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来源: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16-10-08 17:41   |  作者: 廖元锋

  在过去的一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责任”建设、 落实“三严三实”,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以建设重点工程促进城市品位提升,以推进安居工程建设推动民生改善,以强化村镇建设管理推动城乡一体化提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年按目标任务实施40个重点工程,成功入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县城,配合做好国家卫生县城迎接创建工作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鹿寨镇查比屯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黄冕镇、寨沙镇成功申报自治区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和自治区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为努力实现宜居宜业美丽鹿寨奠定扎实基础。现将2015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2016年工作思路。

  2015年工作回顾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全局重点工作的完成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我局主要负责编制的规划共有《2016-2020年县城近期规划》、《鹿寨县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及《鹿寨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寨沙龙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高铁鹿寨北站片区规划》、《高铁鹿寨北站片延线经带概念性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2016-2020年县城近期规划已进行招标;鹿寨县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在编制中;编制完成城西片区控规实现县城控规全覆盖;高铁鹿寨北站片区规划、寨沙龙江片区控规完成地形图测绘正进行规划设计招标工作;高铁鹿寨北站片延线经带概念性规划完成前期工作。

  有序推进市政重点项目设施建设,以基础建设拉动县城发展。

  南环路延长线、飞鹿大道延伸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项目正进行征地及施工队伍的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两条道路扩建后可缓减我县与荔浦方向的交通压力。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进展顺利,城北区污水北排沟至污水处理厂段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污水管网埋设,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县城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实现居民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建中东路地交桥头中石化加油站路口道路1000平方米已完成硬化; 10个公交站台基本完工。县城区道路、公园绿地的种植、补植绿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新建鹿新路环卫车辆停车场一座。

  实施城乡居民供水保障工程,保障居民用水。城南水厂(一期)项目完成立项、可研、环评批复,正进行初设文本编制;县城自来水厂原水输水扩能改造项目、飞鹿大道北侧DN300供水管道项目已开工建设,年底可完工;县城自来水水源取水口调整项目已完成取水头部、集水箱制作及水下管槽回填。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县城的供水压力,完善县城管网布局。

  农村设施建设,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江口水厂建设项目进行厂区清表工作。寨沙污水处理厂项目已试运行;黄冕、中渡、江口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城北片区建设稳步推进。城北安置小区项目、城南汽车站周边开发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改制企业危旧房集中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洛清春晓项目已基本完工;鹿州监狱警察职工住宅小区项目正在抓紧施工,旧城区面貌不断更新,县城品味进一步提升。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惠民工程建设力度。一是认真落实《2015年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状》工作任务,棚户区改造1081套(含综合片区整治300套)全面开工; 各类保障性住房588套已基本建成。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任务1046套。二是按照2015年上级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要求进行6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已全部落实到户,截止12月22日开工建设6000户,开工率达100%,竣工5092户,竣工率84.87%。

  深入推进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建设工作。按柳州市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园林式单位和小区的建设工作。3月对县城范围内的单位及小区进行了摸底,拟定了单位和小区名单进行初检。并对拟定的单位和小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确保顺利通过柳州评定验收。

  加大“两违”打击力度。2015年我县共拆除“两违”建筑183处,拆除面积27273㎡,其中强制拆除11起,面积6177.6㎡;结合危房改造项目拆除172起,面积21095.4㎡。目前在六县“两违”拆除工作中排名靠前。

  完善建设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鹿寨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已启用,与柳州市环保监测站联网,实时监测出水水质数据,目前数据显示水质达标排放。2015年1-11月垃圾无害化处理28626.917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86%,达到自治区的绩效考核要求。完成垃圾场外排管网2.5公里敷设工作。

  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开展。我县成功入选智慧城市试点后, 7月与住建部签订创建任务书;立智慧办,拟定了智慧城市一期工程建设方案,并对各成员单位现有的软、硬件系统进行摸底调查。

  二、抓好建设与维护,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完成县城内井盖更换共计80个,鹿州市场内排水沟、石榴河水沟、南环路雨水管及西闸街排水沟等维修及清淤约1260米;改造教师公寓旁人行道砖为彩色沥青人行道,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城南人行道修复4600平方米,修补破损路面100平方米,完成排污管网建设3.6公里,修建公交车站台10座;完成鹿寨县建中东路地交桥头中石化加油站路口道路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

  县城的亮化工作。一是维修县城路灯,投资30万多元更换县城主、次干道灯泡、灯罩、镇流器、触发器共8000多个;处理了立交桥、鹿新路、园丁路、民生路和迎宾大道等主要路段30多处路灯线路短路故障,确保了县城路灯的完好率及亮灯率达标;二是对飞鹿大道(柳东大道延长线)路灯、鹿州监狱警察职工住宅(桥东路至水厂泵房河堤路段)路灯做好接收工作;三是投资12万元恢复了鹿寨山景观照明设施,安装了城南派出所路段、白龙路路灯,并对园丁路东段路灯进行了更换改造工作。

  继续完善县城绿化,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全年投220多万元对县城区道路建中东西路、飞鹿大道等路段的补植工作,迁移土地征用回收苗木2000多株;重建鹿寨山公园山顶混凝土结构凉亭2座,公园平台及排水工程;完成城北街心花园提升改造工程;对人民公园大门广场景观进行了提升改造及周边陈旧围墙进行拆除重建造;安装世纪广场绿地20套石桌,完成工业园区与生活居住区防护林种植工作。

  抓好水质检测,扩宽供水管网。1月至11月完成供水量917万m3,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5%,代收污水处理费为611万元;按照水质新标准要求,每天进行13项常规指标检测,每月进行27项指标检测,经南宁水质监测站检测,检测结果指标全部合格;新铺设DN110以上主管2179米;DN90管道1343多米。

  注重环卫工作,污垃处理设施运行,确保县城整洁卫生。投入61.35万元购置环卫设备,在县城增设分类式果皮箱112个、生活垃圾桶215个,发放人力三轮车58辆,电动三轮车5辆;投入20万元购置环卫电动清扫车2辆,10.5万元新增10辆电动保洁车辆,认真抓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部分主要街道实行24小时保洁制度,垃圾日产日清,截止11月共清运填埋生活垃圾28626.917吨,污水处理量为535.2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6%;污水处理率87%,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以改善农村环境为重点,抓好村镇建设工作。一是启动《中渡英山社区历史文化街区规划》、《保护性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江口乡总体规划》、《江口乡山岔湾总体规划》调整。二是开展传统村落工作申报工作,将符合条件中渡镇寨上屯、平山镇堡底屯作为鹿寨县第四批传统村落向自治区上报。三是对录入系统的118个村屯人居环境调查数据进行完善优化。四是全面开工建设寨沙镇木岗村里重屯等20个村屯屯内道路硬化工作。五是投资298.298万元采购5005个120L垃圾桶,1001辆手推垃圾收运车分发各乡镇,完善村屯环卫设施。二是启动江口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实现乡村垃圾统一处理。三是加强宣传,在村屯修建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宣传方式,增强群众保护村容环境的意识,并成立村民公众监督机制,引导村民养成了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四是拨付鹿寨县 “美丽鹿寨·清洁乡村”保洁员补助经费共计496.5945万元。

  三、行业监管稳步提升

  强化审批管理。一是组织召开规委会3次、专家会5次;上

  报办理、核发“一书两证”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等共618

  件,调处私人建房排水、通风采光等邻里纠纷15件,现场放线、

  验线验收186件。二是完成人防事项审批200余件,依法收取防空

  地下室易地建设费800多万元。

  服务房地产市场。1-11月共完成各类房屋权属登记2979宗;新增商品房合同预售备案1047宗,预售面积11.47万平方米,销售额46237万元。办理《商品房预售证》17件;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17件,协调处理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纠纷7件,指导1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与工程监督。全年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0宗,涉及的工程面积42.15万平方米;办理工程竣工备案49宗;对105个招标项目进行了相关的招标方式审查备案、招标书审查及开标过程监督。召开5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了43份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文件;组织工程抽样检查73个工程的施工现场,下发了61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8份停工通知书。办理20家砖厂的工艺设备备案,检查了24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超额完成0.20223万吨标准煤的新建建筑节能任务,完成率达101.12%,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58万元;征收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676万元。此外,召开5次“防艾”工作布置会,对1200名建筑工人进行“防艾”宣传。今年以来,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没有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抓好县城综合执法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00余次,重点整治了文化广场、金鹿菜市口等18个关键区域的店外经营、乱摆乱卖等违章现象。教育和查处违章占道、跨槛经营行为26000余起,拆除破烂、损坏布幅广告600余条,审批和整改门头广告 158处,制止、处罚车辆撒漏、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18起,清理的门面装修建筑垃圾62起,清洗野广告9000条。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9件,查扣物品265起,罚款合计8180元;查处违章建134起,罚款金额289708元;所办理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抓好燃气市场管理,确保安全供气。一是做好燃气供应站点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工作。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各供应站点负责人参加广西燃气管理协会行业岗位培训,并获得《燃气岗位合格证》。三是严格执行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检查。四是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值班制度,今年全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无安全事故。

  依法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完成县防洪堤项目68户民用建筑和其它建、构筑物的征收工作;完成城南汽车站周边开发项目房屋石榴河水管所、江南贸易公司及25户私房的征收工作,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拨付征地拆迁补偿款1776.288万元;开展鹿寨县城关粮贸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收工作,目前已签订补偿协议34户;完成永福苏桥至鹿寨二级公路项目涉及黄冕林场波寨分场2983平方米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成鹿寨县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涉及广西鹿寨化肥厂和鹿寨县铸造厂的1003平方米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成热电联产鹿钦气库后续的补偿、拆除及报废机械设备资产的处置工作;完成飞鹿大道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登记产权房屋的初步调查摸底,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资料收集工作及用地内未经登记房屋的调查摸底工作。

  四、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系统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以落实“两个责任”、“三严三实”为抓手,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组织建设,为城乡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柳州市和我县的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制度》、《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改进作风“六不准”规定》,并与二层各单位签订了落实“两个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改完善了《鹿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车管理制度》、《鹿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制度》等。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政制度落实;对下属各二层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三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限时整改。四是承办建议议案及信访工作。今年共接收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3件议案,县第八届政协第五次会议提案54件,共受理群众来信18件,主要涉及违章建筑、建房纠纷、征地拆迁等方面,目前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对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认真答复。较好地理顺来信来访者的情绪,积极化解矛盾,截止10月,受理群众来来信18件,接待群众来访7批。

  一年来,我局虽在县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取得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项目推进不够平衡。一些项目进展顺利、较快,一些项目未能及时动工建设。二是城市管理有待提高。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存在时紧时松现象,难点整治有待突破,市容市貌管理有待强。三是城建资金短缺突出。我局承办的城市建设项目多、资金需求量大,大多数的公建、景观、实事项目的资金都由县财政投入,资金短缺问题依然困扰和制约着城市建设和发展。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为全面推进我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规划工作: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黄冕镇燃气专项规划;调整中渡镇、寨沙镇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重点项目工作:继续城南水厂(一期)、江口新水厂、飞鹿大道延伸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工程、南环路延长线、城北安置小区、新汽车站周边开发、县污水厂扩建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推进农机公司、响水铁矿等改制企业危旧房改造工程及鑫隆食品厂、原农机公司、原汽车站等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设。

  三、市政建设工作:一是完善城区标志、标线的设置及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二是加强路灯、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巡查,确保路灯、供水设施的完好性;三是加强园林绿化管养工作,继续对新老城区道路、公共绿地进行补植。完善人民公园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实验小学大门口旁至如意居石榴河沿岸绿化景观改造工作;三是按区桂政办法〔2015〕35号文要求,完成18个县城范围内的公厕新建和改建工作。

  四、保障性安居和惠民工程: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轮候和退出制度,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工建设。二是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推进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中渡、江口、黄冕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二是指导和督促黄冕镇做好百镇建设作,寨沙镇建制镇建设工作;三是结合生态乡村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六、行业管理工作:

  (一)执法队伍建设。积极配合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申请成立鹿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职能机构设置,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明确执法权责边界,切实破解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严防新增“两违”建设,维护县城容貌整洁有序。

  (二)严格、规范审批。提高办证质量,核发好“一书两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人防工程审批及单项工程竣工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商品房预售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三)加强建筑业管理及安全监管。一是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力度,做好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促进我县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充分利用自治区住建厅的“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通过督促提高各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到位率来进一步促进建筑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规范建筑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以及燃气安全工作。

  (四)依法做好人防工程、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七、其他工作

  (一)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

  (二)做好计生、防艾以及扶贫工作。


×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年度计划 导航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来源: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16-10-08 17:41    |  作者: 廖元锋

  在过去的一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责任”建设、 落实“三严三实”,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以建设重点工程促进城市品位提升,以推进安居工程建设推动民生改善,以强化村镇建设管理推动城乡一体化提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年按目标任务实施40个重点工程,成功入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县城,配合做好国家卫生县城迎接创建工作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鹿寨镇查比屯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黄冕镇、寨沙镇成功申报自治区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和自治区乡土特色建设示范村,为努力实现宜居宜业美丽鹿寨奠定扎实基础。现将2015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2016年工作思路。

  2015年工作回顾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全局重点工作的完成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我局主要负责编制的规划共有《2016-2020年县城近期规划》、《鹿寨县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及《鹿寨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寨沙龙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高铁鹿寨北站片区规划》、《高铁鹿寨北站片延线经带概念性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2016-2020年县城近期规划已进行招标;鹿寨县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在编制中;编制完成城西片区控规实现县城控规全覆盖;高铁鹿寨北站片区规划、寨沙龙江片区控规完成地形图测绘正进行规划设计招标工作;高铁鹿寨北站片延线经带概念性规划完成前期工作。

  有序推进市政重点项目设施建设,以基础建设拉动县城发展。

  南环路延长线、飞鹿大道延伸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项目正进行征地及施工队伍的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两条道路扩建后可缓减我县与荔浦方向的交通压力。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进展顺利,城北区污水北排沟至污水处理厂段管网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污水管网埋设,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县城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实现居民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建中东路地交桥头中石化加油站路口道路1000平方米已完成硬化; 10个公交站台基本完工。县城区道路、公园绿地的种植、补植绿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新建鹿新路环卫车辆停车场一座。

  实施城乡居民供水保障工程,保障居民用水。城南水厂(一期)项目完成立项、可研、环评批复,正进行初设文本编制;县城自来水厂原水输水扩能改造项目、飞鹿大道北侧DN300供水管道项目已开工建设,年底可完工;县城自来水水源取水口调整项目已完成取水头部、集水箱制作及水下管槽回填。项目建成后可提高县城的供水压力,完善县城管网布局。

  农村设施建设,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江口水厂建设项目进行厂区清表工作。寨沙污水处理厂项目已试运行;黄冕、中渡、江口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城北片区建设稳步推进。城北安置小区项目、城南汽车站周边开发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改制企业危旧房集中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洛清春晓项目已基本完工;鹿州监狱警察职工住宅小区项目正在抓紧施工,旧城区面貌不断更新,县城品味进一步提升。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惠民工程建设力度。一是认真落实《2015年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状》工作任务,棚户区改造1081套(含综合片区整治300套)全面开工; 各类保障性住房588套已基本建成。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任务1046套。二是按照2015年上级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要求进行6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已全部落实到户,截止12月22日开工建设6000户,开工率达100%,竣工5092户,竣工率84.87%。

  深入推进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建设工作。按柳州市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园林式单位和小区的建设工作。3月对县城范围内的单位及小区进行了摸底,拟定了单位和小区名单进行初检。并对拟定的单位和小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确保顺利通过柳州评定验收。

  加大“两违”打击力度。2015年我县共拆除“两违”建筑183处,拆除面积27273㎡,其中强制拆除11起,面积6177.6㎡;结合危房改造项目拆除172起,面积21095.4㎡。目前在六县“两违”拆除工作中排名靠前。

  完善建设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鹿寨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已启用,与柳州市环保监测站联网,实时监测出水水质数据,目前数据显示水质达标排放。2015年1-11月垃圾无害化处理28626.917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86%,达到自治区的绩效考核要求。完成垃圾场外排管网2.5公里敷设工作。

  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开展。我县成功入选智慧城市试点后, 7月与住建部签订创建任务书;立智慧办,拟定了智慧城市一期工程建设方案,并对各成员单位现有的软、硬件系统进行摸底调查。

  二、抓好建设与维护,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完成县城内井盖更换共计80个,鹿州市场内排水沟、石榴河水沟、南环路雨水管及西闸街排水沟等维修及清淤约1260米;改造教师公寓旁人行道砖为彩色沥青人行道,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城南人行道修复4600平方米,修补破损路面100平方米,完成排污管网建设3.6公里,修建公交车站台10座;完成鹿寨县建中东路地交桥头中石化加油站路口道路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

  县城的亮化工作。一是维修县城路灯,投资30万多元更换县城主、次干道灯泡、灯罩、镇流器、触发器共8000多个;处理了立交桥、鹿新路、园丁路、民生路和迎宾大道等主要路段30多处路灯线路短路故障,确保了县城路灯的完好率及亮灯率达标;二是对飞鹿大道(柳东大道延长线)路灯、鹿州监狱警察职工住宅(桥东路至水厂泵房河堤路段)路灯做好接收工作;三是投资12万元恢复了鹿寨山景观照明设施,安装了城南派出所路段、白龙路路灯,并对园丁路东段路灯进行了更换改造工作。

  继续完善县城绿化,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全年投220多万元对县城区道路建中东西路、飞鹿大道等路段的补植工作,迁移土地征用回收苗木2000多株;重建鹿寨山公园山顶混凝土结构凉亭2座,公园平台及排水工程;完成城北街心花园提升改造工程;对人民公园大门广场景观进行了提升改造及周边陈旧围墙进行拆除重建造;安装世纪广场绿地20套石桌,完成工业园区与生活居住区防护林种植工作。

  抓好水质检测,扩宽供水管网。1月至11月完成供水量917万m3,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5%,代收污水处理费为611万元;按照水质新标准要求,每天进行13项常规指标检测,每月进行27项指标检测,经南宁水质监测站检测,检测结果指标全部合格;新铺设DN110以上主管2179米;DN90管道1343多米。

  注重环卫工作,污垃处理设施运行,确保县城整洁卫生。投入61.35万元购置环卫设备,在县城增设分类式果皮箱112个、生活垃圾桶215个,发放人力三轮车58辆,电动三轮车5辆;投入20万元购置环卫电动清扫车2辆,10.5万元新增10辆电动保洁车辆,认真抓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部分主要街道实行24小时保洁制度,垃圾日产日清,截止11月共清运填埋生活垃圾28626.917吨,污水处理量为535.2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6%;污水处理率87%,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以改善农村环境为重点,抓好村镇建设工作。一是启动《中渡英山社区历史文化街区规划》、《保护性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江口乡总体规划》、《江口乡山岔湾总体规划》调整。二是开展传统村落工作申报工作,将符合条件中渡镇寨上屯、平山镇堡底屯作为鹿寨县第四批传统村落向自治区上报。三是对录入系统的118个村屯人居环境调查数据进行完善优化。四是全面开工建设寨沙镇木岗村里重屯等20个村屯屯内道路硬化工作。五是投资298.298万元采购5005个120L垃圾桶,1001辆手推垃圾收运车分发各乡镇,完善村屯环卫设施。二是启动江口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实现乡村垃圾统一处理。三是加强宣传,在村屯修建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宣传方式,增强群众保护村容环境的意识,并成立村民公众监督机制,引导村民养成了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四是拨付鹿寨县 “美丽鹿寨·清洁乡村”保洁员补助经费共计496.5945万元。

  三、行业监管稳步提升

  强化审批管理。一是组织召开规委会3次、专家会5次;上

  报办理、核发“一书两证”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等共618

  件,调处私人建房排水、通风采光等邻里纠纷15件,现场放线、

  验线验收186件。二是完成人防事项审批200余件,依法收取防空

  地下室易地建设费800多万元。

  服务房地产市场。1-11月共完成各类房屋权属登记2979宗;新增商品房合同预售备案1047宗,预售面积11.47万平方米,销售额46237万元。办理《商品房预售证》17件;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17件,协调处理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纠纷7件,指导1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与工程监督。全年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0宗,涉及的工程面积42.15万平方米;办理工程竣工备案49宗;对105个招标项目进行了相关的招标方式审查备案、招标书审查及开标过程监督。召开5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了43份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文件;组织工程抽样检查73个工程的施工现场,下发了61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8份停工通知书。办理20家砖厂的工艺设备备案,检查了24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超额完成0.20223万吨标准煤的新建建筑节能任务,完成率达101.12%,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58万元;征收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676万元。此外,召开5次“防艾”工作布置会,对1200名建筑工人进行“防艾”宣传。今年以来,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没有发生致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抓好县城综合执法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00余次,重点整治了文化广场、金鹿菜市口等18个关键区域的店外经营、乱摆乱卖等违章现象。教育和查处违章占道、跨槛经营行为26000余起,拆除破烂、损坏布幅广告600余条,审批和整改门头广告 158处,制止、处罚车辆撒漏、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18起,清理的门面装修建筑垃圾62起,清洗野广告9000条。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9件,查扣物品265起,罚款合计8180元;查处违章建134起,罚款金额289708元;所办理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抓好燃气市场管理,确保安全供气。一是做好燃气供应站点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工作。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各供应站点负责人参加广西燃气管理协会行业岗位培训,并获得《燃气岗位合格证》。三是严格执行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检查。四是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值班制度,今年全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无安全事故。

  依法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完成县防洪堤项目68户民用建筑和其它建、构筑物的征收工作;完成城南汽车站周边开发项目房屋石榴河水管所、江南贸易公司及25户私房的征收工作,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拨付征地拆迁补偿款1776.288万元;开展鹿寨县城关粮贸旧城改造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收工作,目前已签订补偿协议34户;完成永福苏桥至鹿寨二级公路项目涉及黄冕林场波寨分场2983平方米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成鹿寨县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涉及广西鹿寨化肥厂和鹿寨县铸造厂的1003平方米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成热电联产鹿钦气库后续的补偿、拆除及报废机械设备资产的处置工作;完成飞鹿大道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登记产权房屋的初步调查摸底,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资料收集工作及用地内未经登记房屋的调查摸底工作。

  四、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系统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以落实“两个责任”、“三严三实”为抓手,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组织建设,为城乡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柳州市和我县的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制度》、《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改进作风“六不准”规定》,并与二层各单位签订了落实“两个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改完善了《鹿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车管理制度》、《鹿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制度》等。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政制度落实;对下属各二层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三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限时整改。四是承办建议议案及信访工作。今年共接收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3件议案,县第八届政协第五次会议提案54件,共受理群众来信18件,主要涉及违章建筑、建房纠纷、征地拆迁等方面,目前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对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认真答复。较好地理顺来信来访者的情绪,积极化解矛盾,截止10月,受理群众来来信18件,接待群众来访7批。

  一年来,我局虽在县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取得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项目推进不够平衡。一些项目进展顺利、较快,一些项目未能及时动工建设。二是城市管理有待提高。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存在时紧时松现象,难点整治有待突破,市容市貌管理有待强。三是城建资金短缺突出。我局承办的城市建设项目多、资金需求量大,大多数的公建、景观、实事项目的资金都由县财政投入,资金短缺问题依然困扰和制约着城市建设和发展。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为全面推进我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规划工作: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黄冕镇燃气专项规划;调整中渡镇、寨沙镇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重点项目工作:继续城南水厂(一期)、江口新水厂、飞鹿大道延伸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工程、南环路延长线、城北安置小区、新汽车站周边开发、县污水厂扩建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推进农机公司、响水铁矿等改制企业危旧房改造工程及鑫隆食品厂、原农机公司、原汽车站等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设。

  三、市政建设工作:一是完善城区标志、标线的设置及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二是加强路灯、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巡查,确保路灯、供水设施的完好性;三是加强园林绿化管养工作,继续对新老城区道路、公共绿地进行补植。完善人民公园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实验小学大门口旁至如意居石榴河沿岸绿化景观改造工作;三是按区桂政办法〔2015〕35号文要求,完成18个县城范围内的公厕新建和改建工作。

  四、保障性安居和惠民工程: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轮候和退出制度,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工建设。二是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推进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中渡、江口、黄冕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二是指导和督促黄冕镇做好百镇建设作,寨沙镇建制镇建设工作;三是结合生态乡村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六、行业管理工作:

  (一)执法队伍建设。积极配合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申请成立鹿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职能机构设置,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明确执法权责边界,切实破解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严防新增“两违”建设,维护县城容貌整洁有序。

  (二)严格、规范审批。提高办证质量,核发好“一书两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人防工程审批及单项工程竣工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商品房预售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三)加强建筑业管理及安全监管。一是加大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力度,做好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促进我县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充分利用自治区住建厅的“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通过督促提高各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到位率来进一步促进建筑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规范建筑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以及燃气安全工作。

  (四)依法做好人防工程、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七、其他工作

  (一)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

  (二)做好计生、防艾以及扶贫工作。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