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规范化管理。2015年招录公务员44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人,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67人,“三支一扶”大学生13人。办理人事调配107人次。共审核聘任符合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33人,审核上报评审申报中级职称材料151份,高级职称材料68份,发放继续教育合格证389本,发放《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卡5042张,发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5000本。启动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培训业务人员136人。
2.稳步推进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国有投资企业薪酬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的有关事项已经明确,预计11月兑现;稳慎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目前已明确职级并兑现待遇660人,其中副科职级344人,正科职级194人,副处职级121人,正处职级1人,第三批职务职级晋升的考察审核工作正在进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逐步纳入常态化管理。审核行政机关年终一次性奖金1840人,奖金人均2100元;审核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级晋升工资变动580多人次,人均月增资480元;办理退休手续:企业151人,机关事业单位126人;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115人次;办理职工死亡遗属补助103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新录聘用、转正定级工资确定或变动等200多人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正常晋升工资变动审批4500多人次。
3.继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县级人才小高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新增高技能人才17人,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86人,在黄冕镇举办桑蚕种养技术能手擂台大赛,选拔种桑养蚕乡土人才。与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共同创建社会实践基地,与清华紫荆研究院合作创建清华紫荆(柳州)技术转移中心,与桂林航天科技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与高等院校资源优势融合,为鹿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撑。调研起草了《鹿寨县享受县政府人才津贴待遇人员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和《鹿寨县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暂行规定》。
4. 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审核备案1126人,其中优秀222人,称职902人,试用期人员未定等次64人,其他未定等次2人,请病假超过半年不参加考核3人;事业单位审核备案4707人,其中优秀564人,合格3868人,不合格4人,试用期未定等次267人,处分期未定等次4人,事、病假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16人。给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1003人记嘉奖一次,给予奖金800元/人;给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135人记三等功一次,给予奖金1500元/人。
5.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截至2015年10月底,已经完成对47个单位644名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其中594人档案情况清楚,另有50人的档案审核存在问题,需要进行组织认定。
(二)稳定就业局势,夯实基层就业平台
1.指标完成情况。截至今年10月,城镇新增就业1124人,完成任务1100人的102%。其中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就业实现355人,完成任务350人的101%;就业困难人员新增就业实现77人,完成任务70人的11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37人,完成任务8550人的99%。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096人,完成任务500人的219%;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196人,完成任务100人的196%;开办2期创业培训班,约有50人参加。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1%。
2.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桂政发〔2015〕29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和兑现工作;加大与用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112期3775个工作岗位,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成功举办招聘会3场,提供就业岗位2531个,1140余名求职者达成就业意向;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目前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7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73人,其中“4050”人员43人,大学生30人,新开发10个公益性岗位,新招录43人,到期清退或个人原因辞职28人,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25.2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5.09万元,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兑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预计办理600人,目前已办理215人;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目前已落实200万元用于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资金,与邮政储蓄银行签订了委托协议。全年共计为9个企业申报补贴资金10.2万元。
3.就业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就业资金总量为585万元,截止9月共支出185.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企业享受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补贴)支出38.25万元,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支出65.09万元,培训补贴支出82.15万元,10月已申请第一批215人社保补贴74万元,现尚结余325万元。预计年底前,培训补贴需支出20万元,第二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需支出154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需支出50万元,年末结余资金约100万元。
4.创业带动就业情况。通过全民创业大众创新的宣传发动,优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措施,有效促进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县新增创业666人,完成任务500人的133.2%,创业带动就业1590人,完成任务800人的198.75%。
5.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一拖四”项目已进入后期验收阶段,县级中心、黄冕镇服务站、已完成工程初验,中渡镇服务站已完成工程初验,准备组织竣工验收,导江乡已完成主体验收,准备开始装修工作,寨沙镇服务站已完成二层屋面混凝土浇筑。2015年底将开工新建平山镇、江口乡、拉沟乡项目;2016年申报四排镇新建项目和鹿寨镇改建项目。
6.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农民工意向,继续开展叉车、电工、中式面点、育婴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种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技能支撑,增强就业竞争力。8月底举办了农民工技能大赛初赛并组队参加柳州市复赛,获得砌筑工组一等奖、钢筋工组二等奖、育婴员组三等奖、家政服务员组三等奖,达到了以赛促训的目的。我县坚持择优确定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开班申报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培训通过率高,质量稳定。
7.就业实名制登记情况。为全民掌握我县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状况,做好就业援助工作,我县从8月启动就业实名制工作,目前已完成我县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和非在编工作人员,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者实名制信息录入,已录入22038人,下一步工作重点完成录入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劳动者和农村劳动力实名信息录入,在12月底前初步建立起就业实名登记动态管理体系。
(三)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1.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802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65%,收缴保险基金1431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6.5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734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0.55%,收缴险基金702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9.60%;生育保险参保2087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58%, 收缴保险基金49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3.79%;失业保险参保1952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25%,收缴保险基金145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7.28%;工伤保险参保2702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86%,收缴保险基金50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8.9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率90.7%,续保人员中签订三方协议代扣代缴率98%,城乡居保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当期收支基本平衡,基金运行管理正常,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狠抓社会保险费欠费清缴。成立了社保基金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责任分解到组、到人。下达社会保险欠费催缴通知书53份,对12个拒不缴费的参保单位进行医疗保险待遇封锁,清缴养老保险历年欠费1626万元。
3.积极兑现各项社保政策。一是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从2015年2月起,上浮工伤保险费率参保单位12个,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参保单位17个;二是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5年3月起,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单位部分由2%下调为1.5%,个人部分由1%下调为0.5%;三是对119个机关、参公单位进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测算并进行费用的申报和核定;四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生育保险费率进行下调,聘用及企业单位从0.9%下调为0.5%;五是工伤保险费率按行业风险进行细化调整,从原来的3类(0.5%、1%、1.8%)细化为8类(0.2%、0.4%,0.7%,0.9%,1.1%,1.3%,1.6%,1.9%)。六是对符合首次上规模的微小企业进行社保的缓缴或者费率下调。已通知符合条件的龙凤陵园、林杰贸易两家单位领取表格进行申报。七是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申请失业稳岗补贴政策单位进行审核后公示。
4. 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一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17702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退休金,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退休金206.50元,养老金月均标准达到1963.50元/人,增长率为10.56%。二是调整增加失业保险待遇,从2015年1月起,最低一档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840元上调至980元,为2586人补发1-6月份新增待遇37万元,新增待遇已于2015年7月底全部补发完成。三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工伤待遇进行调整。工伤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在原来基础上调205.18元,工亡职工抚恤金每户在原基础上调104.06元,生活护理费分等级按2013年度柳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38.50元)的50%、40%、30%发放,三项待遇调整从2014年1月开始补发,补发待遇已于2015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四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符合条件的36人上调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500元/月,于2015年9月底前发放完毕。
5.社保业务档案顺利通过验收。2015年10月,我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顺利通过区级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评为优秀等级。截止10月底,已整理完成五险社保业务档案851盒。
6.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自治区统一部署安排,体制内人员已按个人缴费比例足额扣缴了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
7.“人脸识别”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顺利开展。截止10月底,已成功进行认证的退休人员达15453人,认证成功率达83%。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成142家用工单位书面审查,督促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0167人,签订率为95.19%;加大违反劳动法规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力度,监察立案6起,结案6起,结案率为100%,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4起,共清欠农民工工资864万元,涉及劳动者1382人。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90件,其中认定为工伤88件,不予认定为工伤1件。仲裁受理案外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56件,案外调解和解300件,调解结案率100%,调解和解率84%。调解未成56件转入立案处理,涉案金额476.68万元。结案56件,结案率100%。依法受理3个企业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对3个企业依法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承办行政应诉案件1件。全县9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100%,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19家企业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其中用工在300人以上的企业8家,150人以上的企业10家、不到150人的企业1家)。共完成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商152份,其中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8份,代表445个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实行挂牌上岗、考勤签到制度,在社保业务大厅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活动,窗口服务岗位增设了服务评价器,全体人社干部职工对外公布个人抵制“四风”承诺书,印发了“四风”问题监督知情卡,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加强风险岗位排查,制定和完善内控制度,组织风险岗位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和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接受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大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投诉件的核查力度,给予组织处理1人。鼓励和支持干部在职学习,选派外出参加学历培训和业务学习80人次,选送市人社局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21人,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后备干部32人,十月底在全县人社系统中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培养队伍团队精神。
(六)接访办访工作
1-10月,共受理一般群众来信来访52件,其中上级转办49件,按期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参加“县委书记公开大接访活动”10次,开展下访活动4次,开展单位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10次,深入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次,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及民生保障、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解决。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实现连续八年“零”上访。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落实任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为做好我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年初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做好了各项任务的分解并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年中做好各项任务指标的督查工作,形成了全局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主动将人社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把握
2015年,我县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使经济发展的过程成为群众享受成果、得到实惠的过程。我局围绕这一任务目标,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促创业。一是落实200万元用于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担保基金的加大投入和创业贷款的正式办理将有力促进我县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落实各项创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帮扶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自主创业。二是实施人才战略筑高地,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切实建立适应长远发展的人才工作机制,构筑我县人才小高地。三是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力度,重点抓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清理欠费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四是加大劳动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书面材料审查等方式,深入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用工登记,建立职工名册,指导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并建立工资发放表,将服务和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减少用工违法行为和劳动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服务型、高效型机关
人社部门作为社会事务管理和民生部门,工作中赢得职工群众好口碑的关键在“服务”,于是我局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作为人社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作为衡量全局干部职工作风状况、服务质量优劣的评价指标。2015年以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通过抓学习、抓培训、抓制度的方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针对查找到的服务质量上的问题,进行整改,致力于打造服务型、高效型机关,为我县不断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美丽鹿寨步伐做出努力。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就业形势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形势严峻。由于受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园区企业融资难,生产经营不景气,部分企业停产下线,就业岗位减少,下岗职工分流给三产和服务业带来了很大压力。部分企业出现欠发在职员工工资现象,劳动关系不和谐、不稳定。社会保险费欠缴严重,新老欠费叠加,截止 9月底,我县社保五险欠费总额2999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累计欠费2199万元。
(二)职工养老保险当期收支不平衡,财政压力大。2014年我县财政承担基金须兜底金额将近3800万元,2015年预算缺口24000万元。县级财政财力不足,增幅每年按两位数增长也不过6000万元,扣除上解部分后可用财力不足4000万元。
(三)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尚未建立。目前我县土地指标紧缺,如按要求划拨150亩土地进行新建困难较大,建议是否可以依托我县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共建共享,验收合格后同等享受区人社厅的资金扶持政策。
(四)失地农民因社会保障政策改变造成不稳定因素。自今年失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关闭后,失地农民群体极不稳定,在新征土地过程中极不配合,征地工作推进十分困难。
(五)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大部分基层调解员对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法规及业务不熟悉,调解争议的技能不高,对调解员选聘、业务培训、工作考评等方面要达到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困难。
(六)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建设不完善。县、乡两级网络平台日趋完善,2016年我县可以实现全覆盖,并解决机构、编制、人员、办公用房问题。目前,村(社区)一级平台建设滞后,只是挂了一块牌子,尚未配备专兼职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和城乡居保征缴管理还处于临时托管状态,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和动态监测、数据更新等工作无法进行常态化管理。主要原因还是人员配备面广,经费无法解决。
四、2016年计划
(一)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继续在社保服务窗口开展“服务之星”评比表彰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打造“群众满意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二)以服务和发展人才为己任,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做好2015年全县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等人员的招录工作;继续跟踪新增申报人才小高地---黄冕林场人才小高地审核情况,落实人才小高地政策;推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常态化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做好全县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流动人才的服务工作;加强网站建设,发挥鹿寨人才网的作用。
(三)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重点,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在上级未下达2016年目标任务的情况下,参照2015年目标任务,计划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5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7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8550人。计划完成技能培训500人,完成创业培训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完善社会保障工作。完成区、市社保经办机构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柳州市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历年欠费的清缴力度,促进基金的收缴。继续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抓好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防止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基数,确保基金的全额征缴;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基金安全。
(五)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继续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作用,积极处理各类劳资矛盾,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力争确保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市局下达我县的劳动合同签订任务;继续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推进“两网化”建设;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度结案率达9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