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19-02-07 10:40   |  作者: 廖元锋

  2018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发改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积极挖掘新潜力,努力创造新亮点,推动鹿寨经济社会在新方位上实现新的突破发展。现将2018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学研判,在宏观经济管理上锐意进取。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编制工作。于1月份编制完成《鹿寨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鹿寨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掌握2018年上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进度,科学规划部署下半年工作,确保年度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调研、全面总结、科学谋划,12月底编制完成《关于鹿寨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县十七届人代会四次会议审议后通过。

  2.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组织召开各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及分析会的工作要求,适时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及时监测、预警,顺利完成每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分析会等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材料,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经济发展的决策参考。协助做好2018年我县年中工作会暨乡村振兴推进大会,撰写会议通知、会议主持词,代拟书记讲话稿、县长讲话稿等相关材料。据初步统计(下同),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83.54亿元,增长10.0%;工业总产值216.48亿元,增长15.59%,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59.87亿元,增长10.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22亿元,增长4.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财政收入10.06亿元,增长7.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65亿元,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027元,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52元,增长10.0%。

  3.做好县域经济分类考核工作。完成《中共鹿寨县委员会 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县实施。做好鹿寨县2017年、2018年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指标布置会的相关工作。牵头各相关部门,完成2017年度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基础数据报送工作。积极做好自治区县域经济考核组来鹿现场核验工作,我县2017年县域经济考核得分84.805分,在全区28个重点开发区中排名第四。

  4.“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代拟《关于开展鹿寨县“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方案》,目前已全县印发;起草《鹿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在四次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已形成送审稿;督促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自行对“十三五”各项专项规划进行评估,并上报县政府审定。

  5.做好服务业发展工作。代拟《鹿寨县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鹿寨县2018年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工作计划》(鹿政办发〔2018〕90号)、《鹿寨县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鹿政办发〔2018〕105号)并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发文实施,完成了《鹿寨县自治区本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并于2018年11月下旬提交县人民政府审议。同时做好我县服务业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业企业上限上规入统,按时报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精准调度“两表一报告”。

  (二)开拓破冰,在改革发展事业上砥砺奋进。

  1.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一方面,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日常工作,出台《鹿寨县本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另一方面,扎实做好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通知政策管总”的方针原则,印发了《关于推进鹿寨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鹿车改〔2018〕1号) ,切实做好文件政策解答、方案填报等培训和解答工作,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2.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召开鹿寨县2018年第一次、第二次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鹿寨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等相关文件。牵头草拟《关于征求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方案》。

  3.开展国民经济潜力数据调查工作。组织召开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数据统计调查工作布置会,按要求细化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收集汇总潜力数据材料,协助柳州市经济动员办公室做好各项数据填报工作。

  4.积极推进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筹划空间规划试点和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汇报会相关材料,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更大城镇空间。

  5.认真抓好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出台了《鹿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我县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不断释放市场活力和增强内生动力,加快建立新型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二是推进PPP项目工作。2016年以来通过县政府网站推介《鹿寨县“十三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表》,该PPP项目表涉及项目70个,总投资124.97亿元,意向合作金额83.29亿元。项目涉及交通、电力、市政、科教文卫、民政养老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健康产业等新经济领域,面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金公开进行合作。目前在建的PPP项目1个,涉及总投资约3450万元;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论证的PPP项目4个,涉及总投资约30.5亿元。三是开展2018年基础设施领域项目招商工作。2018年基础设施领域项目组招商任务为4亿元,其中区外境内3亿元;全年已完成8.27亿元,其中区外境内3.33亿元。

  (三)抓住机遇,在项目建设管理上攻坚克难。

  1.精心谋划,制定重大项目系列政策措施。分别出台《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标责任表》《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轻重缓急表》及《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制订了《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标责任表》《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轻重缓急表》、《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实施重大项目共91项94个,年度计划投资64.18亿元,全面倒排重大项目目标。

  2.多措并举,积极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工作。一是做好报表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各类报表90份,反馈意见和建议115次。二是做好重点项目材料撰写汇报工作。完成区、市领导调研和督查等材料的撰写27次,县领导参加自治区、柳州市层面重大项目汇报等材料撰写50次。三是做好重大项目审批工作。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营商环境要求,把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备案申请报告的编报和审批关,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办理审批事项18个,备案项目10个。四是做好重点项目服务督查及集中开竣工。每月不定期深入重大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访,配合做好重点项目督查工作。做好第一、二、三季度项目集中开竣工工作,1至3季度共有36个项目实现开工、39个项目实现竣工。五是以每月项目推进会、办公协调例会、“红黑榜”制度为抓手,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速。今年以来,我局每月定期召开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例会,征集各项目牵头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急需协调解决的议题,并组织相关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在会上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每个议题的解决措施及完成时间。截止到目前,共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近150个。同时,今年的重大项目“红黑榜”制度将与各项目相关单位年终绩效挂钩,以重大项目倒排计划为标准,每月进行通报一次。对项目推进顺利的项目指挥长、牵头单位予以表扬,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项目推进滞后的项目指挥长、牵头单位,未及时落实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例会会议纪要的相关单位,以及今年39个开工类项目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牵头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以此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起到了助推项目建设的作用。

  3.严格把关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积极为我县项目建设提出对策和建议,认真做好项目前期促进工作,严格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报和审批关,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提高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完成项目审批350项,计划总投资180.62亿元,其中,审批项目建议书147项,可研性研究报告49项,初步设计51项,核准1项。企业项目备案99项,计划总投资81.3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3个,总投资64780.42万元。

  4.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积极谋划项目入库。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调度会,要求已开工建设的县级层面重大项目务必全部入库,同时,梳理出2017年和2018年已审批和备案的未入库项目统计表,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的入库工作,确保投资数据应统尽统。协调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定时收集各责任单位预测数,及时掌握数据报送情况,同时将任务下发各责任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每月的固投任务。据统计今年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

  5.认真抓好中央预算内项目管理工作。为确保全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严格工作责任制,定期督查,实行项目“一月两报”制,每月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实行“红黑榜”通报及精细化管理制度。今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5个,共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10269万元。截至12月底,已开工项目15个,开工率100%,已竣工项目1个。已拨付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8888万元,资金拨付率81.5%,已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888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86.6%。

  6.全力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鹿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分别细化为工作信息、案例及反馈、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模块。截至12月底,共归集发布136篇,其中2018年1-12月份共归集发布79篇。同时,定期向柳州市报送信用信息数据,2018年1-12月份,累计归集报送信用信息数据量14万余条,超额完成柳州市2018年下达的4万条指标要求。做好双公示信息工作,月度定期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数据,8月份开始,每周定期报送,现已累计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数据8237条。

  7.认真开展能源领域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光伏电站工作。编制完成《鹿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实施方案》。我县22个贫困村,其中19个村已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且并网成功,剩余3个村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协助企业完成38个村级光伏电站备案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油气管道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油气管道日常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印发油气管道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6个,组织、配合开展8次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上报各类汇报材料共10次。就交叉施工、水池占压、砂场堆砂占压等安全隐患问题,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安全隐患点现场查看,并召开协调会,解决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做好园区增量配电网管理工作。

  (四)纵深推进,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上相得益彰。

  1.巩固发展,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区级层面重大项目申报成功率提高。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重大办关于重大项目“随报随审”的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分别在今年的3月、8月、10月份三个批次汇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成功将江口作业区、导柳二级公路、鹿寨二桥及引道工程、S208鹿寨至象州(鹿寨段)公路、香桥风景旅游开发一期项目等9个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有效缓解我县项目在建设资金、土地指标等方面的困难。二是市级层面重大项目申报成绩斐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立足我县资源和地域优势,围绕投资重点,捕捉投资信息,科学包装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转型升级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战略性项目,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申报,成功将全国特色小镇(中渡镇)等57个项目列入柳州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其中我县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实施的重大项目共48个,作为第二任单位负责实施的重大项目共9个),个数创近年历史新高。

  2.优化提升,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多点开花。在全县乡村振兴、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教育及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节能减排与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领域,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前期准备、开工建设等各阶段工作,动态调整储备项目和充实完善项目信息。力争更多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截至去年12月底,我县获得上级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共有40个,获得上级资金2.2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3亿元,乡村振兴补助资1.11亿元,其他上级补助资金0.1亿元。筛选报送投资、社发、农经口2019年项目共13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8679万元。

  (五)精准施策,在项目推进实施上焕然一新。

  1.全力配合推进循环化改造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循环化终期验收工作,抓紧推进项目建设。为配合完成循环化终期验收,选派专人参与终期验收工作小组,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循环化改造16个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目前12个项目基本完成,2个项目正在进行建设,2个项目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暂停建设。20个自主实施项目,已完成16个项目,正在实施4个项目。

  2.统筹抓好我局负责的项目实施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我局实施的石漠化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各年度项目进展如下:2016年石漠化项目,总投资108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50万元,地方配套137万元,项目已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已送审计局审计;2017年石漠化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50万元,地方配套150万元,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总体工程量80%;2018年石漠化项目总投资108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950万元,地方资金132万元。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完成总体工程量的75%。二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各项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部竣工,共完成安置住房65套,住房竣工率100%,已搬迁入住65户259人,入住率100%,完成拆除旧房和复垦54户,拆除旧房和复垦面积共4644.65平方米,旧房拆除率和复垦率100%,已完成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同时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为每一户搬迁农户量身制定具体扶持措施,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真脱贫。三是制定完成《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该决定已由县委于2018年10月31日印发实施。编制完成《鹿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完成2019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向自治区申报项目46个,涉及项目投资31.48亿元,拟申请乡村振兴发展补助资金8.59亿元。

  3.统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建立了工作机制,出台了《鹿寨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推动开展营商环境的系列工作;认真抓好县本级的“1+N”系列配套文件编制工作,其中:县长服务企业接待日工作方案、“一事通办”改革方案、“354560“改革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共4个文件以及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已经1月3日的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待发文;其他8个配套文件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待市级文件出台后,各相应牵头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土地要素供给、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审批事项“就近跑一次”、强化企业建设经营要素保障)。二是抓好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召开了全县营商环境大会,开展了由县领导分别带队调研以及综合专项组成员单位分组调研活动,去年11月份还召开了县委书记主持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县营商办对收集到反映的问题和需求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实行周报制度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充分运用自媒体宣传等平台,全方位宣传我县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营造好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抓好政策落实,增强了要素保障。包括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以及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经营和发展要素保障得到增强。在全区县(区)级率先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开办手续”。

  (六)服务大局,在综合协调能力上运转高效

  1.做好“四城联创”工作。我局作为“四城联创”经济社会组牵头部门,制定了《鹿寨县“四城联创”经济社会建设组工作实施方案》,撰写了相关汇报材料。同时,作为综合督查组、市容环境整治组、特色旅游组成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承担自治区、市级、县级各项指标。作为考评主体,科研制定了县域经济、营商环境等考评细则。作为被考评主体,细化分解任务,每月以及不定时积极报送相关绩效材料,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着重加强政治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教育。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为载体,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党规、党史国史及一系列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内容。制定了目标明确、方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表,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党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好党员学习。一年来,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专题讨论4次;书记上党课4次。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落实“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局党组始终把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要求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新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今年以来,组织政治理论学习12次,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职党员谈心率100%,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以及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目的。

  3.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我局坚持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讨论决定,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原则,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存在 “一言堂”现象,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一年来,局班子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0多次,讨论重大决策二十多项、重要干部任免5人。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中央预算内项目竣工销项问题

  根据《柳州市发改委关于加快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报告应及时完成并在重大建设项目库中销项。未按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将会被自治区月度通报,且影响项目销项,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我局分别于2018年3月,7月召开了全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关于中央资金项目管理的相关精神和有关要求,讨论并布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请竣工注销有关工作,县财政局、审计局就如何申请竣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进行指导。由于各相关单位重视不够,项目销项程序不熟悉,项目销项工作未得到顺利开展。目前,2016-2017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已完工的17个项目,都未完成销项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新增项目储备不足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关于投资相关工作要求,所有新增投资项目(500万以上投资)均需提供审核材料(包括项目批文或文件、合同、项目图片等)方可将项目录入系统,且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也进行了改革,500-5000万投资项目数据统计方法由形象进度法转换为财务支出法,导致符合入库项目少,投资减少。我县储备的项目大多还在开展前期工作,有些甚至还在规划中,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入库材料,没有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梯度发展态势。

  (三)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未建立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奖惩联动要在惩戒上扩围,在激励上创新,在案例审核的基础上公示。根据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重点领域要建立本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红名单”“黑名单”认定的范围和依据,认定及退出的操作程序及奖惩措施等,红黑名单需要在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及时公示,目前各重点领域未建立行业的红黑名单制度,红黑名单数据收集工作进展缓慢。

  (四)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尚未搭建

  由于国家层面进行机构改革,空间规划工作划归自然资源部,自治区、柳州市也在进行相应工作调整,目前市级尚未完成信息平台搭建工作,导致我县未能开展平台搭建相关工作。

  三、 2019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决策的智囊团作用

  研判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密切关注我县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分解《关于鹿寨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狠抓倒排,强化落实,确保年内完成既定各项目标任务。

  (二)密切关注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工作

  关注上级动向,主动对接考核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并积极对照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实际,主动作为、及时总结、查缺补漏,积极筹备2018年县域经济发展考核(2019年进行)相关事宜。

  (三)继续发挥我县经济运行“监测预报员”作用

  做好经济运行预测分析,力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定期深入主要企业、乡镇及单位和部门调研,及时做好2019年我县各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分析工作。

  (四)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积极向上对接、注重衔接协调、做好经费保障,主动谋划,切实强化“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的保障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前期研究各项工作任务,为编制高质量“十四五”规划打好基础。

  (五)做好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积极稳妥处理好车改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完成企事业单位车改扫尾工作。

  (六)认真抓好项目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办件流程,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工作,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关,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力促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七)科学谋划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对纳入我县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前期准备、开工建设等各阶段工作,动态调整储备项目和充实完善项目信息。对于拟申报上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项目,认真研究申报要求,有针对性的包装策划项目,做好资金争取所必需的规范性文件材料,同时积极做好项目库的编报、信息调整及更新指导工作,将申报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和通过率,力争更多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

  (八)做好重大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一是继续积极做好项目工作推进会、项目协调会、项目开竣工、专项督查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二是继续深入项目实地,了解掌握项目建设的新进展,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九)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一是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全区、全市和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改革推动,主动作为,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抓督查考评;二是坚持广调研、大查摆不放松,扎实做好跟踪服务,将立行立改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快出台1+N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引进和服务人才等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发展软实力;四是加大用地供给、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要素配套建设,确保执行成效,强化重大项目服务保障能力,实现硬环境软环境改善上不断有新突破,为构建鹿寨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制度

  建立我县各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联合奖惩力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守信者获得激励。完善全县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序制定及规范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参照上级部门的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我县各行业联合奖惩机制,并严格按照该机制开展相关守信失信的联合奖惩行动,形成典型案例及时公示。

  (十一)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农经类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乡村振兴工作,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我县农业示范基地;大力推进乡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二是加大督办力度,提高现场督办频率,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完善项目进度报送制度,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按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以便掌握调控相关工作。四是认真管理好我局实施项目,严格项目管理,合法合规进行项目建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十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后续扶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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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19-02-07 10:40    |  作者: 廖元锋

  2018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发改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积极挖掘新潜力,努力创造新亮点,推动鹿寨经济社会在新方位上实现新的突破发展。现将2018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学研判,在宏观经济管理上锐意进取。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编制工作。于1月份编制完成《鹿寨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鹿寨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掌握2018年上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进度,科学规划部署下半年工作,确保年度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充分调研、全面总结、科学谋划,12月底编制完成《关于鹿寨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县十七届人代会四次会议审议后通过。

  2.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组织召开各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及分析会的工作要求,适时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及时监测、预警,顺利完成每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分析会等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材料,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经济发展的决策参考。协助做好2018年我县年中工作会暨乡村振兴推进大会,撰写会议通知、会议主持词,代拟书记讲话稿、县长讲话稿等相关材料。据初步统计(下同),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83.54亿元,增长10.0%;工业总产值216.48亿元,增长15.59%,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59.87亿元,增长10.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22亿元,增长4.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财政收入10.06亿元,增长7.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65亿元,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027元,增长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52元,增长10.0%。

  3.做好县域经济分类考核工作。完成《中共鹿寨县委员会 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县实施。做好鹿寨县2017年、2018年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指标布置会的相关工作。牵头各相关部门,完成2017年度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基础数据报送工作。积极做好自治区县域经济考核组来鹿现场核验工作,我县2017年县域经济考核得分84.805分,在全区28个重点开发区中排名第四。

  4.“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代拟《关于开展鹿寨县“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方案》,目前已全县印发;起草《鹿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在四次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已形成送审稿;督促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自行对“十三五”各项专项规划进行评估,并上报县政府审定。

  5.做好服务业发展工作。代拟《鹿寨县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鹿寨县2018年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工作计划》(鹿政办发〔2018〕90号)、《鹿寨县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鹿政办发〔2018〕105号)并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发文实施,完成了《鹿寨县自治区本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并于2018年11月下旬提交县人民政府审议。同时做好我县服务业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业企业上限上规入统,按时报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精准调度“两表一报告”。

  (二)开拓破冰,在改革发展事业上砥砺奋进。

  1.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一方面,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日常工作,出台《鹿寨县本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另一方面,扎实做好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通知政策管总”的方针原则,印发了《关于推进鹿寨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鹿车改〔2018〕1号) ,切实做好文件政策解答、方案填报等培训和解答工作,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2.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召开鹿寨县2018年第一次、第二次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鹿寨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等相关文件。牵头草拟《关于征求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方案》。

  3.开展国民经济潜力数据调查工作。组织召开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数据统计调查工作布置会,按要求细化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收集汇总潜力数据材料,协助柳州市经济动员办公室做好各项数据填报工作。

  4.积极推进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筹划空间规划试点和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汇报会相关材料,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更大城镇空间。

  5.认真抓好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出台了《鹿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我县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不断释放市场活力和增强内生动力,加快建立新型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二是推进PPP项目工作。2016年以来通过县政府网站推介《鹿寨县“十三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表》,该PPP项目表涉及项目70个,总投资124.97亿元,意向合作金额83.29亿元。项目涉及交通、电力、市政、科教文卫、民政养老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健康产业等新经济领域,面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金公开进行合作。目前在建的PPP项目1个,涉及总投资约3450万元;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论证的PPP项目4个,涉及总投资约30.5亿元。三是开展2018年基础设施领域项目招商工作。2018年基础设施领域项目组招商任务为4亿元,其中区外境内3亿元;全年已完成8.27亿元,其中区外境内3.33亿元。

  (三)抓住机遇,在项目建设管理上攻坚克难。

  1.精心谋划,制定重大项目系列政策措施。分别出台《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标责任表》《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轻重缓急表》及《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制订了《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标责任表》《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轻重缓急表》、《鹿寨县2018年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实施重大项目共91项94个,年度计划投资64.18亿元,全面倒排重大项目目标。

  2.多措并举,积极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工作。一是做好报表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各类报表90份,反馈意见和建议115次。二是做好重点项目材料撰写汇报工作。完成区、市领导调研和督查等材料的撰写27次,县领导参加自治区、柳州市层面重大项目汇报等材料撰写50次。三是做好重大项目审批工作。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营商环境要求,把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备案申请报告的编报和审批关,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办理审批事项18个,备案项目10个。四是做好重点项目服务督查及集中开竣工。每月不定期深入重大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访,配合做好重点项目督查工作。做好第一、二、三季度项目集中开竣工工作,1至3季度共有36个项目实现开工、39个项目实现竣工。五是以每月项目推进会、办公协调例会、“红黑榜”制度为抓手,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速。今年以来,我局每月定期召开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例会,征集各项目牵头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急需协调解决的议题,并组织相关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在会上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每个议题的解决措施及完成时间。截止到目前,共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近150个。同时,今年的重大项目“红黑榜”制度将与各项目相关单位年终绩效挂钩,以重大项目倒排计划为标准,每月进行通报一次。对项目推进顺利的项目指挥长、牵头单位予以表扬,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项目推进滞后的项目指挥长、牵头单位,未及时落实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例会会议纪要的相关单位,以及今年39个开工类项目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牵头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以此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起到了助推项目建设的作用。

  3.严格把关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积极为我县项目建设提出对策和建议,认真做好项目前期促进工作,严格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报和审批关,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提高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完成项目审批350项,计划总投资180.62亿元,其中,审批项目建议书147项,可研性研究报告49项,初步设计51项,核准1项。企业项目备案99项,计划总投资81.3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3个,总投资64780.42万元。

  4.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积极谋划项目入库。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调度会,要求已开工建设的县级层面重大项目务必全部入库,同时,梳理出2017年和2018年已审批和备案的未入库项目统计表,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的入库工作,确保投资数据应统尽统。协调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定时收集各责任单位预测数,及时掌握数据报送情况,同时将任务下发各责任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每月的固投任务。据统计今年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

  5.认真抓好中央预算内项目管理工作。为确保全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严格工作责任制,定期督查,实行项目“一月两报”制,每月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实行“红黑榜”通报及精细化管理制度。今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5个,共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10269万元。截至12月底,已开工项目15个,开工率100%,已竣工项目1个。已拨付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8888万元,资金拨付率81.5%,已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888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86.6%。

  6.全力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鹿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分别细化为工作信息、案例及反馈、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模块。截至12月底,共归集发布136篇,其中2018年1-12月份共归集发布79篇。同时,定期向柳州市报送信用信息数据,2018年1-12月份,累计归集报送信用信息数据量14万余条,超额完成柳州市2018年下达的4万条指标要求。做好双公示信息工作,月度定期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数据,8月份开始,每周定期报送,现已累计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数据8237条。

  7.认真开展能源领域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光伏电站工作。编制完成《鹿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实施方案》。我县22个贫困村,其中19个村已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且并网成功,剩余3个村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协助企业完成38个村级光伏电站备案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油气管道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油气管道日常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印发油气管道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6个,组织、配合开展8次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上报各类汇报材料共10次。就交叉施工、水池占压、砂场堆砂占压等安全隐患问题,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安全隐患点现场查看,并召开协调会,解决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做好园区增量配电网管理工作。

  (四)纵深推进,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上相得益彰。

  1.巩固发展,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区级层面重大项目申报成功率提高。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重大办关于重大项目“随报随审”的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分别在今年的3月、8月、10月份三个批次汇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成功将江口作业区、导柳二级公路、鹿寨二桥及引道工程、S208鹿寨至象州(鹿寨段)公路、香桥风景旅游开发一期项目等9个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有效缓解我县项目在建设资金、土地指标等方面的困难。二是市级层面重大项目申报成绩斐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立足我县资源和地域优势,围绕投资重点,捕捉投资信息,科学包装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转型升级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战略性项目,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申报,成功将全国特色小镇(中渡镇)等57个项目列入柳州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其中我县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实施的重大项目共48个,作为第二任单位负责实施的重大项目共9个),个数创近年历史新高。

  2.优化提升,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多点开花。在全县乡村振兴、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教育及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节能减排与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领域,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前期准备、开工建设等各阶段工作,动态调整储备项目和充实完善项目信息。力争更多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截至去年12月底,我县获得上级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共有40个,获得上级资金2.2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3亿元,乡村振兴补助资1.11亿元,其他上级补助资金0.1亿元。筛选报送投资、社发、农经口2019年项目共13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8679万元。

  (五)精准施策,在项目推进实施上焕然一新。

  1.全力配合推进循环化改造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循环化终期验收工作,抓紧推进项目建设。为配合完成循环化终期验收,选派专人参与终期验收工作小组,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循环化改造16个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目前12个项目基本完成,2个项目正在进行建设,2个项目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暂停建设。20个自主实施项目,已完成16个项目,正在实施4个项目。

  2.统筹抓好我局负责的项目实施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我局实施的石漠化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各年度项目进展如下:2016年石漠化项目,总投资108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50万元,地方配套137万元,项目已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已送审计局审计;2017年石漠化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50万元,地方配套150万元,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总体工程量80%;2018年石漠化项目总投资108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950万元,地方资金132万元。项目已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完成总体工程量的75%。二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各项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部竣工,共完成安置住房65套,住房竣工率100%,已搬迁入住65户259人,入住率100%,完成拆除旧房和复垦54户,拆除旧房和复垦面积共4644.65平方米,旧房拆除率和复垦率100%,已完成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同时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为每一户搬迁农户量身制定具体扶持措施,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真脱贫。三是制定完成《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该决定已由县委于2018年10月31日印发实施。编制完成《鹿寨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完成2019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向自治区申报项目46个,涉及项目投资31.48亿元,拟申请乡村振兴发展补助资金8.59亿元。

  3.统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建立了工作机制,出台了《鹿寨县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推动开展营商环境的系列工作;认真抓好县本级的“1+N”系列配套文件编制工作,其中:县长服务企业接待日工作方案、“一事通办”改革方案、“354560“改革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共4个文件以及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已经1月3日的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待发文;其他8个配套文件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待市级文件出台后,各相应牵头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土地要素供给、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审批事项“就近跑一次”、强化企业建设经营要素保障)。二是抓好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召开了全县营商环境大会,开展了由县领导分别带队调研以及综合专项组成员单位分组调研活动,去年11月份还召开了县委书记主持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县营商办对收集到反映的问题和需求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实行周报制度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充分运用自媒体宣传等平台,全方位宣传我县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营造好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抓好政策落实,增强了要素保障。包括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以及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经营和发展要素保障得到增强。在全区县(区)级率先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开办手续”。

  (六)服务大局,在综合协调能力上运转高效

  1.做好“四城联创”工作。我局作为“四城联创”经济社会组牵头部门,制定了《鹿寨县“四城联创”经济社会建设组工作实施方案》,撰写了相关汇报材料。同时,作为综合督查组、市容环境整治组、特色旅游组成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承担自治区、市级、县级各项指标。作为考评主体,科研制定了县域经济、营商环境等考评细则。作为被考评主体,细化分解任务,每月以及不定时积极报送相关绩效材料,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着重加强政治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教育。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为载体,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党规、党史国史及一系列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内容。制定了目标明确、方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表,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党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好党员学习。一年来,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专题讨论4次;书记上党课4次。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落实“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局党组始终把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要求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新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今年以来,组织政治理论学习12次,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职党员谈心率100%,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以及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目的。

  3.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我局坚持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讨论决定,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原则,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存在 “一言堂”现象,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一年来,局班子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0多次,讨论重大决策二十多项、重要干部任免5人。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中央预算内项目竣工销项问题

  根据《柳州市发改委关于加快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报告应及时完成并在重大建设项目库中销项。未按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将会被自治区月度通报,且影响项目销项,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我局分别于2018年3月,7月召开了全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关于中央资金项目管理的相关精神和有关要求,讨论并布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请竣工注销有关工作,县财政局、审计局就如何申请竣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进行指导。由于各相关单位重视不够,项目销项程序不熟悉,项目销项工作未得到顺利开展。目前,2016-2017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已完工的17个项目,都未完成销项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新增项目储备不足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关于投资相关工作要求,所有新增投资项目(500万以上投资)均需提供审核材料(包括项目批文或文件、合同、项目图片等)方可将项目录入系统,且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也进行了改革,500-5000万投资项目数据统计方法由形象进度法转换为财务支出法,导致符合入库项目少,投资减少。我县储备的项目大多还在开展前期工作,有些甚至还在规划中,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入库材料,没有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梯度发展态势。

  (三)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未建立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奖惩联动要在惩戒上扩围,在激励上创新,在案例审核的基础上公示。根据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重点领域要建立本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红名单”“黑名单”认定的范围和依据,认定及退出的操作程序及奖惩措施等,红黑名单需要在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及时公示,目前各重点领域未建立行业的红黑名单制度,红黑名单数据收集工作进展缓慢。

  (四)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尚未搭建

  由于国家层面进行机构改革,空间规划工作划归自然资源部,自治区、柳州市也在进行相应工作调整,目前市级尚未完成信息平台搭建工作,导致我县未能开展平台搭建相关工作。

  三、 2019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决策的智囊团作用

  研判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密切关注我县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分解《关于鹿寨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狠抓倒排,强化落实,确保年内完成既定各项目标任务。

  (二)密切关注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工作

  关注上级动向,主动对接考核指标数据采集单位,并积极对照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实际,主动作为、及时总结、查缺补漏,积极筹备2018年县域经济发展考核(2019年进行)相关事宜。

  (三)继续发挥我县经济运行“监测预报员”作用

  做好经济运行预测分析,力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定期深入主要企业、乡镇及单位和部门调研,及时做好2019年我县各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分析工作。

  (四)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积极向上对接、注重衔接协调、做好经费保障,主动谋划,切实强化“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的保障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前期研究各项工作任务,为编制高质量“十四五”规划打好基础。

  (五)做好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积极稳妥处理好车改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完成企事业单位车改扫尾工作。

  (六)认真抓好项目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办件流程,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工作,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关,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力促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七)科学谋划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对纳入我县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前期准备、开工建设等各阶段工作,动态调整储备项目和充实完善项目信息。对于拟申报上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项目,认真研究申报要求,有针对性的包装策划项目,做好资金争取所必需的规范性文件材料,同时积极做好项目库的编报、信息调整及更新指导工作,将申报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和通过率,力争更多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

  (八)做好重大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一是继续积极做好项目工作推进会、项目协调会、项目开竣工、专项督查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二是继续深入项目实地,了解掌握项目建设的新进展,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九)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一是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全区、全市和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改革推动,主动作为,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抓督查考评;二是坚持广调研、大查摆不放松,扎实做好跟踪服务,将立行立改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快出台1+N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引进和服务人才等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发展软实力;四是加大用地供给、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要素配套建设,确保执行成效,强化重大项目服务保障能力,实现硬环境软环境改善上不断有新突破,为构建鹿寨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制度

  建立我县各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联合奖惩力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守信者获得激励。完善全县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序制定及规范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参照上级部门的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我县各行业联合奖惩机制,并严格按照该机制开展相关守信失信的联合奖惩行动,形成典型案例及时公示。

  (十一)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农经类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乡村振兴工作,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我县农业示范基地;大力推进乡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二是加大督办力度,提高现场督办频率,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完善项目进度报送制度,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按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以便掌握调控相关工作。四是认真管理好我局实施项目,严格项目管理,合法合规进行项目建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十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后续扶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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