、鹿寨甘洲、鹿寨对亭、雒容大糯、江口渔村监测断面。2015年地表水水质监控断面更改为3个:黄冕百鸟滩、鹿寨甘洲、鹿寨对亭。2012、2013、2014、2015年全年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为:64%、86%、95%、100%。

  

 鹿寨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全县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昼间、夜间噪声均达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二五”期间,鹿寨县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生态城镇、生态工业的发展。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完善农村土地、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通过土地整治,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把生态村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建成了3000多亩查比生态葡萄园,形成了公司+农户,农业旅游观光+规模化农业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鼓励扶持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全县成立了农村合作社279个,以果蔬种植为特色产业,全县种植蔬菜29.04万亩,种植水果18.2万亩,其中8000亩鹿寨密橙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大乐岭600亩茶园获得了有机茶认证。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积极开展退耕万林、封山育林和植树造林活动,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2万亩。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建设成果0.88万亩,完成人工造林21.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58.12%。以水源林、生态公益林及园林绿化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拉沟县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新建保护区检查站1处,安装了标桩标牌,使全县17.25万亩自然保护区面积得到有效巩固。

  

“十二五”期间,鹿寨县以生态创建为载体,积极有序推进全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鹿寨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于2010年通过专家论证并颁布实施,2015年9个乡镇的环境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并颁布实施,总共60个行政村获得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已完成全县各乡镇50%生态村的创建任务。

  

 

  

 

  

专栏2  “十二五” 期主要生态示范创建成果

  

    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等荣誉称号,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获批成为广西县级第一家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点。

  

广西鹿寨香桥岩溶国家地质公园2013年荣获“中国最美地质公园”称号,2014年被评为柳州市科普教育基地,2015年被评为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和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

  

 

  

 

  

(四)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大

  

通过“美丽鹿寨·清洁乡村”、“美丽鹿寨·生态乡村”及生态示范创建,制定了《乡村建设长效保洁方案》、《“生态乡村”活动“三线二区九园”建设实施方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鹿寨·清洁乡村”“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等近15项方案制度,推动了乡村建设活动向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总共投入1.45 亿元开展“美丽鹿寨•清洁乡村”活动,率先在全市引进热解气化炉处理垃圾技术,完成全部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农村保洁员配备率和村规民约制定率均100%,被评为自治区清洁乡村一类县。累计完成农村卫生改厕1.5 万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65%;沼气池建设2300 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开工建设26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25个已经建成。

  

大力推广清洁养殖工程,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一律按要求生产、环保设施同步建成,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率达100%,沼气入座率达90%以上;新建“清洁养殖”示范小区1个,养殖农户11户;原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求进行粪污处理、雨污分离、净污分开等环保设施改造。在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或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限养区、适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按无公害养殖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着力推广“猪-沼-桑-蚕、猪-沼-果(菜)、禽-粪-果(蔗)、牛-粪-菇”等循环生态养殖模式,有效地改善了养殖业环境污染,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十二五”以来,鹿寨县全面开展“五大建设”,即以业务能力培训为先导、以服务大局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以资金、人员保障为根本,高度重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积极培养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营造人尽其才,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氛围。通过典型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水平。通过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会,让每个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尽快了解和掌握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配套情况,为企业入驻后的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组织人员参加各项知识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环保执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快推进了环保监测机构和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力度,鹿寨县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于2014年全部通过了标准化核查验收,实现了“双达标”。成立了环保投诉中心,开通了12369环保投诉电话,创新了环境信访“下访制度”和公开接访制度,为群众创造了一个畅通的投诉渠道,进一步提升信访处理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机构试点,明确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增强了基层环境保护监管能力。

  

(六)固体废物处置和管理能力得到加强

  

鹿寨县严格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成了县城垃圾填埋场、寨沙热解气化炉项目和乡镇垃圾转运站,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率,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制定有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十二五”期间,鹿寨县引进广西鹿寨凯浩鹿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投资18000万元,充分利用鹿化的磷石膏废渣、工业粉煤灰以及其他工业废渣为原辅材料,建设年产500万平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年产200万平方米防火板生产线、年产50万个石膏盒生产线、年产1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及年产1亿块蒸压承重标砖生产线,使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综合利用,有效推动了工业发展向循环经济发展道路迈进;制定有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七)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五”期间,鹿寨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通过书法、绘画、文艺演出、球赛、环保知识竞赛、板报比赛等形式,开展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生态文化常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中、小学生从小爱环保事、学环保法、做环保人的氛围,树立了从小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使环保意识淡薄的一些企业在意识上得到了提高,从“要我治理到我要治理”的转变,有效地推动了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了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鹿寨县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种原因,环境保护的力度和成效与社会公众的企盼还有较大差距,环境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十二五”期间,虽然鹿寨县圆满地完成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氮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但由于鹿寨县污染负荷高,排放强度大,且随着减排工作的不断推进,减排潜力日益减小,而随着“十三五”经济的增长,城镇化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新增量还会不断加大,鹿寨县的污染物减排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环境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

  

1.水污染治理任务依然艰巨。经过多年的治理及努力,洛清江水质还存在个别项目未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情况,比如总氮、总磷项目,治理工作和任务仍然艰巨。

  

2.大气污染治理任重道远。鹿寨县工业以化工、制糖、造纸、建材、缫丝、机械制造等为主,化工呈逐年上升趋势,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有增加趋势;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城区餐饮油烟污染已逐渐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

  

3.饮用水源保护亟待加强。鹿寨县城区和各乡镇均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难度很大,困难重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无界桩和标识标牌、无防护设施、无专人管理,污染破坏饮用水水源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古偿河供水工程建设滞后且尚未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隐患尚未完全消除,饮用水源安全威胁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被农田、经济林木等农业面源包围的现象普遍,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环境安全难以保障;化工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有待加强,部分企业违法行为仍然突出,存在较大的环境污染隐患。

  

(四)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城镇体系结构和功能布局不合理

  

鹿寨县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明显,高能耗产业所占比重过高,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强,环境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限制了鹿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

  

城镇功能分区混乱,商业、建筑、交通噪声、餐饮油烟的排放等给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局部矛盾突出,影响了人居环境。

  

(五)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然滞后

  

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筹资渠道不畅,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不仅直接影响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也正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全县范围城镇农村环境保护有关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存在建设投入滞后的问题。

  

(六)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待加强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问题仍需加大力度解决,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队伍配备跟不上形势需要,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基本服务有待加强。

  

(七)环保执法能力和手段薄弱

  

环保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业务知识和能力不能适应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需要。环境监察和监测技术装备水平仍较落后,快速反应能力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薄弱。由于我县污染源点多、面广,但大部分乡镇还未成立环境保护机构,不能及时实施环境执法监管,影响了监管效果。环保能力建设不能适应环保工作发展的需要。

  

(八)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有利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滞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全县尚未得到全面推行,绩效考评、政绩考核机制有待完善,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措施办法落实不够到位。

  

第二节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期,是鹿寨县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广西县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决胜期;是鹿寨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产城融合、开放共赢、文化提升、绿色生态、富民惠民”六大发展战略;落实“推动创新、升级产业、发展城镇、扩大开放、繁荣文化、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九大任务重要期。鹿寨县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绿色促进发展的全面建设期,环境保护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

  

(一)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地位得到提升;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建设美丽中国,提出“绿色发展”等五大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将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家修订《环境保护法》,发布三大行动计划,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总体方案等,充分显示了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抓手,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县委、县政府将生态立县作为富民强县的战略之一,摆上了更加突出位置来抓,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鹿寨县在广西县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为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二)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开创更加广阔前景

  

“十三五”期间,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大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国家将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持之以恒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生态立区、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主线,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绿色发展蓝图已经成为永恒的发展战略,为鹿寨县提供更健康和持续的发展动力。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在下降

  

随着鹿寨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优化,特别是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能源日益清洁化,污染物排放强度在降低;另外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污染物新增量涨幅进入收窄期,城乡更加统筹协调,更加关注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环境污染增量的增加相对下降,有利于开创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的新局面。

  

(四)县域经济增长进入换挡期

  

高投入、低产出的传统工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呈边际递减趋势,县域的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三次产业加快融合,新的经济增长点将会积极酝酿和逐渐发力,全县经济将会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

  

(五)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的增强

  

近几年,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加大了我县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的力度,增强了环境保护监管能力、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为完成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任务提供了保障。今后,随着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提高,我县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增强。

  

(六)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

  

公众对自然生态产品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公众对环境公平正义诉求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日益提升。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更加便捷法治渠道,通过环境状况信息公开程度的加强,各种宣传教育平台的建设、运用,网络信息、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对公众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意识宣传教育,公众对环保广泛关注,参与范围与程度逐步加深,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公众在环境保护领域将逐步形成强大合力,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七)多渠道融资局面逐步形成

  

国家出台了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受到激励,大型国有企业携资金和高新技术进入环保产业,资本市场上环保企业比例增加,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重要挑战

  

(一)污染减排压力仍然较大,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步伐亟待加快

  

“十三五”时期是鹿寨县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方式难以在短期内彻底转型,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高能耗产业所占比重过高现象依然存在,经济对资源依赖性强,高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低效率产出的基本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环境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限制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土地、能源、水资源等供给需求持续增长,都将使鹿寨县保持较大的污染物增量,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面临较大压力。

  

(二)环境风险依然严峻

  

部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以及土壤污染状况尚未完全摸清,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的隐患短时间内无法根除,仍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一些企业偷排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非法小企业隐蔽生产转移污染排放尚未杜绝,极易发生环境事件。鹿寨县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与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三)今后环境标准不断变严,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从环保违法处罚力度、监管部门相关责任、公众参与及环境知情权、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做出了创新,堪称“史上最严”。加上环保部正在制定新的、更为严格的地表水质量标准和研究修订更为严格的土壤质量标准等环境质量标准,并表示后续将继续出台一些更加严格的行业排放标准,以达到从产业角度倒逼环保进阶的目的。不断提高的环境质量标准意味着对相应行业排放污染物的标准要提高,对排放的控制会更加严格,无疑也会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产业转移形成的环境压力加大

  

随着柳州市区企业退城入园,市区传统产业加快向我县转移,区域梯度转移带来了资源消耗、环境污染重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呈上升态势。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全县环保工作将迎来环境优化发展的机遇期,治污攻坚、法治严管的关键期和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的转型期,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大机遇,也面临攻坚克难的压力挑战,机遇大于挑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以更新的理念、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努力实现环境规划目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指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鹿寨县“三个建成”奋斗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达标排放和污染减排为抓手,以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健康和防范环境风险为落脚点,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认真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守生态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实施环境保护建设重点工程,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严防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实现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为鹿寨县在广西县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目标打下良好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守住底线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守住绿色发展底线,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资源保护与绿色发展相结合,做好保护和利用的加减法,推动经济和产业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在经济发展中保护好环境,在保护环境中谋崛起,努力打造“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社会和谐”的美丽鹿寨。

  

二、坚持环保惠民,促进和谐

  

坚持把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对薄弱环节予以关注,加大水、大气、土壤、生态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优先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风险,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三、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以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为重点,坚持城乡统筹、工农并促、水气土齐抓、多业并举,坚持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型环境问题协同控制,分区域分阶段分步骤,选准抓手,务求实效,切实解决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环境问题,全力推进鹿寨县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四、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

  

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创新,以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为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以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治污为原则,构建完善的地方环境保护制度、目标责任、执法监管体系。积极创设全社会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性机制。

  

第三节  规划指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末,全县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并在城乡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双重体系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地表水水质满足规划目标,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一般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环境安全得到根本保障,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

  

二、具体规划目标

  

鹿寨县“十三五”环保规划指标分为环境质量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建设指标3类指标,具体指标见表一。

  

 

  

表一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情况

  

2020年目标

  

指标属性

  

环境

  

质量

  

指标

  

1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2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指导性

  

3

  

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指导性

  

4

  

环境空气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

  

%

  

——

  

≥85

  

约束性

  

5

  

区域噪声达标率

  

%

  

100

  

100

  

指导性

  

6

  

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

  

%

  

100

  

100

  

指导性

  

污染

  

防治

  

指标

  

7

  

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COD排放量

  

吨/年

  

7782.52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NH3-N排放量

  

吨/年

  

715.55

  

约束性

  

SO2排放量

  

吨/年

  

5981.8

  

约束性

  

NOX排放量

  

吨/年

  

3311.95

  

约束性

  

8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0

  

≥90

  

指导性

  

9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79

  

≥80

  

指导性

  

10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5

  

≥90

  

指导性

  

1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8

  

≥80

  

指导性

  

12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指导性

  

13

  

县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指导性

  

14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80

  

指导性

  

生态建设指标

  

15

  

获得生态乡镇命名比例

  

%

  

0

  

≥80

  

指导性

  

16

  

森林覆盖率

  

%

  

58.12

  

≥60

  

约束性

  

17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54

  

≥40

  

指导性

  

 

  

第三章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政策举

 

  

坚持以广西环境保护环境问题大诊断、环境问题大治理和环境质量大提升、大考核 “三步走”战略及专业查污、专项控污、帮企减污、督政治污、依法惩污和公众评污等“六步法”活动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消减,实行环境质量底线管理;以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为前提,以化工、涉重企业及危险废物为重点,实施全过程管控,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国家、自治区、市 “大气十条”,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加强工业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污染、移动源污染、生活污染源等治理,构建联动的大气污染防控机制,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控制,保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到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

  

一、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实行最严格的控煤措施,严控耗煤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严控“两高一资”行业新增产能;加强建材、化工等高煤耗行业管控;加快鹿寨经济开发区内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其它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作,提高供热效率,减少煤炭消耗;禁止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大力推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优质能源替代煤,发展再生能源,实现优质能源供应和能源消费多元化。加大天然气项目推进力度,提高居民生活能源中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

  

二、继续实施污染减排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减排要求,加大各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强化节能环境保护指标约束,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工业炉窑、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完成大气污染物的减排目标。

  

 三、开展工业排放颗粒物污染防治

  

加强对化工、水泥、冶炼等重点行业以及20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烟粉尘治理,推广应用高效除尘技术。加快对重点行业建材、水泥、化工、造纸、制糖、缫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严格实施水泥、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于烟(粉)尘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颗粒物排放源进行除尘器改造,提高除尘效率。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应进行升级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水泥企业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建成区20吨/时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鼓励使用低灰优质煤或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加强码头、重点企业原料堆场扬尘治理,通过建设防尘网、覆盖和洒水喷淋等措施,解决货物装卸、物料堆放中粉尘污染问题。

  

加强对热电联产、江口工业园等新建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管理,以颗粒物的排放为重点,防止新建源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排查与综合整治,开展重点化工园区(鹿寨县中心工业园)、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调查整治工作,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新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量。化工、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生产、输送、储存、使用单位,要完善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强度;严格审批管理,新建加油站、油库以及新购油罐车,均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完成对原有储油运油设施油气回收治理设施配套。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推广实施回收及综合治理工程,鼓励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建立密闭式负压废气收集系统,配备高效的溶剂回收和废气降解系统。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推广绿色汽修技术,使用节能环保型烤漆房,配备漆雾净化装置和有害挥发物净化装置,有效处理漆雾和有害挥发性有机物。

  

五、深化城乡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严控建成区建筑施工扬尘、建成区道路扬尘、建成区餐饮油烟、农村秸秆焚烧等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监管,落实责任,采取定期洒水、封闭围挡、密闭盖缝、车轮冲洗保洁等措施,严控施工场地扬尘污染。严格管控渣土运输,加强城区道路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弃土场及弃土运输路线的扬尘治理。加强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扩大城区绿地规模,加强城区裸地的绿化或铺装,落实各类裸露泥地绿化和铺装责任。加快开展建成区餐饮油烟及烧烤污染治理,合理确定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的范围和时间,执法部门加强管理和执法,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烧烤行为,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全部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还田,严格实行秸秆禁烧制度。

  

六、加强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发展规划,加快公交场(站)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经营主体,扩大公交覆盖范围,提高公交线网运行效率,改善公交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日常出行中的分担率。鼓励居民养成步行和自行车绿色出行的好习惯,大力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机动车排气检验监管,强化机动车排气维修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落实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仍排放不达标的强制报废措施。

  

七、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动综合整治

  

鉴于大气污染物受气象因素影响,流动性较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扩散影响范围较大,全县必须统一步骤,联动整治,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空气污染问题,不断改善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

  

 

  

 

  

专栏3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柳州正菱鹿寨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熟料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电收尘改袋收尘技改项目、神华国华广投柳州鹿寨热电厂项目2×660MW 机组扩建工程。

  

 

  

 

  

第二节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水十条”,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洛清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工业、农村、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一、以保障饮水安全为核心,统筹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十三五”时期,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一)强化饮用水源环境保护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快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牌、宣传牌和防护隔离设施的设置;开展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开展城镇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加大饮用水水源监测频次和监督频次;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严格涉水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机制,着力消除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风险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

  

在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的基础上,环保部门会同卫生、水利等部门进一步清查、登记辖区内各村庄居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各种饮水问题影响范围及影响人口数,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状况,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

  

(三)加强面源的污染防治

  

加强农业新技术的推广,调整饮用水水源地种植结构,发展生态农业,抓好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保护和建设水源涵养林。严格管理人畜产生的粪便,严防渗漏或者排放到饮用水源保护区。

  

二、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

  

对中小河洛清江、石榴河、洛江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研究解决洛清江磷超标问题,制定并实施鹿寨县境内洛清江流域综合防治方案,并深入实施。加强洛清江沿岸企业及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监管,严格监管沿江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提高辖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对现有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治理;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及绿色农业,减轻农药、化肥对水体的污染,确保洛清江水功能区达标。

  

三、加强重点行业工业水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减少废水产生量,控制污染排放。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提高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取缔“十小”( 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企业,专项整治十大(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制革、电镀)重点行业。推进企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所有工业集中区均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治理工业集中区水污染;加大江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杜绝不达标排放现象的发生;2017年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100%。

  

四、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0年,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继续保持90%上,已投入运营的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以上。

  

五、防治地下水污染

  

配合上级部门,定期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整改措施;重点关注化工集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防渗措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全县加油站的地下油罐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施建设。控制养殖规模和养殖区域,加强池塘、引排水沟渠、抽水井孔的防渗处理,严防养殖废水随意排放,影响地下水;加强涉重企业管理及污染场地土壤进行安全处置,防止重金属等下渗污染地下水。

  

 

  

 

  

专栏4   水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及规范化建设;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广西凤糖鹿寨纸业有限公司蔗渣浆无元素氯漂白技改工程项目;

  

中小河流、河道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第三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护土壤环境质

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防、控、治”的思路,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实行土壤分级分类修复治理。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

  

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二、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用地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严格重点保护,根据其周边环境特征、污染源类型及分布情况,制定并实行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其质量不下降、面积不减少。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的监管;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三、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保障用地安全

  

(一)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自2017 年起,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 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二)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管

  

加强城乡规划、供地管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监管;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开发利用的地块,必须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监测。

  

(三)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防范新增污染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对矿山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预防新增土壤污染。

  

 

第四节  加强噪声管控,创建宜居声环境

“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噪声监管力度,尤其是建成区的生活区和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同时,加强工业生产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生活噪声、车辆等噪声管理,保证建成区噪声达标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分贝。

  

一、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加强声环境管理

  

通过完善居住用地规划,合理安排工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用地布局,完善居住区绿化隔离带,控制居住区环境噪声。调整和优化城镇交通格局,有效疏导城镇交通,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区域的影响。

  

二、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指导和监管,规范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实施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相应标准。

  

三、工业噪声污染控制

  

稳步推进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新项目审批和执法监管,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控制噪声污染。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业企业,应合理选择厂址,并建设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做好新工业区和已撤销工业区的建设时序规划,防止“新厂老邻居、老厂新邻居”噪声污染问题的产生。

  

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

  

加强商业区、娱乐场所和饮食业噪声源控制。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娱乐、饮食业进行噪声污染治理,及时有效解决噪声扰民投诉。加强敏感时段噪声严格管制。加强社会文明宣传,提高群众降低噪声的自觉性。

  

 

  

第五节  实施重点管控,保障环境安全

  

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范、违法严惩”的基本思路,重点对涉重行业、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加强风险防范,实行全程监管,实现对原料产地、生产区域、集中堆存点、废弃场地的环境风险空间管控,保障环境安全。

  

一、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体系,统筹考虑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的主体、对象、过程以及区域等要素。建立完善政府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制度、公众风险知情与自我防范制度等。完善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建设。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

  

二、加强重点行业风险防控

  

重点加强化工、涉重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存储情况的环境风险隐患,健全环境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配合市环保局、区环保厅,加强工业、医学核技术应用、广电通讯、输变电等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管理;强化放射性物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退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稳定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专栏5  “十三” 期间固体废物防治目标

  

    到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及县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方针,清晰固废产生源及产生量,进一步完善固废产生、转移、贮存和处置的监管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并保证工业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一)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计划,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或处置设施,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贮存或处置。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污泥进行集中处置,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按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和管理

  

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设施,积极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系统,进一步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注重选址的科学合理,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因地制宜提高偏远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到2020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三)规范污水处理污泥的处置

  

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推进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四)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继续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

  

(五)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经济和政策手段,进一步鼓励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第六节  强化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

一、优化调整产业布局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推动“多规合一”, 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要素支持,明确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底线等基础性系统要求,引导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引导城镇发展空间和产业布局往生态化、集约化转变。把主体功能区、生态红线、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作为产业布局的前置条件,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建立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抓好盘活土地存量和城乡闲置、低效土地的开发利用,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强化生态红线与主体功能区、城镇规划和国土规划的多规融合,加强对城镇空间开发引导与约束。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管治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红线区域内项目、设施的排查摸底,对保护区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关闭、拆除原有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做好生态修复,确保红线区域的生态质量稳步提高。

  

三、落实主体功能定位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根

  

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确

  

定各乡镇的功能定位如下:

  

鹿寨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经济规模较大、城镇设施完善,是未来全县工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区域,江口乡是柳州市东部的临港工业集中区,寨沙镇是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这三个乡镇是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增长极,因此将县城所在地鹿寨镇一带、江口乡及江口至导江沿柳江航道一带、寨沙镇沿322 国道一带、平山镇大洋坪高铁沿线一带划分为城镇空间。

  

平山镇、四排镇、导江乡均以农业为主导产业,应重点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因此将这三个乡镇适合农业生产的区域划分为农业空间。  

  

中渡镇是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且辖有国家AAAA 级地质公园和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黄冕镇辖柳州市第二水源地,拉沟乡范围内也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寨沙镇东北部是水源涵养区,这些区域承担着自然生态或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功能,应重点发展特色旅游、生态农业等,因此将拉沟乡、中渡镇北部的风景名胜区、黄冕镇北部和寨沙镇东北部的水源保护区划分为生态空间。

  

 

第七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构筑绿色生态系统,实施山水田林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生态屏障,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一、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

  

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居品质为目标,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和利用工程,统筹做好水资源、土地资源、林业资源、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工作,重点抓好县域洛清江、古赏河、石榴河沿岸水源涵养功能保护区、拉沟自然保护区、香桥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的规划和保护建设,继续推进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加快构建以森林为主体、以沿路、沿江防护林带为骨架、以公园景区、村屯绿化为组成的生态安全屏障。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进县和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和抓手,严格控制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强度,强化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严格控制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从严控制区划调整。

  

二、积极推进封山育林与石漠化治理

  

“十三五”期,对石漠化土地与潜在石漠化土地,除了利用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资金投入进行有效封育管护外,还充分利用珠防林、退耕还林等项目,因地制宜地进行封山育林和采取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与工程治理措施结合起来,使之尽快恢复植被,发挥生态功能,控制水土流失。

  

三、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加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力度,协调落实鹿寨拉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机构、经费和人员编制,加强保护区的管理,并利用好鹿寨拉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四、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

  

继续强化公益林保护,加强营造林工作,努力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覆盖率。通过加强对现有低产残次林的改造,提高林分质量;抓好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异地造林落实,确保森林面积不因林地的被征占用面减少;抓好新造林等工作,力争每年新增森林面积1.5万亩以上,在“十三五”期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确保鹿寨林业大县的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加大树种结构调整力度。以全县森林覆盖率不降低,活立木蓄积量不下降,木材产量不减少为前提,通过逐步调整按、松、杉等人工纯林种植规模,大力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名特优经济林和混交林,着力抓好村屯绿化、公路以及主要河流两岸、水库周边森林树种结构的调整,到“十三五”期末,实现“造林树种多样化,林分结构更优化,树种布局更合理,生态功能更显著”的目标。

  

加大商品林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通过耕作方式及抚育方式的转变,延长轮伐期培养大径材,在25度以上坡地逐步退耕,用于植树造林,最大限度的减少商品林区的水土流失,增加商品林区的生物多样性和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促使商品林区的生态功能更加完备。

  

 

  

五、建立绿色和谐矿山,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坚持绿色发展,以矿山企业为主体,以实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以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严格落实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责任,推进第三方专业治理,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恢复、责任追究”的保护责任制度体系,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保护。

  

因地制宜地选择矿山恢复与重建技术方法,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对鹿寨县中渡石燕坪-石炮山铁矿矿山、鹿寨县新胜长冲大岭石场矿山、鹿寨县长兴采石场矿山、鹿寨白云岩矿矿山、竹山锰矿矿山等矿山进行生态环境重建及恢复。

  

六、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鹿寨县城建成区以及新开发区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大城镇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使城镇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有效缓解城镇内涝、削减城镇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第八节  强化环保约束和倒逼机制,推动生态经济发展

一、加强实施绿色制造

  

大力推动建材、制糖、林产业、茧丝绸等资源性传统制造业生态化改造,延长产业链,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有效控制重点行业节能减排降碳,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的生态、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工业园区,积极打造绿色供应链。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落实《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2020 年)》,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和延伸化工、建材、茧丝绸、制糖、火电等重点行业循环产业链,促进能量梯级利用和资源循环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完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以节水农业、立体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提高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施糖料蔗高糖高产、间套种模式等示范工程,推广“牧-沼-果、蔬”“农作物-秸秆-畜牧-生物有机肥-粮、果、蔬”等生态循环模式,减少农业生产面源污染,充分发挥各乡镇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围绕“一圈两带六区”的总体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品牌化生产经营,建设生态农业产业带;以绿色消费、绿色旅游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绿色产品在消费市场中的份额,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确定景区环境容量,加强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推进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切实加强资源节约,重点抓好水、土地、矿产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经济结构,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对产能过剩行业和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行新上项目产能减量置换。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作为推动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的重要手段。要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内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经济转型的综合作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一)加快优化和提升传统产业

  

主动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和自主创新要求,推动传统产业向新型化、集聚化、环保化方向发展。化工产业,积极发展盐化工、磷化工、硫化工、精细化工,全面推进柳化氯碱、鹿化公司等重点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强做优化工产业。建材产业,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设备,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加快发展特种水泥,推出绿色、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等产品。制糖产业,围绕“蔗、糖、酒、浆、纸、生物化工”产业链,加快推进糖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推进蔗渣、糖蜜、滤泥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造纸产业,以凤糖纸业、白莹纸业为龙头,采用少氯漂白纸浆等新技术,推进新产品研发,发展涂布纸、中高档文化、生活用纸和包装用纸等。茧丝产业,重点开发生产AAAA级以上缫丝、捻丝、织造等精深加工产品,实现茧丝整体发展,打造广西现代茧丝加工重要基地。林木加工业,依托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加快发展人造板、家具制造,完善林产品物流、商贸服务,提高林副产品附加值,打造知名品牌。

  

(二)着力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

  

依托“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步伐。机械产业,以柳工集团鹿寨基地为龙头,推进机械生产过程智能化、集成化、机电仪一体化改造,提高机械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制造能力。汽车零部件产业,加快建设鹿寨县汽配产业园、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重点发展内外饰件、车身件、制动器、传动轴总成等汽车零部件,配套发展汽车销售、美容、养护等下游产业。新材料产业,以新型化工材料、新型电子材料等为重点,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攻关新材料产业关键或共性技术,推动新材料企业集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重点加快凯浩固废利用等项目建设,推广清洁能源、高效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生物科技产业,重点加强生物科技技术研究、创新和应用,发展生物医药产品、富硒产品等。

  

(三)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园区内化工、建材等产业的关联度,促进产业延伸和产业耦合,构建资源产出率高、废弃物排放率低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生产清洁化,确保园区循环化改造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专栏6  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项目

  

推进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及循环化经济技术推广,园区能源梯级集中供热管网,园区雨水收集利用管网和污水管网及暗渠工程,柳化氯碱利用富余盐酸生产氯化铝等项目;规划建设鹿化合成氨净化系统节能技改、中成化工保险粉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等项目。

  

 

  

 

  

 

  

五、强化环评审批,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把好审批关,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等,一律不予审批。加快环境保护工作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转变。

  

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建立由环保、发改、经贸、国土、建设、规划、交通、财政、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早介入。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将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环境容量、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合理调控发展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对实施5年以上的工业园区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为新一轮规划的修订或编制提供依据。

  

为防止开发区产业趋同、产业定位低,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中提出的产业定位。把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产业承接和布局的重要依据,工业园区应引进技术先进、清洁生产水平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对能耗高、污染大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在环评审批中严格把关,坚决予以否决。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防止一些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产能借承接产业转移名义进入工业园区。

  

六、强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

  

(一)努力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坚持以点带面,抓生态建设、促绿色发展。深化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深入抓好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绿色机关等创建工作。

  

(二)抓好生态文化建设

  

1.开展生态文明宣教活动。以世界环境日、植树节、森林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以保护生态、热爱森林、爱护动物、建设家园、节约资源为主题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引导群众增强生态意识、节约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和生态行为,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信仰,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2.积极推动绿色消费。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绿色消费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普及绿色消费,提高公众环境行为自律意识,加快衣、食、住、行等各领域的绿色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式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遏制对珍稀野生动物的消费,引导绿色饮食,限制一次性餐具生产和使用,推广低碳、绿色旅游风尚,倡导绿色居住。加大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力度,大力推广节水器、节电灯、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绿色建材等,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绿色出行。

  

 

  

 

  

专栏7   “十三五”期间主要生态创建目标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生态乡镇8个、绿色学校3个,绿色小区5个,绿色机关5个;力争2019年成功创建生态县。

  

 

  

 

  

第九节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以美丽鹿寨建设为平台,结合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及精准扶贫,以提高农村环保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遏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优化整合城乡饮用水源地,加快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通过扩大城镇市政统一供水范围,减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点)数量,实行集中保护。对于农村分散饮用水源应加强截污设施等建设,保护水源地环境。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保护区标志和防护隔离设施的设置。结合“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活动,重点治理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农村小河和小沟的恶臭水体,防止恶臭水体流入饮用水地。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对影响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集中整治,严防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努力保障农村饮用水水环境安全。

  

二、加强农村工业污染防治

发展适合本地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严防高消耗和重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分散在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的环境管理,调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因为乡镇企业分散型、粗放型经营带来的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的问题;鼓励乡镇企业集约化,引进高新科技,淘汰落后设备,推行清洁化生产;引导类型相近的企业集中布局,污染集中治理,制定有利于乡镇企业污染集中治理的经济政策;强化对分散中小型乡镇企业的“三同时”管理,对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整改或关、停、并、转,确保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三、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村庄规划、养殖业布局规划,继续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改圈等,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一)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率,提升改造村级垃圾处理设施。

  

(二)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鼓励加快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扶持引导畜禽养殖栏舍生态化改造建设,引导养殖业主开展栏舍改造升级;积极推进生态养殖,从源头治理养殖污染。开展畜禽养殖摸底调查,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快粪污存贮及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建设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到2020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例达到80%。

  

(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大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控两减三基本”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发展节水农业,化肥、农药零增长,农业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禁止生产、销售和施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氮肥深施、分段施肥平衡施肥技术和精准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提倡增施生物有机肥、有机复合肥;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 年,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推广加厚地膜应用,加强农膜、农药和化肥包装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发展农业新兴产业。

  

(四)加快村屯绿化步伐

  

“美丽鹿寨·生态乡村”、“美丽鹿寨·宜居乡村”、“美丽鹿寨·幸福乡村”活动为平台,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植树护绿。在有条件的村屯,统筹谋划、科学布局乡村绿道试点建设,坚持生态化、效益化、多样化、本土化原则,突出美化、休闲和经济功能,构建乡村绿网系统。着眼村屯绿化长远建设,突出本土特色,搞好项目结合,创新绿化模式,丰富树种搭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一批典型示范村屯。做好古树名木和天然大树的保护管理。

  

 

第十节  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保障环境

一、构建大环保格局

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和政绩考核机制,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二、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新建1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大设备投入使其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结构。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切入点,以环境监测预警、环境执法监督、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信息等为重点,加快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项基础条件,全面提升全县环境监管、监测、信息及应急能力。

  

2020年,环境管理和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和条件明显改善,实现我县环境监管及应急体系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

  

三、推进环境管理制度改革

  

强化节能减排指标管理,落实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环保一岗双责制;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职务,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应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生态红线管理等制度。

  

四、加大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力度

  

根据新常态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力度,坚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重点查处构成犯罪行为的超标超量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积极推进环境科研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要求,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与开发,提高环境科技支撑能力。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为了实现鹿寨县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十三五”期间要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水环境保护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能力建设项目等,计划总投资约799218.36万元。

  

 

  

表二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的目的和作用

  

“十三五”期投资额(万元)

  

建设性质

  

资金来源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1

  

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

  

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续建项目:2台30万千瓦超临界热电联产燃煤热电机组及供热管网。

  

实现鹿寨县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淘汰燃煤锅炉

  

10000

  

续建

  

上级资金

  

业主自筹

  

2

  

柳州正菱鹿寨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熟料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电收尘改袋收尘技改项目

  

对现有窑头、窑尾电收尘器进行技改为布袋除尘器

  

废气达标排放

  

600

  

改建

  

自筹

  

上级资金

  

3

  

神华国华广投柳州鹿寨热电厂项目2×660MW 机组扩建工程

  

拟建设规模为2X66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具有供热能力),机组的抽汽能力最大热负荷为2235-1539t/h,平均负荷为1658-1090t/h。

  

提高清洁能源比例

  

399961

  

新建

  

业主自筹

  

  

水环境保护项目

  

1

  

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及规范化建设(保护区内布置界标、宣传牌、警示牌和建设防护隔离设施等)

  

规范水源地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

  

1000

  

续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2

  

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总体规划16740㎡,总建筑面积2682㎡,铺设配套污水管网22千米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建成处理污水能力1.0万m³/d(远期规划3.0万m³/d)

  

收集及处理城镇污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3000

  

续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业主自筹

  

3

  

中渡、黄冕、江口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各乡镇分别建设处理量为2000m3/日或1000m3/日的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共计42000米。2、各乡镇建设约10亩的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日处理垃圾10吨。3、老街街道及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收集及处理城镇污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8000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4

  

鹿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建设管径800-1000mm污水管网约10公里。建设污水支管全长约6公里

  

接通污水处理厂与工业园区管线,实现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10000

  

新建

  

自筹

  

上级资金

  

5

  

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总体建设规模按3.0万m3/d设计,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按1.8万m3/d规模建设,二期建设规模1.2万m3/d

  

江口工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保证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19700

  

新建

  

自筹

  

上级资金

  

6

  

广西凤糖鹿寨纸业有限公司蔗渣浆无元素氯漂白技改工程

  

漂白系统设备及土建工程、二氧化氯制备系统及土建工程、甲醇库、氯酸库以及配套工程

  

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6000

  

改建

  

自筹

  

上级资金

  

7

  

鹿寨县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

  

洛清江、石榴河、洛江进行护岸、疏浚等综合治理。

  

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改善水环境质量

  

91921

  

新建

  

上级资金

  

8

  

鹿寨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

  

提高处理规模,改善水环境质量

  

100

  

改建

  

上级资金

  

9

  

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

  

总库容9380万立方米。供输水线路管道总长45.822公里,近期(2020年)日最高供水量为20.5万立方米

  

提供安全饮用能力

  

40000

  

续建

  

自筹

  

上级资金

  

  

农村环境保护项目

  

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13000

  

续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1

  

鹿寨县已闭库垃圾填埋场改造治理项目

  

主要治理鹿寨县已闭库垃圾填埋场,清理垃圾及渗滤液,

  

恢复用地、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6000

  

改建

  

自筹

  

上级资金

  

2

  

鹿寨县洛清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4公顷,治理程度82.54%,其中经果林34公顷,封禁治理措施590公顷,林间道路维修1.2千米,100立方米蓄水池2座,封育标志牌12座"

  

保持水土,保护洛清江流域生态环境

  

145.36

  

续建

  

自筹

  

上级资金

  

3

  

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项目

  

推进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及循环化经济技术推广,园区能源梯级集中供热管网,园区雨水收集利用管网和污水管网及暗渠工程,柳化氯碱利用富余盐酸生产氯化铝等项目;规划建设鹿化合成氨净化系统节能技改、中成化工保险粉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等项目。

  

发展循环经济,节能降耗,减轻环境影响

  

80000

  

续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业主自筹

  

4

  

矿山生态恢复项目

  

鹿寨县中渡石燕坪-石炮山铁矿矿山、鹿寨县新胜长冲大岭石场矿山、鹿寨县长兴采石场矿山、鹿寨白云岩矿矿山、竹山锰矿矿山等矿山生态恢复

  

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2100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业主自筹

  

5

  

鹿寨县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对列入远期中小河流规划的洛清江、石榴河、洛江进行护岸、疏浚治理等综合治理

  

对河流进行综合治理生态恢复

  

91921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6

  

鹿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对平山镇、中渡镇岩溶土地和石漠化土地进行综合治理

  

岩溶土地和石漠化土地生态恢复

  

10000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7

  

洛江(中渡·香桥段)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新建排洪、排污、管网、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等。洛江河生态保护、沿河步道及码头的修复工程。

  

保护生态环境

  

5500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能力建设项目

  

1

  

包括监测、监察、信息、应急等能力建设项目

  

微生物监测仪器设备专项资金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20

  

续建

  

上级资金

  

2

  

大气监测自动站建设

  

新建一座大气自动建设站

  

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250

  

新建

  

上级资金

  

合计

  

 

  

 

  

799218.36

  

 

  

 

  

 

  

第五章  保障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

  

全县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县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规划中的目标工作任务按照部门工作职责,采取分级划分责任制,将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加大环保投入,建立健全投入机制

  

将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支出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科目。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形成环境资源使用成本机制、价格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环境与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三、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分年度对分解落实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开展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

  

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培育生态文

  

紧紧围绕生态县建设战略,以加强生态鹿寨建设宣传为重点,积极构建宣传环保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的立体式大宣教格局,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素养,充分调动全县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全民自觉投入到环境保护工作中。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自治区、市驻鹿各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1]地表水控制断面:黄冕百鸟滩、甘洲、对亭监测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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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16〕94号:关于印发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6-12-31 00:54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6〕94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30日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发展规划

  

                   

  

 录

  

..................................................... 4

  

第一章  环境保护形势...................................... 5  

  

第一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5  

  

第二节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4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指标..................... 1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20

  

第三节  规划指标....................................... 21  

  

第三章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 23

  

第一节  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3  

  

第二节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27  

  

第三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护土壤环境质量............ 29  

  

第四节  加强噪声管控,创建宜居环境..................... 31  

  

第五节  实施重点管控,保障环境安全..................... 33  

  

第六节  强化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 35  

  

第七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37  

  

第八节  强化环保约束和倒逼机制,推动生态经济发展....... 39  

  

第九节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45  

  

第十节  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保障环境安全............. 48  

  

第四章  重点工程....................................... 49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4  

  

附图一  鹿寨县生态功能区划图

  

附图二  鹿寨县重要生态功能区分布图

 

前 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首次明确了“五位一体”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内的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总体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严格执法、依法治污的环境保护理念。“十二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的高度,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我国历史上有了历史性的转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时代考验。“十三五”时期,鹿寨县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土壤、水、大气等环境要素供需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约束将越来越强。为推进鹿寨县环境保护的科学发展,继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实现碧水蓝天,建设美丽鹿寨县的总体目标,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柳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鹿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环保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二五”以来,全县深入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力度,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为主线,致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抓好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为抓手,以稳步提升县级环境监察与监测能力作为基础,坚持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的态势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柳州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范围内,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得到有序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得到发展壮大,基本完成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目标。

  (一)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十二五”期间,鹿寨县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遵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做到从项目入驻到项目审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建成运营,全程跟踪“一站式”管理服务。“十二五”期间,鹿寨县依法审批登记表项目763个,报告表(书)项目1984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86个。

  全县紧紧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按照“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量”的工作思路,从实际出发,强化环境管理,以工程减排为核心,以结构减排为重点,编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纳入到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污染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减排调度会等,对减排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减排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共实施减排项目28个(其中工业源减排项目10个、生活活减排3个、农业源减排项目12个、结构减排项目3个),全面完成柳州市政府下达给鹿寨县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到2015年末,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7782.52吨;氨氮排放总量为715.55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5981.8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311.95吨。

 

  

 

  

 

  

 

  

专栏1   “十二五” 期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

  

 

  

 

  

(二)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十二五”以来,鹿寨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以生态工业为特色,以循环经济发展为重点,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强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环境治理,有效地推进了生态工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十二五”期间,先后划定县城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开展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期检查制度,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每月至少1次的检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检查。定期对全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每季度对鹿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1次61个基本项的采样分析、每两年进行1次109项全项的采样分析。严把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对不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鹿寨县2012-2014年全县设地表水水质监控断面为5个,分别为黄冕百鸟滩、鹿寨甘洲、鹿寨对亭、雒容大糯、江口渔村监测断面。2015年地表水水质监控断面更改为3个:黄冕百鸟滩、鹿寨甘洲、鹿寨对亭。2012、2013、2014、2015年全年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为:64%、86%、95%、100%。

  

 鹿寨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全县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昼间、夜间噪声均达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二五”期间,鹿寨县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生态城镇、生态工业的发展。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完善农村土地、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通过土地整治,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把生态村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建成了3000多亩查比生态葡萄园,形成了公司+农户,农业旅游观光+规模化农业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鼓励扶持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全县成立了农村合作社279个,以果蔬种植为特色产业,全县种植蔬菜29.04万亩,种植水果18.2万亩,其中8000亩鹿寨密橙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大乐岭600亩茶园获得了有机茶认证。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积极开展退耕万林、封山育林和植树造林活动,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2万亩。巩固第一轮退耕还林建设成果0.88万亩,完成人工造林21.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58.12%。以水源林、生态公益林及园林绿化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拉沟县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新建保护区检查站1处,安装了标桩标牌,使全县17.25万亩自然保护区面积得到有效巩固。

  

“十二五”期间,鹿寨县以生态创建为载体,积极有序推进全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鹿寨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于2010年通过专家论证并颁布实施,2015年9个乡镇的环境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并颁布实施,总共60个行政村获得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已完成全县各乡镇50%生态村的创建任务。

  

 

  

 

  

专栏2  “十二五” 期主要生态示范创建成果

  

    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等荣誉称号,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获批成为广西县级第一家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点。

  

广西鹿寨香桥岩溶国家地质公园2013年荣获“中国最美地质公园”称号,2014年被评为柳州市科普教育基地,2015年被评为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和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

  

 

  

 

  

(四)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大

  

通过“美丽鹿寨·清洁乡村”、“美丽鹿寨·生态乡村”及生态示范创建,制定了《乡村建设长效保洁方案》、《“生态乡村”活动“三线二区九园”建设实施方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鹿寨·清洁乡村”“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等近15项方案制度,推动了乡村建设活动向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总共投入1.45 亿元开展“美丽鹿寨•清洁乡村”活动,率先在全市引进热解气化炉处理垃圾技术,完成全部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农村保洁员配备率和村规民约制定率均100%,被评为自治区清洁乡村一类县。累计完成农村卫生改厕1.5 万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65%;沼气池建设2300 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开工建设26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25个已经建成。

  

大力推广清洁养殖工程,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一律按要求生产、环保设施同步建成,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率达100%,沼气入座率达90%以上;新建“清洁养殖”示范小区1个,养殖农户11户;原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求进行粪污处理、雨污分离、净污分开等环保设施改造。在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或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限养区、适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按无公害养殖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着力推广“猪-沼-桑-蚕、猪-沼-果(菜)、禽-粪-果(蔗)、牛-粪-菇”等循环生态养殖模式,有效地改善了养殖业环境污染,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十二五”以来,鹿寨县全面开展“五大建设”,即以业务能力培训为先导、以服务大局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以资金、人员保障为根本,高度重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积极培养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营造人尽其才,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氛围。通过典型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水平。通过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会,让每个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尽快了解和掌握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配套情况,为企业入驻后的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组织人员参加各项知识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环保执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快推进了环保监测机构和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力度,鹿寨县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于2014年全部通过了标准化核查验收,实现了“双达标”。成立了环保投诉中心,开通了12369环保投诉电话,创新了环境信访“下访制度”和公开接访制度,为群众创造了一个畅通的投诉渠道,进一步提升信访处理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机构试点,明确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增强了基层环境保护监管能力。

  

(六)固体废物处置和管理能力得到加强

  

鹿寨县严格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成了县城垃圾填埋场、寨沙热解气化炉项目和乡镇垃圾转运站,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率,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制定有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十二五”期间,鹿寨县引进广西鹿寨凯浩鹿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投资18000万元,充分利用鹿化的磷石膏废渣、工业粉煤灰以及其他工业废渣为原辅材料,建设年产500万平方米石膏砌块生产线、年产200万平方米防火板生产线、年产50万个石膏盒生产线、年产1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及年产1亿块蒸压承重标砖生产线,使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综合利用,有效推动了工业发展向循环经济发展道路迈进;制定有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七)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五”期间,鹿寨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通过书法、绘画、文艺演出、球赛、环保知识竞赛、板报比赛等形式,开展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生态文化常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中、小学生从小爱环保事、学环保法、做环保人的氛围,树立了从小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使环保意识淡薄的一些企业在意识上得到了提高,从“要我治理到我要治理”的转变,有效地推动了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了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鹿寨县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种原因,环境保护的力度和成效与社会公众的企盼还有较大差距,环境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十二五”期间,虽然鹿寨县圆满地完成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氮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但由于鹿寨县污染负荷高,排放强度大,且随着减排工作的不断推进,减排潜力日益减小,而随着“十三五”经济的增长,城镇化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新增量还会不断加大,鹿寨县的污染物减排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环境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

  

1.水污染治理任务依然艰巨。经过多年的治理及努力,洛清江水质还存在个别项目未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情况,比如总氮、总磷项目,治理工作和任务仍然艰巨。

  

2.大气污染治理任重道远。鹿寨县工业以化工、制糖、造纸、建材、缫丝、机械制造等为主,化工呈逐年上升趋势,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有增加趋势;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城区餐饮油烟污染已逐渐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

  

3.饮用水源保护亟待加强。鹿寨县城区和各乡镇均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难度很大,困难重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无界桩和标识标牌、无防护设施、无专人管理,污染破坏饮用水水源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古偿河供水工程建设滞后且尚未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隐患尚未完全消除,饮用水源安全威胁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被农田、经济林木等农业面源包围的现象普遍,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环境安全难以保障;化工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有待加强,部分企业违法行为仍然突出,存在较大的环境污染隐患。

  

(四)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城镇体系结构和功能布局不合理

  

鹿寨县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明显,高能耗产业所占比重过高,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强,环境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限制了鹿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

  

城镇功能分区混乱,商业、建筑、交通噪声、餐饮油烟的排放等给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局部矛盾突出,影响了人居环境。

  

(五)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然滞后

  

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筹资渠道不畅,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不仅直接影响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也正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全县范围城镇农村环境保护有关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存在建设投入滞后的问题。

  

(六)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待加强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问题仍需加大力度解决,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队伍配备跟不上形势需要,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基本服务有待加强。

  

(七)环保执法能力和手段薄弱

  

环保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业务知识和能力不能适应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需要。环境监察和监测技术装备水平仍较落后,快速反应能力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薄弱。由于我县污染源点多、面广,但大部分乡镇还未成立环境保护机构,不能及时实施环境执法监管,影响了监管效果。环保能力建设不能适应环保工作发展的需要。

  

(八)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有利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滞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全县尚未得到全面推行,绩效考评、政绩考核机制有待完善,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措施办法落实不够到位。

  

第二节 “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期,是鹿寨县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广西县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决胜期;是鹿寨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产城融合、开放共赢、文化提升、绿色生态、富民惠民”六大发展战略;落实“推动创新、升级产业、发展城镇、扩大开放、繁荣文化、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九大任务重要期。鹿寨县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绿色促进发展的全面建设期,环境保护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

  

(一)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地位得到提升;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建设美丽中国,提出“绿色发展”等五大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将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家修订《环境保护法》,发布三大行动计划,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总体方案等,充分显示了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抓手,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县委、县政府将生态立县作为富民强县的战略之一,摆上了更加突出位置来抓,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鹿寨县在广西县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为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二)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开创更加广阔前景

  

“十三五”期间,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大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国家将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持之以恒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生态立区、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主线,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绿色发展蓝图已经成为永恒的发展战略,为鹿寨县提供更健康和持续的发展动力。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在下降

  

随着鹿寨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优化,特别是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能源日益清洁化,污染物排放强度在降低;另外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污染物新增量涨幅进入收窄期,城乡更加统筹协调,更加关注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环境污染增量的增加相对下降,有利于开创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的新局面。

  

(四)县域经济增长进入换挡期

  

高投入、低产出的传统工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呈边际递减趋势,县域的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三次产业加快融合,新的经济增长点将会积极酝酿和逐渐发力,全县经济将会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

  

(五)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的增强

  

近几年,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加大了我县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的力度,增强了环境保护监管能力、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为完成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任务提供了保障。今后,随着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提高,我县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增强。

  

(六)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

  

公众对自然生态产品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公众对环境公平正义诉求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日益提升。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更加便捷法治渠道,通过环境状况信息公开程度的加强,各种宣传教育平台的建设、运用,网络信息、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对公众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意识宣传教育,公众对环保广泛关注,参与范围与程度逐步加深,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公众在环境保护领域将逐步形成强大合力,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七)多渠道融资局面逐步形成

  

国家出台了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受到激励,大型国有企业携资金和高新技术进入环保产业,资本市场上环保企业比例增加,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重要挑战

  

(一)污染减排压力仍然较大,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步伐亟待加快

  

“十三五”时期是鹿寨县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方式难以在短期内彻底转型,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高能耗产业所占比重过高现象依然存在,经济对资源依赖性强,高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低效率产出的基本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环境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限制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土地、能源、水资源等供给需求持续增长,都将使鹿寨县保持较大的污染物增量,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面临较大压力。

  

(二)环境风险依然严峻

  

部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以及土壤污染状况尚未完全摸清,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的隐患短时间内无法根除,仍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一些企业偷排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非法小企业隐蔽生产转移污染排放尚未杜绝,极易发生环境事件。鹿寨县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与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三)今后环境标准不断变严,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从环保违法处罚力度、监管部门相关责任、公众参与及环境知情权、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做出了创新,堪称“史上最严”。加上环保部正在制定新的、更为严格的地表水质量标准和研究修订更为严格的土壤质量标准等环境质量标准,并表示后续将继续出台一些更加严格的行业排放标准,以达到从产业角度倒逼环保进阶的目的。不断提高的环境质量标准意味着对相应行业排放污染物的标准要提高,对排放的控制会更加严格,无疑也会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产业转移形成的环境压力加大

  

随着柳州市区企业退城入园,市区传统产业加快向我县转移,区域梯度转移带来了资源消耗、环境污染重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呈上升态势。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全县环保工作将迎来环境优化发展的机遇期,治污攻坚、法治严管的关键期和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的转型期,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大机遇,也面临攻坚克难的压力挑战,机遇大于挑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以更新的理念、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努力实现环境规划目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规划指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鹿寨县“三个建成”奋斗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达标排放和污染减排为抓手,以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健康和防范环境风险为落脚点,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认真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守生态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实施环境保护建设重点工程,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严防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实现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为鹿寨县在广西县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西江经济带全面发展示范县,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目标打下良好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守住底线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守住绿色发展底线,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资源保护与绿色发展相结合,做好保护和利用的加减法,推动经济和产业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在经济发展中保护好环境,在保护环境中谋崛起,努力打造“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社会和谐”的美丽鹿寨。

  

二、坚持环保惠民,促进和谐

  

坚持把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对薄弱环节予以关注,加大水、大气、土壤、生态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优先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风险,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三、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以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为重点,坚持城乡统筹、工农并促、水气土齐抓、多业并举,坚持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型环境问题协同控制,分区域分阶段分步骤,选准抓手,务求实效,切实解决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环境问题,全力推进鹿寨县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四、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

  

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创新,以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为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以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治污为原则,构建完善的地方环境保护制度、目标责任、执法监管体系。积极创设全社会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性机制。

  

第三节  规划指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末,全县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并在城乡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双重体系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地表水水质满足规划目标,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一般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环境安全得到根本保障,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幸福鹿寨。

  

二、具体规划目标

  

鹿寨县“十三五”环保规划指标分为环境质量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生态建设指标3类指标,具体指标见表一。

  

 

  

表一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5年情况

  

2020年目标

  

指标属性

  

环境

  

质量

  

指标

  

1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2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指导性

  

3

  

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指导性

  

4

  

环境空气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

  

%

  

——

  

≥85

  

约束性

  

5

  

区域噪声达标率

  

%

  

100

  

100

  

指导性

  

6

  

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

  

%

  

100

  

100

  

指导性

  

污染

  

防治

  

指标

  

7

  

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COD排放量

  

吨/年

  

7782.52

  

完成市下达任务

  

约束性

  

NH3-N排放量

  

吨/年

  

715.55

  

约束性

  

SO2排放量

  

吨/年

  

5981.8

  

约束性

  

NOX排放量

  

吨/年

  

3311.95

  

约束性

  

8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90

  

≥90

  

指导性

  

9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79

  

≥80

  

指导性

  

10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5

  

≥90

  

指导性

  

1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8

  

≥80

  

指导性

  

12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指导性

  

13

  

县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指导性

  

14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80

  

指导性

  

生态建设指标

  

15

  

获得生态乡镇命名比例

  

%

  

0

  

≥80

  

指导性

  

16

  

森林覆盖率

  

%

  

58.12

  

≥60

  

约束性

  

17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54

  

≥40

  

指导性

  

 

  

第三章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政策举

 

  

坚持以广西环境保护环境问题大诊断、环境问题大治理和环境质量大提升、大考核 “三步走”战略及专业查污、专项控污、帮企减污、督政治污、依法惩污和公众评污等“六步法”活动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消减,实行环境质量底线管理;以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为前提,以化工、涉重企业及危险废物为重点,实施全过程管控,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国家、自治区、市 “大气十条”,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加强工业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污染、移动源污染、生活污染源等治理,构建联动的大气污染防控机制,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控制,保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到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

  

一、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实行最严格的控煤措施,严控耗煤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严控“两高一资”行业新增产能;加强建材、化工等高煤耗行业管控;加快鹿寨经济开发区内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其它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作,提高供热效率,减少煤炭消耗;禁止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大力推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优质能源替代煤,发展再生能源,实现优质能源供应和能源消费多元化。加大天然气项目推进力度,提高居民生活能源中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

  

二、继续实施污染减排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减排要求,加大各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强化节能环境保护指标约束,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工业炉窑、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完成大气污染物的减排目标。

  

 三、开展工业排放颗粒物污染防治

  

加强对化工、水泥、冶炼等重点行业以及20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烟粉尘治理,推广应用高效除尘技术。加快对重点行业建材、水泥、化工、造纸、制糖、缫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严格实施水泥、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于烟(粉)尘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颗粒物排放源进行除尘器改造,提高除尘效率。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应进行升级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水泥企业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应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建成区20吨/时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鼓励使用低灰优质煤或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加强码头、重点企业原料堆场扬尘治理,通过建设防尘网、覆盖和洒水喷淋等措施,解决货物装卸、物料堆放中粉尘污染问题。

  

加强对热电联产、江口工业园等新建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管理,以颗粒物的排放为重点,防止新建源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排查与综合整治,开展重点化工园区(鹿寨县中心工业园)、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调查整治工作,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新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量。化工、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生产、输送、储存、使用单位,要完善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强度;严格审批管理,新建加油站、油库以及新购油罐车,均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完成对原有储油运油设施油气回收治理设施配套。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推广实施回收及综合治理工程,鼓励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建立密闭式负压废气收集系统,配备高效的溶剂回收和废气降解系统。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推广绿色汽修技术,使用节能环保型烤漆房,配备漆雾净化装置和有害挥发物净化装置,有效处理漆雾和有害挥发性有机物。

  

五、深化城乡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严控建成区建筑施工扬尘、建成区道路扬尘、建成区餐饮油烟、农村秸秆焚烧等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监管,落实责任,采取定期洒水、封闭围挡、密闭盖缝、车轮冲洗保洁等措施,严控施工场地扬尘污染。严格管控渣土运输,加强城区道路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弃土场及弃土运输路线的扬尘治理。加强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扩大城区绿地规模,加强城区裸地的绿化或铺装,落实各类裸露泥地绿化和铺装责任。加快开展建成区餐饮油烟及烧烤污染治理,合理确定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的范围和时间,执法部门加强管理和执法,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烧烤行为,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全部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还田,严格实行秸秆禁烧制度。

  

六、加强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发展规划,加快公交场(站)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经营主体,扩大公交覆盖范围,提高公交线网运行效率,改善公交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日常出行中的分担率。鼓励居民养成步行和自行车绿色出行的好习惯,大力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机动车排气检验监管,强化机动车排气维修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落实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仍排放不达标的强制报废措施。

  

七、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动综合整治

  

鉴于大气污染物受气象因素影响,流动性较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扩散影响范围较大,全县必须统一步骤,联动整治,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空气污染问题,不断改善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

  

 

  

 

  

专栏3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柳州正菱鹿寨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熟料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电收尘改袋收尘技改项目、神华国华广投柳州鹿寨热电厂项目2×660MW 机组扩建工程。

  

 

  

 

  

第二节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深入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水十条”,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开展洛清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工业、农村、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一、以保障饮水安全为核心,统筹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十三五”时期,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一)强化饮用水源环境保护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快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牌、宣传牌和防护隔离设施的设置;开展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开展城镇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加大饮用水水源监测频次和监督频次;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严格涉水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机制,着力消除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风险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

  

在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的基础上,环保部门会同卫生、水利等部门进一步清查、登记辖区内各村庄居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各种饮水问题影响范围及影响人口数,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状况,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

  

(三)加强面源的污染防治

  

加强农业新技术的推广,调整饮用水水源地种植结构,发展生态农业,抓好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保护和建设水源涵养林。严格管理人畜产生的粪便,严防渗漏或者排放到饮用水源保护区。

  

二、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

  

对中小河洛清江、石榴河、洛江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研究解决洛清江磷超标问题,制定并实施鹿寨县境内洛清江流域综合防治方案,并深入实施。加强洛清江沿岸企业及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监管,严格监管沿江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提高辖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对现有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治理;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及绿色农业,减轻农药、化肥对水体的污染,确保洛清江水功能区达标。

  

三、加强重点行业工业水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减少废水产生量,控制污染排放。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提高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取缔“十小”( 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企业,专项整治十大(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制革、电镀)重点行业。推进企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所有工业集中区均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治理工业集中区水污染;加大江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杜绝不达标排放现象的发生;2017年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100%。

  

四、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0年,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继续保持90%上,已投入运营的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以上。

  

五、防治地下水污染

  

配合上级部门,定期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整改措施;重点关注化工集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防渗措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全县加油站的地下油罐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施建设。控制养殖规模和养殖区域,加强池塘、引排水沟渠、抽水井孔的防渗处理,严防养殖废水随意排放,影响地下水;加强涉重企业管理及污染场地土壤进行安全处置,防止重金属等下渗污染地下水。

  

 

  

 

  

专栏4   水环境保护重点项目

  

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及规范化建设;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广西凤糖鹿寨纸业有限公司蔗渣浆无元素氯漂白技改工程项目;

  

中小河流、河道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第三节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护土壤环境质

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防、控、治”的思路,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实行土壤分级分类修复治理。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

  

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二、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用地

  

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严格重点保护,根据其周边环境特征、污染源类型及分布情况,制定并实行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其质量不下降、面积不减少。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的监管;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三、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保障用地安全

  

(一)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自2017 年起,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 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二)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管

  

加强城乡规划、供地管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监管;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开发利用的地块,必须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监测。

  

(三)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防范新增污染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对矿山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预防新增土壤污染。

  

 

第四节  加强噪声管控,创建宜居声环境

“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噪声监管力度,尤其是建成区的生活区和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同时,加强工业生产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生活噪声、车辆等噪声管理,保证建成区噪声达标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分贝。

  

一、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加强声环境管理

  

通过完善居住用地规划,合理安排工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用地布局,完善居住区绿化隔离带,控制居住区环境噪声。调整和优化城镇交通格局,有效疏导城镇交通,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区域的影响。

  

二、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指导和监管,规范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实施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相应标准。

  

三、工业噪声污染控制

  

稳步推进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新项目审批和执法监管,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控制噪声污染。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业企业,应合理选择厂址,并建设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做好新工业区和已撤销工业区的建设时序规划,防止“新厂老邻居、老厂新邻居”噪声污染问题的产生。

  

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

  

加强商业区、娱乐场所和饮食业噪声源控制。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娱乐、饮食业进行噪声污染治理,及时有效解决噪声扰民投诉。加强敏感时段噪声严格管制。加强社会文明宣传,提高群众降低噪声的自觉性。

  

 

  

第五节  实施重点管控,保障环境安全

  

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范、违法严惩”的基本思路,重点对涉重行业、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加强风险防范,实行全程监管,实现对原料产地、生产区域、集中堆存点、废弃场地的环境风险空间管控,保障环境安全。

  

一、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体系,统筹考虑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的主体、对象、过程以及区域等要素。建立完善政府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制度、公众风险知情与自我防范制度等。完善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建设。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

  

二、加强重点行业风险防控

  

重点加强化工、涉重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存储情况的环境风险隐患,健全环境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配合市环保局、区环保厅,加强工业、医学核技术应用、广电通讯、输变电等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管理;强化放射性物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退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稳定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专栏5  “十三” 期间固体废物防治目标

  

    到2020年,工业危险废物及县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

  

 

  

 

  

 

  

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方针,清晰固废产生源及产生量,进一步完善固废产生、转移、贮存和处置的监管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并保证工业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一)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计划,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或处置设施,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贮存或处置。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污泥进行集中处置,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按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和管理

  

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设施,积极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系统,进一步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注重选址的科学合理,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因地制宜提高偏远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到2020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三)规范污水处理污泥的处置

  

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推进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四)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继续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

  

(五)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经济和政策手段,进一步鼓励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第六节  强化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

一、优化调整产业布局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推动“多规合一”, 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要素支持,明确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底线等基础性系统要求,引导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引导城镇发展空间和产业布局往生态化、集约化转变。把主体功能区、生态红线、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作为产业布局的前置条件,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建立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抓好盘活土地存量和城乡闲置、低效土地的开发利用,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强化生态红线与主体功能区、城镇规划和国土规划的多规融合,加强对城镇空间开发引导与约束。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制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管治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红线区域内项目、设施的排查摸底,对保护区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关闭、拆除原有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做好生态修复,确保红线区域的生态质量稳步提高。

  

三、落实主体功能定位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根

  

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确

  

定各乡镇的功能定位如下:

  

鹿寨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经济规模较大、城镇设施完善,是未来全县工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区域,江口乡是柳州市东部的临港工业集中区,寨沙镇是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这三个乡镇是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增长极,因此将县城所在地鹿寨镇一带、江口乡及江口至导江沿柳江航道一带、寨沙镇沿322 国道一带、平山镇大洋坪高铁沿线一带划分为城镇空间。

  

平山镇、四排镇、导江乡均以农业为主导产业,应重点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因此将这三个乡镇适合农业生产的区域划分为农业空间。  

  

中渡镇是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且辖有国家AAAA 级地质公园和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黄冕镇辖柳州市第二水源地,拉沟乡范围内也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寨沙镇东北部是水源涵养区,这些区域承担着自然生态或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功能,应重点发展特色旅游、生态农业等,因此将拉沟乡、中渡镇北部的风景名胜区、黄冕镇北部和寨沙镇东北部的水源保护区划分为生态空间。

  

 

第七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构筑绿色生态系统,实施山水田林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生态屏障,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一、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

  

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居品质为目标,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和利用工程,统筹做好水资源、土地资源、林业资源、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工作,重点抓好县域洛清江、古赏河、石榴河沿岸水源涵养功能保护区、拉沟自然保护区、香桥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的规划和保护建设,继续推进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加快构建以森林为主体、以沿路、沿江防护林带为骨架、以公园景区、村屯绿化为组成的生态安全屏障。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进县和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和抓手,严格控制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强度,强化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严格控制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从严控制区划调整。

  

二、积极推进封山育林与石漠化治理

  

“十三五”期,对石漠化土地与潜在石漠化土地,除了利用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资金投入进行有效封育管护外,还充分利用珠防林、退耕还林等项目,因地制宜地进行封山育林和采取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与工程治理措施结合起来,使之尽快恢复植被,发挥生态功能,控制水土流失。

  

三、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加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力度,协调落实鹿寨拉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机构、经费和人员编制,加强保护区的管理,并利用好鹿寨拉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四、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

  

继续强化公益林保护,加强营造林工作,努力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覆盖率。通过加强对现有低产残次林的改造,提高林分质量;抓好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异地造林落实,确保森林面积不因林地的被征占用面减少;抓好新造林等工作,力争每年新增森林面积1.5万亩以上,在“十三五”期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确保鹿寨林业大县的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加大树种结构调整力度。以全县森林覆盖率不降低,活立木蓄积量不下降,木材产量不减少为前提,通过逐步调整按、松、杉等人工纯林种植规模,大力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名特优经济林和混交林,着力抓好村屯绿化、公路以及主要河流两岸、水库周边森林树种结构的调整,到“十三五”期末,实现“造林树种多样化,林分结构更优化,树种布局更合理,生态功能更显著”的目标。

  

加大商品林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通过耕作方式及抚育方式的转变,延长轮伐期培养大径材,在25度以上坡地逐步退耕,用于植树造林,最大限度的减少商品林区的水土流失,增加商品林区的生物多样性和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促使商品林区的生态功能更加完备。

  

 

  

五、建立绿色和谐矿山,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坚持绿色发展,以矿山企业为主体,以实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以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严格落实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责任,推进第三方专业治理,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恢复、责任追究”的保护责任制度体系,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保护。

  

因地制宜地选择矿山恢复与重建技术方法,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对鹿寨县中渡石燕坪-石炮山铁矿矿山、鹿寨县新胜长冲大岭石场矿山、鹿寨县长兴采石场矿山、鹿寨白云岩矿矿山、竹山锰矿矿山等矿山进行生态环境重建及恢复。

  

六、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鹿寨县城建成区以及新开发区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大城镇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使城镇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有效缓解城镇内涝、削减城镇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第八节  强化环保约束和倒逼机制,推动生态经济发展

一、加强实施绿色制造

  

大力推动建材、制糖、林产业、茧丝绸等资源性传统制造业生态化改造,延长产业链,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有效控制重点行业节能减排降碳,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引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的生态、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工业园区,积极打造绿色供应链。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落实《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2020 年)》,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和延伸化工、建材、茧丝绸、制糖、火电等重点行业循环产业链,促进能量梯级利用和资源循环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完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以节水农业、立体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提高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施糖料蔗高糖高产、间套种模式等示范工程,推广“牧-沼-果、蔬”“农作物-秸秆-畜牧-生物有机肥-粮、果、蔬”等生态循环模式,减少农业生产面源污染,充分发挥各乡镇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围绕“一圈两带六区”的总体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品牌化生产经营,建设生态农业产业带;以绿色消费、绿色旅游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绿色产品在消费市场中的份额,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确定景区环境容量,加强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推进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切实加强资源节约,重点抓好水、土地、矿产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经济结构,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对产能过剩行业和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行新上项目产能减量置换。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作为推动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的重要手段。要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内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经济转型的综合作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一)加快优化和提升传统产业

  

主动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和自主创新要求,推动传统产业向新型化、集聚化、环保化方向发展。化工产业,积极发展盐化工、磷化工、硫化工、精细化工,全面推进柳化氯碱、鹿化公司等重点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强做优化工产业。建材产业,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设备,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加快发展特种水泥,推出绿色、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等产品。制糖产业,围绕“蔗、糖、酒、浆、纸、生物化工”产业链,加快推进糖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推进蔗渣、糖蜜、滤泥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造纸产业,以凤糖纸业、白莹纸业为龙头,采用少氯漂白纸浆等新技术,推进新产品研发,发展涂布纸、中高档文化、生活用纸和包装用纸等。茧丝产业,重点开发生产AAAA级以上缫丝、捻丝、织造等精深加工产品,实现茧丝整体发展,打造广西现代茧丝加工重要基地。林木加工业,依托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加快发展人造板、家具制造,完善林产品物流、商贸服务,提高林副产品附加值,打造知名品牌。

  

(二)着力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

  

依托“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步伐。机械产业,以柳工集团鹿寨基地为龙头,推进机械生产过程智能化、集成化、机电仪一体化改造,提高机械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制造能力。汽车零部件产业,加快建设鹿寨县汽配产业园、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重点发展内外饰件、车身件、制动器、传动轴总成等汽车零部件,配套发展汽车销售、美容、养护等下游产业。新材料产业,以新型化工材料、新型电子材料等为重点,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攻关新材料产业关键或共性技术,推动新材料企业集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重点加快凯浩固废利用等项目建设,推广清洁能源、高效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生物科技产业,重点加强生物科技技术研究、创新和应用,发展生物医药产品、富硒产品等。

  

(三)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园区内化工、建材等产业的关联度,促进产业延伸和产业耦合,构建资源产出率高、废弃物排放率低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生产清洁化,确保园区循环化改造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

  

 

  

专栏6  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项目

  

推进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及循环化经济技术推广,园区能源梯级集中供热管网,园区雨水收集利用管网和污水管网及暗渠工程,柳化氯碱利用富余盐酸生产氯化铝等项目;规划建设鹿化合成氨净化系统节能技改、中成化工保险粉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等项目。

  

 

  

 

  

 

  

五、强化环评审批,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把好审批关,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等,一律不予审批。加快环境保护工作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转变。

  

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建立由环保、发改、经贸、国土、建设、规划、交通、财政、水利、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早介入。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将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环境容量、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合理调控发展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对实施5年以上的工业园区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为新一轮规划的修订或编制提供依据。

  

为防止开发区产业趋同、产业定位低,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中提出的产业定位。把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产业承接和布局的重要依据,工业园区应引进技术先进、清洁生产水平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对能耗高、污染大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在环评审批中严格把关,坚决予以否决。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防止一些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产能借承接产业转移名义进入工业园区。

  

六、强化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

  

(一)努力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坚持以点带面,抓生态建设、促绿色发展。深化农村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深入抓好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绿色机关等创建工作。

  

(二)抓好生态文化建设

  

1.开展生态文明宣教活动。以世界环境日、植树节、森林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以保护生态、热爱森林、爱护动物、建设家园、节约资源为主题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引导群众增强生态意识、节约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和生态行为,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信仰,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2.积极推动绿色消费。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绿色消费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普及绿色消费,提高公众环境行为自律意识,加快衣、食、住、行等各领域的绿色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式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遏制对珍稀野生动物的消费,引导绿色饮食,限制一次性餐具生产和使用,推广低碳、绿色旅游风尚,倡导绿色居住。加大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力度,大力推广节水器、节电灯、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绿色建材等,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绿色出行。

  

 

  

 

  

专栏7   “十三五”期间主要生态创建目标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生态乡镇8个、绿色学校3个,绿色小区5个,绿色机关5个;力争2019年成功创建生态县。

  

 

  

 

  

第九节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以美丽鹿寨建设为平台,结合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及精准扶贫,以提高农村环保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遏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优化整合城乡饮用水源地,加快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通过扩大城镇市政统一供水范围,减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点)数量,实行集中保护。对于农村分散饮用水源应加强截污设施等建设,保护水源地环境。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保护区标志和防护隔离设施的设置。结合“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活动,重点治理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农村小河和小沟的恶臭水体,防止恶臭水体流入饮用水地。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对影响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集中整治,严防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努力保障农村饮用水水环境安全。

  

二、加强农村工业污染防治

发展适合本地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严防高消耗和重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分散在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的环境管理,调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因为乡镇企业分散型、粗放型经营带来的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的问题;鼓励乡镇企业集约化,引进高新科技,淘汰落后设备,推行清洁化生产;引导类型相近的企业集中布局,污染集中治理,制定有利于乡镇企业污染集中治理的经济政策;强化对分散中小型乡镇企业的“三同时”管理,对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整改或关、停、并、转,确保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三、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村庄规划、养殖业布局规划,继续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改圈等,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一)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率,提升改造村级垃圾处理设施。

  

(二)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鼓励加快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扶持引导畜禽养殖栏舍生态化改造建设,引导养殖业主开展栏舍改造升级;积极推进生态养殖,从源头治理养殖污染。开展畜禽养殖摸底调查,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快粪污存贮及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建设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到2020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例达到80%。

  

(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大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控两减三基本”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发展节水农业,化肥、农药零增长,农业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禁止生产、销售和施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氮肥深施、分段施肥平衡施肥技术和精准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提倡增施生物有机肥、有机复合肥;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 年,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推广加厚地膜应用,加强农膜、农药和化肥包装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发展农业新兴产业。

  

(四)加快村屯绿化步伐

  

“美丽鹿寨·生态乡村”、“美丽鹿寨·宜居乡村”、“美丽鹿寨·幸福乡村”活动为平台,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植树护绿。在有条件的村屯,统筹谋划、科学布局乡村绿道试点建设,坚持生态化、效益化、多样化、本土化原则,突出美化、休闲和经济功能,构建乡村绿网系统。着眼村屯绿化长远建设,突出本土特色,搞好项目结合,创新绿化模式,丰富树种搭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一批典型示范村屯。做好古树名木和天然大树的保护管理。

  

 

第十节  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保障环境

一、构建大环保格局

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和政绩考核机制,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二、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新建1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大设备投入使其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结构。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切入点,以环境监测预警、环境执法监督、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信息等为重点,加快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项基础条件,全面提升全县环境监管、监测、信息及应急能力。

  

2020年,环境管理和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和条件明显改善,实现我县环境监管及应急体系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

  

三、推进环境管理制度改革

  

强化节能减排指标管理,落实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环保一岗双责制;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职务,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应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生态红线管理等制度。

  

四、加大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力度

  

根据新常态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力度,坚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重点查处构成犯罪行为的超标超量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积极推进环境科研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要求,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与开发,提高环境科技支撑能力。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为了实现鹿寨县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十三五”期间要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水环境保护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能力建设项目等,计划总投资约799218.36万元。

  

 

  

表二   鹿寨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计划投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的目的和作用

  

“十三五”期投资额(万元)

  

建设性质

  

资金来源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1

  

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

  

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续建项目:2台30万千瓦超临界热电联产燃煤热电机组及供热管网。

  

实现鹿寨县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淘汰燃煤锅炉

  

10000

  

续建

  

上级资金

  

业主自筹

  

2

  

柳州正菱鹿寨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熟料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电收尘改袋收尘技改项目

  

对现有窑头、窑尾电收尘器进行技改为布袋除尘器

  

废气达标排放

  

600

  

改建

  

自筹

  

上级资金

  

3

  

神华国华广投柳州鹿寨热电厂项目2×660MW 机组扩建工程

  

拟建设规模为2X66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具有供热能力),机组的抽汽能力最大热负荷为2235-1539t/h,平均负荷为1658-1090t/h。

  

提高清洁能源比例

  

399961

  

新建

  

业主自筹

  

  

水环境保护项目

  

1

  

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及规范化建设(保护区内布置界标、宣传牌、警示牌和建设防护隔离设施等)

  

规范水源地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

  

1000

  

续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2

  

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总体规划16740㎡,总建筑面积2682㎡,铺设配套污水管网22千米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建成处理污水能力1.0万m³/d(远期规划3.0万m³/d)

  

收集及处理城镇污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3000

  

续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业主自筹

  

3

  

中渡、黄冕、江口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各乡镇分别建设处理量为2000m3/日或1000m3/日的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共计42000米。2、各乡镇建设约10亩的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日处理垃圾10吨。3、老街街道及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收集及处理城镇污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8000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4

  

鹿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建设管径800-1000mm污水管网约10公里。建设污水支管全长约6公里

  

接通污水处理厂与工业园区管线,实现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10000

  

新建

  

自筹

  

上级资金

  

5

  

广西荣凯华源鹿寨表面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总体建设规模按3.0万m3/d设计,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按1.8万m3/d规模建设,二期建设规模1.2万m3/d

  

江口工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保证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19700

  

新建

  

自筹

  

上级资金

  

6

  

广西凤糖鹿寨纸业有限公司蔗渣浆无元素氯漂白技改工程

  

漂白系统设备及土建工程、二氧化氯制备系统及土建工程、甲醇库、氯酸库以及配套工程

  

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6000

  

改建

  

自筹

  

上级资金

  

7

  

鹿寨县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

  

洛清江、石榴河、洛江进行护岸、疏浚等综合治理。

  

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改善水环境质量

  

91921

  

新建

  

上级资金

  

8

  

鹿寨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

  

提高处理规模,改善水环境质量

  

100

  

改建

  

上级资金

  

9

  

鹿寨县古偿河水库工程

  

总库容9380万立方米。供输水线路管道总长45.822公里,近期(2020年)日最高供水量为20.5万立方米

  

提供安全饮用能力

  

40000

  

续建

  

自筹

  

上级资金

  

  

农村环境保护项目

  

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13000

  

续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1

  

鹿寨县已闭库垃圾填埋场改造治理项目

  

主要治理鹿寨县已闭库垃圾填埋场,清理垃圾及渗滤液,

  

恢复用地、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6000

  

改建

  

自筹

  

上级资金

  

2

  

鹿寨县洛清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4公顷,治理程度82.54%,其中经果林34公顷,封禁治理措施590公顷,林间道路维修1.2千米,100立方米蓄水池2座,封育标志牌12座"

  

保持水土,保护洛清江流域生态环境

  

145.36

  

续建

  

自筹

  

上级资金

  

3

  

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项目

  

推进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及循环化经济技术推广,园区能源梯级集中供热管网,园区雨水收集利用管网和污水管网及暗渠工程,柳化氯碱利用富余盐酸生产氯化铝等项目;规划建设鹿化合成氨净化系统节能技改、中成化工保险粉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改造等项目。

  

发展循环经济,节能降耗,减轻环境影响

  

80000

  

续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业主自筹

  

4

  

矿山生态恢复项目

  

鹿寨县中渡石燕坪-石炮山铁矿矿山、鹿寨县新胜长冲大岭石场矿山、鹿寨县长兴采石场矿山、鹿寨白云岩矿矿山、竹山锰矿矿山等矿山生态恢复

  

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2100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业主自筹

  

5

  

鹿寨县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对列入远期中小河流规划的洛清江、石榴河、洛江进行护岸、疏浚治理等综合治理

  

对河流进行综合治理生态恢复

  

91921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6

  

鹿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对平山镇、中渡镇岩溶土地和石漠化土地进行综合治理

  

岩溶土地和石漠化土地生态恢复

  

10000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7

  

洛江(中渡·香桥段)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新建排洪、排污、管网、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等。洛江河生态保护、沿河步道及码头的修复工程。

  

保护生态环境

  

5500

  

新建

  

上级资金

  

县级配套

  

  

能力建设项目

  

1

  

包括监测、监察、信息、应急等能力建设项目

  

微生物监测仪器设备专项资金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20

  

续建

  

上级资金

  

2

  

大气监测自动站建设

  

新建一座大气自动建设站

  

开展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250

  

新建

  

上级资金

  

合计

  

 

  

 

  

799218.36

  

 

  

 

  

 

  

第五章  保障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

  

全县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县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规划中的目标工作任务按照部门工作职责,采取分级划分责任制,将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加大环保投入,建立健全投入机制

  

将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支出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科目。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形成环境资源使用成本机制、价格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环境与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三、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分年度对分解落实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开展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

  

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培育生态文

  

紧紧围绕生态县建设战略,以加强生态鹿寨建设宣传为重点,积极构建宣传环保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的立体式大宣教格局,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素养,充分调动全县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全民自觉投入到环境保护工作中。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自治区、市驻鹿各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1]地表水控制断面:黄冕百鸟滩、甘洲、对亭监测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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