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财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来源: 鹿寨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6-10-08 17:49   |  作者: 廖元锋

  2015年,县财政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发挥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在主动服务全县“六大战略”目标过程中,财政保持了平稳良好运行态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全力以赴狠抓收入征管

  1.千方百计促增收。面对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影响,财政部门始终把组织收入摆在工作首位,加强与部门协调沟通,制定《鹿寨县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开展专项税收征管工作。同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15年,全县财政收入预计完成8.361亿元。

  2.积极主动争取资金。加强政策研究,突出以项目建设为总抓手,及时跟踪了解上级财政资金的投资走向,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今年以来,共争取到各类财力性补助资金5.02元,争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10.78亿元。成功申请自治区代发政府一般债劵1.62元,其中:置换债券9500万元,新增债券6700万元,为缓解我县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状况、减轻到期债务还款压力、加快项目建设及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强化国资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按规定权限进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2015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7284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同时,指导和督促汇一联城投公司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门面、闲置资产的出租收益收缴的管理工作。

  (二)厉行节约,突出效能,从严把控一般性支出

  严格执行中央、区、市、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一系列指示要求,大力压缩行政运转类支出规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增长,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18.74%,各项支出标准预计均达到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目标。全县“三公”经费较2014年预计下降17.04%,其中,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分别下降11.53%和18.96%。

  (三)以保民生为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

  我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统筹运用好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措施,千方百计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1.投入服务并举,夯实财源基础。

  着力完善工业园区功能,充分激发园区加快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增加园区培植财源的积极性。2015年,累计向园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财政资金11185.63万元,健全完善功能设施和运行机制,确保了我县工业园区的平稳发展。

  完善融资平台,加大融资力度。2015年新设立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与鹿寨县农业发展银行对接合作,以我县重点项目古偿河水库建设工程、导江经江口至柳州二级公路工程及土地储备七通一平配套设施等三个建设项目作为重点项目进行融资,解决在建工程的缺口。从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鼓励我县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组织起来创业,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制定《鹿寨县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实施方案》,《鹿寨县农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积极申请2014年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525.43万元,申请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224.43万元,推进金融业发展。

  2.推动社保工作全面提升。一是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创新高龄老人养老模式,今年以来为8724名80周岁以上老人拨付高龄补贴500万元;二是完善“两个低保”和孤儿的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动态管理,今年以来累计支出城乡低保救助2550万元、孤儿保障资金55万元;三是全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493.95万元,支出191.22万元。四是拨付自然灾害补助资金238万元,帮助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及生活困难救助。

  3.多措并举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按自治区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2657.67万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按小学生1000元/年,初中生1250元/年的标准,发放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902.28万元。投入财政资金1394.37万元,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工作,2015年享受营养午餐人数14306人。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拨付资助资金357.89万元。另外,积极组织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共投入资金744.88万元新建、改扩建1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

  4.支持公共卫生待遇人人享有。全县支出5550.58万元,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会议精神和医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进行对县人民医院的改革工作,力促县人民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销售。

  5.大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一是多渠道筹措和落实保障性住房资金。2015年,共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4195.3万元,用于矮岭三巷保障房小区436套廉租房和十里亭小区720套保障房项目建设;完成228户困难家庭廉租房补贴23.76万元发放工作。二是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推动城乡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安排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资金5126.31万元,拨付农村文化建设资金79.4万元,支持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群众的文化质量。三是积极推进生态乡村建设工作。投入21973.38万元生态乡村建设资金,推进村屯绿化、中渡马安村马安屯、寨沙镇龙江村永盛屯等综合示范村屯建设。投入500万元,配合江口乡、鹿寨镇做好江口乡丹竹屯、鹿寨镇查比屯两个美丽乡村建设。

  6.强化强农惠民政策落实。投入3222.11万元,在全县10个乡镇(含雒容镇)131个行政村265个自然屯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完成项目265个;投入3337万元,大力推进查比“呦呦鹿鸣”现代精品葡萄示范区建设。及时足额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4445万元(未含农机购置补贴,因尚未发放完),惠及8.03万户农民。及时发放2015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439.8万元,全县81辆城市公交、51辆农村道路客运车、30辆出租车及13艘水路客运船只经营者从中受益。建立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扶持机制,制定《鹿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方案》,重点拨付土地流转奖补资金38.9万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

  另外,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现了我县现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增补机关单位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津贴补贴2400万元,拨付乡镇补贴750万元、职务与职级并行经费400万元。

  (三)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5〕29号)文件要求,我局从1月初开始着手开展盘活存量资金的相关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县积极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26862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26862万元,使用率达100%。

  (四)以财政改革为载体,强化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1.拆除遮蔽“晒三公”。2015年,我县财政部门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同时,将公共财政预算、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全文在财政局网站上公开,提高“三公”经费及预算的公开透明度。在部署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首次要求各单位将“三公”经费编入预算。

    2.预算编制“全覆盖”。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力度,在部署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年度预算草案,同时首次要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原本游离于政府预算之外的资金全布置于预算监管之下,提高预算的完整性,也有效的避免预算安排的交叉重复。

  3.绩效管理“全过程”。2015年,我县财政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5年绩效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4.划出红线“治奢靡”。为有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快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2015年,《鹿寨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鹿寨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鹿寨县培训费管理办法》、《鹿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办法,从资金源头上杜绝奢靡浪费之风。

    5.集中支付“全包围”。在前期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和扩面成功的基础上,2015年,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截至2015年12月25日,我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财政资金达331,113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23,030万元,授权支付8,083万元,纠正不合规支付资金357万元。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将公务卡改革纳入全县各部门及各乡镇的绩效管理,有效的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降低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2015年10月止,全县公务卡刷卡金额543万元。

  6.财政票据“电子化”。2015年,我局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通过改进财政票据监管方式,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7.政府采购“阳光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出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鹿寨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至2015年,共完成政府采购1263次,节约采购资金2452.25万元,节约率7.71%。

  (五)以依法理财为标准,促进形成“大监督”格局

  1.努力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自治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鹿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我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我县30个部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上报,涉及检查涉农资金22.22亿元,通过自治区验收检查。

  2.有序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严把资料送审关、工程量审核关、材料价格关和工程监督四个关口,进一步强化评审职能,提高评审质量,获得自治区2013-2014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县级)先进集体。完成评审项目602个,核减预算金额12009万元,核减率为8.2%。同时,将评审监督检查工作前移,全年参与项目招投标33次,项目评审会17次,工地检查29次,参加市场询价12次。

  3.积极配合县人社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审核各单位申报的领取工资人数,涉及310个单位清查对象9231人。

  4.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特别对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鹿寨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纠正不规范财务处理资金230万元。同时,每月15日定期召开乡镇会计会审工作会,规范乡镇会计基础工作。

  5.抓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出租的房屋、土地登记工作,推进“产权集中、分散管理”。认真做好资产出租出借和资产处置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夯实财政发展根基

  一是健全和完善制度和机制。建立完善了《鹿寨县财政局公务差旅管理制度》、《鹿寨县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鹿寨县财政局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制度》、《鹿寨县财政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鹿寨县财政局车辆加油管理制度》、《鹿寨县财政局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县党委配套规定,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中层干部党风廉政谈话5次、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等形式,加强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党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统筹安排112名干部到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培训,提升干部素质。每季度定期召开中层干部例会,增进干部交流和沟通。同时,启用11名年轻干部到财政所和股室任副职,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三是深入基层,帮助挂点村屯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2015年,引导挂点扶贫的潘圩村调整产业结构,争取资金32万元为当地农民购买葡萄架、水泥柱、葡萄苗等,新发展双季葡萄种植面积102亩。争取12万元为潘圩村平岭屯建设“生态乡村”试点屯项目,对该屯进行绿化、美化及亮化。由局领导带领19名干部职工到福龙村坪地屯开展“生态乡村”百日会战活动。利用春节、七一慰问福龙村、潘圩村贫困老党员共18人。抽调9名工作人员全力配合导江乡、中渡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四是积极发挥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踊跃参加县委、县直工委组织“学习雷锋日活动”、“三下乡”活动、气排球赛等。

  五是认真办理县人大及政协的建议和意见。2015年共承办县人大意见建议及政协提案共4件,所提问题已经全部答复,代表满意。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我县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我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资金需求与财政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财政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一)收入方面。一是国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充满变数,低速增长态势仍将延续,将直接影响我县相关税收增长。二是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有所加剧,受原材料价格和用工成本上升影响,一些企业盈利水平下降,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税源增长受到抑制。三是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加大,对财政收支有一定影响。

  (二)支出方面。现有民生政策进一步扩面提标,稳增长、调结构、深化改革等都需要增加投入,加上筹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面临较大增支压力。

  (三)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偏大。近年来,我县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对支持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由于部分项目工程进度缓慢,直接影响项目支出进度,造成年终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偏大,从而影响我县预算支出责任考核排名、影响省对我县财政转移支付。所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

   (四) 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新上项目融资难。

  (五)财政队伍现状与财政面临的繁重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密切关注上级财税改革动向,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制度建设,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着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加强财政制度建设,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明确财政支出责任,使财权与事权相适应。调整县级和乡镇政府间财政关系,促进权力与责任、办事与花钱相统一。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财政监督职能,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财政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

     (二)科学落实2015年财政收入任务。以2015年县乡收入实绩为基数,强化收入增减因素分析,细化增长点排查。在确保收入质量的同时,努力按照市、县两级要求,合理分解落实。2016年财政收入目标初步确定为86,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按年初确定的预算安排各项资金,不断完善指标控制办法,加强用款计划批复和资金调度工作,提高支出管理规范化水平。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和公共项目的支出需要,提高专项资金下达效率,继续加快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

    (四)支持重点项目发展。加大对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大力支持关系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努力做大做强财政支持经济建设的多元化投入平台。

   (五)全面落实涉农惠民政策。将财力向民生倾斜,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财政支持生态乡村建设力度,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落实好低收入群众各项保障政策。

  (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继续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专户资金拨付流程,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财政工作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七)加大财政引导金融支持金融实体经济发展工作。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政银企沟通联系机制。一是引导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全面落实县党委政府各项稳增长措施,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加大对西江经济带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二是促进金融加大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力度。继续实施小企业贷款和担保风险补偿、社会创业贷款贴息、企业上市融资补贴等扶持政策,着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困难弱势群体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题。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四是结合我县农业生产特色,落实涉农金融财政奖补政策,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稳定和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同时,继续支持加强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八)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决落实债务管理的各项政策,结合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和债务存量规模,合理融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债券分配额度。进一步明确债务类型,杜绝不合理、不合规债务增加,加强对乡镇举债行为的控制,确保我县债务规模适当,支持经济发展协调、可持续。

  (九)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从政要求,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保持财政工作清正、财政干部清廉、财政作风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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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鹿寨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6-10-08 17:49    |  作者: 廖元锋

  2015年,县财政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发挥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在主动服务全县“六大战略”目标过程中,财政保持了平稳良好运行态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全力以赴狠抓收入征管

  1.千方百计促增收。面对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影响,财政部门始终把组织收入摆在工作首位,加强与部门协调沟通,制定《鹿寨县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开展专项税收征管工作。同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15年,全县财政收入预计完成8.361亿元。

  2.积极主动争取资金。加强政策研究,突出以项目建设为总抓手,及时跟踪了解上级财政资金的投资走向,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今年以来,共争取到各类财力性补助资金5.02元,争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10.78亿元。成功申请自治区代发政府一般债劵1.62元,其中:置换债券9500万元,新增债券6700万元,为缓解我县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状况、减轻到期债务还款压力、加快项目建设及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强化国资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按规定权限进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2015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7284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同时,指导和督促汇一联城投公司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门面、闲置资产的出租收益收缴的管理工作。

  (二)厉行节约,突出效能,从严把控一般性支出

  严格执行中央、区、市、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一系列指示要求,大力压缩行政运转类支出规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增长,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18.74%,各项支出标准预计均达到自治区、柳州市下达的目标。全县“三公”经费较2014年预计下降17.04%,其中,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分别下降11.53%和18.96%。

  (三)以保民生为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

  我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统筹运用好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措施,千方百计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1.投入服务并举,夯实财源基础。

  着力完善工业园区功能,充分激发园区加快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增加园区培植财源的积极性。2015年,累计向园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财政资金11185.63万元,健全完善功能设施和运行机制,确保了我县工业园区的平稳发展。

  完善融资平台,加大融资力度。2015年新设立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与鹿寨县农业发展银行对接合作,以我县重点项目古偿河水库建设工程、导江经江口至柳州二级公路工程及土地储备七通一平配套设施等三个建设项目作为重点项目进行融资,解决在建工程的缺口。从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鼓励我县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组织起来创业,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制定《鹿寨县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实施方案》,《鹿寨县农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积极申请2014年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525.43万元,申请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224.43万元,推进金融业发展。

  2.推动社保工作全面提升。一是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创新高龄老人养老模式,今年以来为8724名80周岁以上老人拨付高龄补贴500万元;二是完善“两个低保”和孤儿的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动态管理,今年以来累计支出城乡低保救助2550万元、孤儿保障资金55万元;三是全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493.95万元,支出191.22万元。四是拨付自然灾害补助资金238万元,帮助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及生活困难救助。

  3.多措并举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按自治区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2657.67万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按小学生1000元/年,初中生1250元/年的标准,发放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902.28万元。投入财政资金1394.37万元,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工作,2015年享受营养午餐人数14306人。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拨付资助资金357.89万元。另外,积极组织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共投入资金744.88万元新建、改扩建1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

  4.支持公共卫生待遇人人享有。全县支出5550.58万元,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会议精神和医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进行对县人民医院的改革工作,力促县人民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销售。

  5.大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一是多渠道筹措和落实保障性住房资金。2015年,共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4195.3万元,用于矮岭三巷保障房小区436套廉租房和十里亭小区720套保障房项目建设;完成228户困难家庭廉租房补贴23.76万元发放工作。二是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推动城乡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安排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资金5126.31万元,拨付农村文化建设资金79.4万元,支持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群众的文化质量。三是积极推进生态乡村建设工作。投入21973.38万元生态乡村建设资金,推进村屯绿化、中渡马安村马安屯、寨沙镇龙江村永盛屯等综合示范村屯建设。投入500万元,配合江口乡、鹿寨镇做好江口乡丹竹屯、鹿寨镇查比屯两个美丽乡村建设。

  6.强化强农惠民政策落实。投入3222.11万元,在全县10个乡镇(含雒容镇)131个行政村265个自然屯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完成项目265个;投入3337万元,大力推进查比“呦呦鹿鸣”现代精品葡萄示范区建设。及时足额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4445万元(未含农机购置补贴,因尚未发放完),惠及8.03万户农民。及时发放2015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439.8万元,全县81辆城市公交、51辆农村道路客运车、30辆出租车及13艘水路客运船只经营者从中受益。建立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扶持机制,制定《鹿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方案》,重点拨付土地流转奖补资金38.9万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

  另外,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现了我县现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增补机关单位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津贴补贴2400万元,拨付乡镇补贴750万元、职务与职级并行经费400万元。

  (三)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5〕29号)文件要求,我局从1月初开始着手开展盘活存量资金的相关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县积极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26862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26862万元,使用率达100%。

  (四)以财政改革为载体,强化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1.拆除遮蔽“晒三公”。2015年,我县财政部门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同时,将公共财政预算、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全文在财政局网站上公开,提高“三公”经费及预算的公开透明度。在部署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首次要求各单位将“三公”经费编入预算。

    2.预算编制“全覆盖”。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力度,在部署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年度预算草案,同时首次要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原本游离于政府预算之外的资金全布置于预算监管之下,提高预算的完整性,也有效的避免预算安排的交叉重复。

  3.绩效管理“全过程”。2015年,我县财政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5年绩效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4.划出红线“治奢靡”。为有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快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2015年,《鹿寨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鹿寨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鹿寨县培训费管理办法》、《鹿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办法,从资金源头上杜绝奢靡浪费之风。

    5.集中支付“全包围”。在前期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和扩面成功的基础上,2015年,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的延伸,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截至2015年12月25日,我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财政资金达331,113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23,030万元,授权支付8,083万元,纠正不合规支付资金357万元。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将公务卡改革纳入全县各部门及各乡镇的绩效管理,有效的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降低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2015年10月止,全县公务卡刷卡金额543万元。

  6.财政票据“电子化”。2015年,我局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通过改进财政票据监管方式,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7.政府采购“阳光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出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鹿寨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质量。至2015年,共完成政府采购1263次,节约采购资金2452.25万元,节约率7.71%。

  (五)以依法理财为标准,促进形成“大监督”格局

  1.努力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自治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鹿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我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我县30个部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上报,涉及检查涉农资金22.22亿元,通过自治区验收检查。

  2.有序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严把资料送审关、工程量审核关、材料价格关和工程监督四个关口,进一步强化评审职能,提高评审质量,获得自治区2013-2014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县级)先进集体。完成评审项目602个,核减预算金额12009万元,核减率为8.2%。同时,将评审监督检查工作前移,全年参与项目招投标33次,项目评审会17次,工地检查29次,参加市场询价12次。

  3.积极配合县人社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审核各单位申报的领取工资人数,涉及310个单位清查对象9231人。

  4.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特别对鹿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鹿寨县园林绿化管理所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纠正不规范财务处理资金230万元。同时,每月15日定期召开乡镇会计会审工作会,规范乡镇会计基础工作。

  5.抓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出租的房屋、土地登记工作,推进“产权集中、分散管理”。认真做好资产出租出借和资产处置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夯实财政发展根基

  一是健全和完善制度和机制。建立完善了《鹿寨县财政局公务差旅管理制度》、《鹿寨县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鹿寨县财政局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制度》、《鹿寨县财政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鹿寨县财政局车辆加油管理制度》、《鹿寨县财政局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县党委配套规定,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中层干部党风廉政谈话5次、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等形式,加强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党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统筹安排112名干部到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培训,提升干部素质。每季度定期召开中层干部例会,增进干部交流和沟通。同时,启用11名年轻干部到财政所和股室任副职,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三是深入基层,帮助挂点村屯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2015年,引导挂点扶贫的潘圩村调整产业结构,争取资金32万元为当地农民购买葡萄架、水泥柱、葡萄苗等,新发展双季葡萄种植面积102亩。争取12万元为潘圩村平岭屯建设“生态乡村”试点屯项目,对该屯进行绿化、美化及亮化。由局领导带领19名干部职工到福龙村坪地屯开展“生态乡村”百日会战活动。利用春节、七一慰问福龙村、潘圩村贫困老党员共18人。抽调9名工作人员全力配合导江乡、中渡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四是积极发挥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踊跃参加县委、县直工委组织“学习雷锋日活动”、“三下乡”活动、气排球赛等。

  五是认真办理县人大及政协的建议和意见。2015年共承办县人大意见建议及政协提案共4件,所提问题已经全部答复,代表满意。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我县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我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资金需求与财政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财政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一)收入方面。一是国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充满变数,低速增长态势仍将延续,将直接影响我县相关税收增长。二是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有所加剧,受原材料价格和用工成本上升影响,一些企业盈利水平下降,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税源增长受到抑制。三是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加大,对财政收支有一定影响。

  (二)支出方面。现有民生政策进一步扩面提标,稳增长、调结构、深化改革等都需要增加投入,加上筹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面临较大增支压力。

  (三)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偏大。近年来,我县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对支持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由于部分项目工程进度缓慢,直接影响项目支出进度,造成年终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偏大,从而影响我县预算支出责任考核排名、影响省对我县财政转移支付。所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

   (四) 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新上项目融资难。

  (五)财政队伍现状与财政面临的繁重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密切关注上级财税改革动向,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制度建设,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着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重点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加强财政制度建设,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明确财政支出责任,使财权与事权相适应。调整县级和乡镇政府间财政关系,促进权力与责任、办事与花钱相统一。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财政监督职能,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财政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

     (二)科学落实2015年财政收入任务。以2015年县乡收入实绩为基数,强化收入增减因素分析,细化增长点排查。在确保收入质量的同时,努力按照市、县两级要求,合理分解落实。2016年财政收入目标初步确定为86,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按年初确定的预算安排各项资金,不断完善指标控制办法,加强用款计划批复和资金调度工作,提高支出管理规范化水平。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和公共项目的支出需要,提高专项资金下达效率,继续加快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

    (四)支持重点项目发展。加大对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大力支持关系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努力做大做强财政支持经济建设的多元化投入平台。

   (五)全面落实涉农惠民政策。将财力向民生倾斜,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财政支持生态乡村建设力度,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落实好低收入群众各项保障政策。

  (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继续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专户资金拨付流程,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财政工作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七)加大财政引导金融支持金融实体经济发展工作。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政银企沟通联系机制。一是引导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全面落实县党委政府各项稳增长措施,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加大对西江经济带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二是促进金融加大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力度。继续实施小企业贷款和担保风险补偿、社会创业贷款贴息、企业上市融资补贴等扶持政策,着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困难弱势群体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题。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四是结合我县农业生产特色,落实涉农金融财政奖补政策,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稳定和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同时,继续支持加强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八)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决落实债务管理的各项政策,结合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和债务存量规模,合理融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债券分配额度。进一步明确债务类型,杜绝不合理、不合规债务增加,加强对乡镇举债行为的控制,确保我县债务规模适当,支持经济发展协调、可持续。

  (九)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从政要求,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保持财政工作清正、财政干部清廉、财政作风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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