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食药监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工作计划
2017 年以来,在市局的指导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认真履职,开拓创新,较好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 2017 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总体情况
我县辖区内有食品生产企业 37 家、小作坊 252 家,食品经营单位 3361 家(其中食品销售单位 2366 家,餐饮服务单位 981 家,保健食品专营店 14 家),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 363 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03 家,化妆品专营店 24 家。 2017 年使用电子监管系统完成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34 家,覆盖率 91.89% (任务为 90% 以上);完成检查食品销售单位 977 家,覆盖率 41.29% (任务为 30% 以上);完成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552 家,覆盖率 56.27% (任务为 50% 以上);检查了食品小作坊 252家,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 363 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03 家,保健食品专营店14 家,化妆品专营店 24 家,完成检查覆盖率均为 100% ;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 387 例,完成率 191.58% , 其中新的严重的病例报告占比 49.6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数据 240 例,完成率 126.32% , 严重报告占比 57.08% ;化妆品不良反应 28 例,完成率 254.55% ;完成食品抽检 82 批次 (完成率 101.23% ), 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抽检 241 批次 (完成率 100.42% ),食品快速检测 1003 批次(完成率 103.40% );受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线索 52 起, 上级转批 2起,做到件件投诉有登记、有批示、有着落、有结果,查处率及按要求回告率 100% ; 立案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 112 件,结案 107 件, 罚没款 74.63 万元, 所有案件查处工作均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行 ,已办结的案件信息依法全部公开。2017 年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食安办工作
召开 2017 年鹿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 落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工作。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系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及《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鹿寨赛段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全年按文件要求指导农村 50 人以上群体聚餐 2431 场次,聚餐人数 54.28 万人次, 有效防范了农村群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加强行政审批,把好行政准入
全年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小餐饮登记和小作坊登记新办、变更、注销等业务共受理1572 件,办结 1572 件,均按要求录入政务 3.0 系统并办结。网上证件挂失登记受理 6 件,办结 6 件。认证新开药店 11 家次,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现场审查 16 家次。
(三)强化环节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生产环节: 对辖区 33 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级,其中评定为 A 级的食品生产企业有 20 家、 B 级的 5 家、 C 级的 6 家、 D 级的 2 家。完成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信用动态评级工作,其中守信( A 级)企业 8 家、基本守信( B 级) 25家、失信( C 级) 0 家。
餐饮环节: 顺利完成第八届旅游文化美食节、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 ( 鹿寨段) 等共 23 次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成餐饮单位量化评定 907 家(量化率96% ),“明厨亮灶” 369 家(完成率 39% ); 联合教育局督促指导 22 所学校食堂完成基础设施设备新建、改建、扩建; 完成色标管理学校食堂 5 家、餐饮服务单位5 家,正在开展色标管理工作学校食堂 8 家 , 餐饮服务单位 18 家。
销售环节: 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以禽畜肉、水产品等为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等,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履行相关责任义务,严禁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流入市场。摸清辖区网络销售的基本情况及分布特点,落实网络销售食品和进口食品监管。食品销售环节电子监管覆盖率为 41.29% 。
药品医疗器械环节: 认真开展药品零售企业 GSP 跟踪检查工作,检查 17 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 5 家,整改后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完成 11 家药店的筹建申请以及 GSP 现场认证检查;完成 44 家药店的零售企业变更材料初审,完成35 例执业药师注册材料接收工作。
(四)严抓稽查办案,规范市场秩序
2017 年,共受理并办结举报投诉线索 52 起,办理上级转批 2 起。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112 件,结案 107 件, 5 件正在办理中。罚没款 74.63 万元。所有案件查处工作均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行,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 33 件,公安机关立案 29 件。按要求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开本局已办结 78 起案件信息(公开率 100% )。
(五)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全年共上报新闻信息报道材料 360 篇,得到采用 110 篇。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各类载体,通过现场宣传、电视、微信平台等渠道,切实开展宣传工作,举办宣传活动 10 余次,发放宣传材料 30000 余份。开展业务培训 4 期,培训干部职工 170 余人次,召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培训会 1 次,与会人员 50 余人次;召开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约谈会 1 次,以会代训,培训人员 100 余人次。召开小作坊业主约谈会 1 次,约谈小作坊业主 20 余人次。
(六)积极协调规划,推进中央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改建项目工程建设已完工。正在安装设备,力争在 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5 月份投入使用。
(七)工作亮点
1. 领导重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 一是 争取到专项培训经费。得到专项培训经费 45000 元,用于行政村换届后开展全县村级专职协管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二是 保留村级专职协管员队伍并提升待遇。通过积极争取,保留住了村级专职协管员队伍。村级专职协管员队伍任职期间继续实现与定工村干部同管理、同考核、同报酬,待遇由原来的 900 元 / 月提高至 2200 元 / 月。
2. 强化稽查办案能力建设。 获得 2017 年稽查“大比武”第三名,理论实践结合,提高了稽查办案效率。
3. 信息宣传工作有成效。 上报信息中, 中国医药报采用 2 篇,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新闻第一击)采用 1 次,区级网站、微信平台采用 36 篇。
4. 完善局文化建设。 针对年轻干部居多的情况,以党建文化、廉政教育、业务学习、生活作风为抓手,打造食药监文化,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工作活力。
5. 获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项目。 2017 年 10 月,经过努力争取,我县获得自治区食安办正式批准为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鹿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由县食安办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印发了《鹿寨县创建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创建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
6. 积极谋划,加快基层乡镇所标准化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所基础设施建设,经多方争取, 2017 年,得到县财政支持 78.3 万元用于鹿寨、寨沙、中渡、四排、拉沟、平山等六个基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基础设施建设,为基层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对策
(一)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监管的点多面广,由于监管相对人的素质良莠不齐,造成一些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缺少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不久,各种细则措施还未完善,在实际监管工作开展中,遇到困难难以实际解决。三是目前我县食药监系统人员充实后,执法队伍年轻化,部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均需提高。
(二)当 前存在困难
一是“三小”监管难。由于县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等数量多、分布广,业主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而“三小条例”出台时间短,各种细则措施还未完善,监管难度较大。
二是午托机构监管难。我县部分午托机构分布于学校周边,其食堂设施设备相对简陋,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主体资格,发放不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处于无证经营状态。
三是稽查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现有人员中,学专业、懂业务、能办案的人员较少,执法办案经验不足,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策
一是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主动与上级及相关部门联系,尽快规范对“三小”监管。
二是建议上级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或指导性文件,规范全市午托中心的监管。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将工作量与绩效、年度考核挂钩,按季度组织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或业务培训会,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 2018 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治站位
第一, 食品是民生,民生与安全联系 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 抓。
第二,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 把监管工作放到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上去思考和谋划,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
第三, 想 群众之所想 、急群众之所急 、解群众之所困 , 努力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依法依规管理,加强“四品一械”全过程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继续推行食品生产 企 业风 险 分级分 类 监管 等 制度,加 强食品小 作 坊 登 记 和 日 常监管工作。落实食用 农 产品产 地准 出市场准入 管理,大力推行食用 农 产品合格 证 制度、 信 用 等 级评 定 和 信息 公 示 制度,实现食用 农 产品“ 从 农 田 到 餐桌 ”全程 质量 安全 可追溯 ,加 强冷 藏 食品、 熟 肉 制品、 散 装 食品经 营日 常监管 和 网 络订餐 食品安全监管, 指导 学校 食 堂 食品安全 规范 化建设,做 好 重大 活 动 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努力营造安全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
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严格实 施 药品 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继续 开展药品 GSP 跟踪 检查,督查药品流 通企 业实 施 “两 票 制”, 整 合药品流 通企 业仓储 资源 和 运输 资源 ,进一步完善药品 配送城 乡一体化网 络 ;加大 特殊 药品及 其 复 方 制 剂 、 疫苗配送企 业的 专 项检查,严 防 流 弊 事件。
三是 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环节监管。 开展对医疗器械 临床试 验及 注 册 检验 样 品真实性的 专 项检查,加大高风 险 医疗器械中 无 菌 和 植入 性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和 使 用单位的 专 项检查,完成本辖区三级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加强化妆品日常监管,全面完成化 妆 品经 营企 业产品全覆盖 备案 工作。
四是 抓紧做好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工作。 12 月 30 日之前完成报送全县食品生产企业信息、食品经营企业信息、药品生产企业信息、药品经营(批发)企业信息、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
(三)深入推进“双安双创”工作
一是着手准备开展 首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计划成 立专 门的组织领导机 构 ,建 立 创建工作 协 调机制,统筹调度各方力量 与 资源,明 确 职责分工,发挥部门合力,及 时协 调解决创建工作 中 遇 到的问题, 切 实把各 项 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 处 。
二是充分发挥县食安办在我局挂牌的优势,统筹协调推进县农业部门,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把农产品质 量安全示范县建设作为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
(四)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建设
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加快建设县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并打造成市一级宣传基地,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资源优势,普及公众食品药品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
在县城范围内 5 个农贸市场建设快速检测室 ,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县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推动食品销售行业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切实抓好重大活动等食品安全保障
围绕元旦和农历春节等重大节日及活动保障工作,积极主动,提前介入,结合实际制定详细重大活动保障方案,确保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抓好宣传和舆情监测、应急处置工作
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消除社会传言;强化投诉举报受理,规范管理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一期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
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 强化食药监系统全员办案制,提升执法队伍整体办案质量,进一步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法律的威慑力。 二是 重点查办非法 添 加、 超范 围 超 限 量使 用 添 加 剂 、制 假售假 、 互 联网违法经 营等 。落实重大违法 案 件 信息 发 布 制度, 向媒 体和 社 会 通报 重大 案 件,及 时向社 会公开查办 信息 。
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 局党组 高度重 视 作风建设,坚 持 经常 抓 、 抓 经常, 看 住重要 节 点。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三是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活动, 以干部 教育培训 为抓手,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从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