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鹿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鹿寨县辖6镇3乡118个行政村(社区),2016年末户籍人口41.12万人。“十三五”期间共有贫困村22个,精准识别贫困户6498户、22532人,全县贫困发生率为5.57%。
2016年,鹿寨县完成5个贫困村、6182名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任务,全县贫困发生率降到3.93%。2016年1-11月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率在自治区排名第12名,得到自治区奖补资金144万元,是柳州市唯一获得奖励的县区。在自治区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工作评定中,我县得分103分,在全区105个县(区)中排名第二。在2016年柳州市各县区扶贫绩效考核工作中排名第一,获得项目奖励资金200万元。在2016年自治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核查验收工作中,我县获自治区通报为“脱贫摘帽双认定表、工作台账、帮扶手册填写较规范的县(区)”。
一、2017年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脱贫计划任务数为5个村1600人脱贫,奋斗目标数为8个村3100人脱贫。2017年以来,鹿寨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心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聚焦任务,精准发力,在不断巩固2016年脱贫成效的同时,不折不扣地推进2017年度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经过一年的努力,鹿寨县2017年贫困对象脱贫摘帽计划任务、奋斗目标和自治区非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各项指标已完成,8个贫困村和3104人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已通过市级复核审定。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明确一个目标,提前谋划年度脱贫工作
今年任务目标明确以后,我们首先对尚未脱贫的17个贫困村及16350名未脱贫人口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最准确的情况。最终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对较好的村优先列入预脱贫行列,脱贫人数的分配优先满足预脱贫村贫困人口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的原则,及时下达了2017年度脱贫任务和奋斗目标。
(二)落实四大保障,助推脱贫攻坚有序开展
1.强化顶层设计,为脱贫攻坚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自治区提出的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充实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脱贫攻坚工作,每月听取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扩大)会定期听取综合协调等9个专责小组的工作汇报,定期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2.充实扶贫队伍,为脱贫攻坚提供人员保障。在巩固现有干部帮扶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帮扶队伍。今年共招聘了3名事业单位和14名“三支一扶”人员加入精准扶贫队伍。同时,为22个贫困村和9个乡镇招聘了37名专职的扶贫(档案)信息员。县、乡两级和其他92个非贫困村均已配备兼职的扶贫(档案)信息员。
3.整合扶贫资金,为脱贫攻坚提供财力保障。紧紧把握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加大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的契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贫困对象发展产业等。今年共整合各类专项扶贫资金8282.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93.3万元,区级资金927万元,市级资金1888.68万元,县级资金3773.51万元),截止12月28日共支出8079.57万元,实际支出率为97.55%。
4.强化政策落实,为脱贫攻坚打下群众基础。群众满意是检验脱贫成效最直接的途径。我县在制定和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时,坚持从困难群众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出发,强化政策引导和宣传,提高帮扶干部的服务意识,积极帮助贫困户申请并享受各项扶贫政策,确保应享尽享。同时,通过加强走访和慰问,增进帮扶干部与贫困户的感情,有效提高了贫困群众对脱贫工作满意度。
(三)实施“十大行动”,促进帮扶政策落实到位
1.实施基础设施扶贫行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今年中央(自治区)第一批资金安排的贫困村通屯路项目10条20.4公里已全面完工;其他资金安排的第二批贫困村通屯路项目38条57.56公里,已全部开工建设,12月底前可全面完工。同时,不断推进危房改造、水利工程、电网升级、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贫困村屯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不断改善。
2.实施产业扶贫行动,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对贫困户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旅游业等方面给予扶持,目前已发放产业补助资金600多万元。另外,22个贫困村均已成立村民合作社、法人公司。投入资金1100万元,加快推进22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成了光伏发电、汽车机械租赁和入股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建成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11个,产业涉及水果、食用菌、桑蚕、大果山楂等,辐射面积约3.5万亩,带动了周边950户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全区“产业富民”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3.实施金融扶贫行动,发挥小额信贷造血功能。年度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90笔,金额1145.38万元,累计贴息569.29万元。截止12月20日,两年累计发放小额信贷达8970.08万元。成立了鹿寨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与平台公司签订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共同管理协议,落实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113.7万元存入专户。
4.实施易地搬迁行动,优化生态资源配置。我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为19户71人,目前竣工率、入住率、投资完成率、资金拨付率和旧房拆除率均达100%。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为45户182人,截至12月15日,住房竣工率、入住率、旧房拆除率、复垦率、投资完成率和资金拨付率均达100%。同时,加快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因村因户施策,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真脱贫。
5.实施就业扶贫行动,促进贫困对象增收。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乘数效应,通过发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帮助农民工创业者解决部分资金难题,发放贷款151万,贴息资金2.3万元。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235人。开展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共补助27.4万元扶持全县274户建档立卡户残疾人创业就业。
6.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化解因学致贫难题。积极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全力做好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和贫困高中生补助和雨露计划等工作。办理大学新生助学贷款,签约人数2210人,发放金额1498万元。累计发放各类教育补助资金700.24万元。
7.实施低保扶贫行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综合运用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组合,形成制度合力,充分发挥政策兜底保障作用。全县农村低保对象930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694人,低保对象与贫困对象的重合率达62.26%,全年共发放低保金2205.73万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
8.实施健康扶贫行动,降低因病返贫风险。实现贫困村健康档案建档率及村医签约服务全覆盖。出台《鹿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对全县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开设贫困患者就诊绿色通道,简化就医手续,最大程度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医。全县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327686人,实际参保人数327620人,参保率达99.98%。
9.实施社会扶贫行动,形成脱贫攻坚合力。29家民营企业与22个贫困村形成“一帮一”、“多帮一”的结对帮扶方式,在捐资助学、扶贫济困、发展产业等给予贫困村和贫困户帮助。积极开展“百企扶百村”活动,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参与扶贫行动,2017年共募集到爱心捐赠资金217.1万元,物资折合135.3万元。
10.实施电商扶贫行动,打通农民产销渠道。以“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行动为抓手,建成1个县级服务中心,29个“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67个“村邮乐购”便民店,实现9个乡镇全覆盖。举办“双11”电商品牌日活动,推出鹿寨蜜橙、鹿寨蜜桔、精品葡萄等20多种地方特色电商品牌产品。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6248.52万元,帮助农民增收1700万元。
(四)强化五大措施,保障扶贫政策执行到位
1.强化动态管理。按照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的要求,凡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并及时安排帮扶,凡识别不准的建档立卡户均予以剔除,凡脱贫不稳的退出户均予以返贫,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2017年,共应纳尽纳新增222户749人贫困人口,认定返贫退出户28户107人。对142户533人符合“八个一票否决”予以公告剔除。
2.强化宣传工作。在县城主要道路路口、乡镇集镇中心树立大型扶贫宣传牌,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平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扶贫的政策和精神。同时,积极总结提炼我县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中央电视台cctv2《生财有道》栏目先后播出我县3期专题扶贫内容;另外,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等上级主流媒体共播报刊发扶贫新闻信息95篇,对我县的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了宣传报道。
3.强化主动服务。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我县主动服务,积极解决群众的诉求和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如,针对部分贫困户因子女无《出生医学证明》、娶外国籍妇女生育子女等情况无法获得户籍的问题,专门划拨8.85万元为60人贫困人口免费进行DNA亲子鉴定,给他们办理户口登记,让他们享受上了扶贫优惠政策。针对往年部分贫困户家庭容易遭受洪灾等造成室内财产损失的情况,投入资金3万多元为所有贫困户家庭购买家庭室内财产综合保险。为给贫困户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县财政投入资金95.69万元采购慰问物资,并通过帮扶干部向贫困户送上春节慰问。
4.强化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精准扶贫档案整理标准、保管条件、利用程序、信息化管理等要求,加强档案整理专业性培训,充分发挥第一书记、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和扶贫档案信息员的作用,注重过程材料收集,并通过打造精准扶贫档案建设示范点,辐射推进县、乡、村、户四级档案规范化管理。
5.强化执纪监督。今年以来,共开展市、县、乡三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大接访3次,发现问题线索45条。7月份开始,组建了6个巡察组,全面启动对5个乡镇、6个扶贫领域重点部门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等情况的专项巡察。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严查快处,通过开展核查,共发现问题9个,立案9件,结案9件。同时,大力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有效促进了精准脱贫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
三、工作亮点
(一)多管齐下发展村集体经济。在上级补助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垫资1100万元,快速启动22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让所有贫困村在今年全部获得收益。同时,坚持市场导向,并结合我县实际,以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带动、物业租赁等10种经济发展模式,建成了光伏发电、集体资源出租、汽车机械租赁等村集体经济项目。全部实现贫困村2017年底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的目标。9月27日《广西日报》刊发“鹿寨贫困村晒着太阳把钱赚”,报道了我县发展光伏发电促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典型案例。
(二)“三重屏障”筑牢因病致贫返贫防线。一是减免基本医疗个人缴费。从 2016 年开始,县财政每年拨付300多万元,为全县 22532 名贫困人口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二是成立大病救助基金。2017年,县财政先期投入200万元启动资金成立鹿寨县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大疾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按照该政策,贫困户除得到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民政救助补偿外,还能从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得到 1-2万元的救助。三是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防止贫困人口因灾因病或因发生人身意外伤亡致贫返贫,从今年起每年投入 45 万元为全县 22532 名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经验做法获得《广西精准脱贫攻坚简报》(2017年第2期表扬类·红榜)通报表扬和《广西日报》(12月28日)宣传报道。
(三)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出成效。一是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完成2017年12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并通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了全县所有有扶贫任务的114个行政村的“两委”班子。二是加强贫困村屯阵地建设。2017年投入649万元开展“百村建设大会战”村级活动场所“六个一”项目,投入355万元打造屯级党组织阵地建设;从2016年开始,为22个贫困村安排每村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改善贫困村的办公条件和庭院环境。三是改善驻村队员的工作环境。为让驻村队员安心驻村开展扶贫工作,每年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安排一次体检,并购买驻村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贫困村第一书记每年1.5万元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和每年5万元以上驻村帮扶经费,为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工作提供保障。给22个贫困村每村划拨10万元共220万元,专用于解决第一书记住房建设和改善驻村条件。
(四)加大易地搬迁对象后续扶持力度。我县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竣工率、入住率、旧房拆除率、复垦率等均达100%,在柳州市工作进度排名第一。另外,为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真脱贫,我县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并进一步完善了产业扶贫开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如为解决2016年黄冕镇石门村石门屯安置点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问题,建成黄冕镇石门村扶贫产业园标准蚕房项目,鼓励和支持群众大力发展后续产业,确保了群众搬迁后可发展、能致富;拉沟乡六章村志勇屯安置点附近的大型本土企业瑶康山泉水厂,支持部分搬迁农户就近到水厂务工,改善了该安置点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确保了群众搬迁后的生活质量稳步提高。
(五)高标准建设贫困村通屯道路。自治区对贫困村脱贫摘帽“十一有一低于”中“有路通村屯”这一核验标准只要求“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砂石路以上的路,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但我县出台了《鹿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硬化路且硬化路面宽度标准要求为4.5米。截止目前,我县所有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硬化路,已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县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上级扶贫政策和指标考核要求不断变化,导致工作被动。二是贫困对象动态管理难度大。贫困对象数据多,贫困对象自身的情况不断发生更新变化,需要组织大量的人力不断核实,信息采集管理难度较大。三是扶贫典型经验、典型人物挖掘不够到位,扶贫工作亮点和经验总结提炼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的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精准脱工作,争取做到“七更”,即材料数据更翔实、产业发展更明显、基础设施建设更全面、方法举措更有力、贫困对象生活变化更大、长效机制更完善。在不断扩大脱贫战果的同时,还要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彻底铲除贫困生成的土壤。一是坚持脱贫不脱钩,继续抓落实促脱贫。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的各级关于脱贫攻坚的相关要求,严格抓好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二是坚持抓产业促致富。立足群众需要什么、农民能发展什么、当地适合什么来培植脱贫产业。让特色产业真正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摇钱树。三是打好“组合拳”,增强贫困村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造血功能逐渐强大起来,从而彻底拔掉穷根,使贫困户最终走上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