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规划】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06-23 17:25   |  作者: 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以“四城联创”为契机,着力构建“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行“721工作法”,认真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等工作,城市管理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

一、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疫情防控意识。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我局防控工作,通过微信工作群和电话等方式及时向职工传达上级疫情防控相关精神和防控措施,及时向职工发放口罩,做好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同时安排人员对进出单位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疫情临床症状及时上报,切实提高防控意识。

(二)加强联防联控,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从年初一开始,我们城管队员就对广场聚集的人群进行疏散,环卫站加强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置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日产日清,每天清扫、收集生活垃圾近110吨,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投入200个有盖新垃圾桶,用于一次性口罩收集。定时对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公厕、垃圾桶、果皮箱、办公场所等进行全方位消杀、清洗,杜绝病毒滋生蔓延。

(三)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党员先锋队”深入社区、乡镇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对住宅居民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备案,特别是对湖北来鹿人员(走亲访友)以及鹿籍赴湖北省返鹿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3334户9963人,市场周边门面及住户约853户,进入市场人员约5617人。

二、加大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力度

(一)加强“飓风行动”宣传力度,违建红线深入人心。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平台、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拆违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县城主要进出口、县城周边村民委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栏及打击违法建设宣传标语、条幅等,在全县形成浓厚的“飓风行动”宣传氛围,形成了打击“两违”建设的广泛共识及高压态势。让群众了解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的决心,意识到违建必被拆、强拆不如自拆、迟拆不如早拆,主动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二)建立网格化违法建设巡查工作机制,及时遏止新增违法建设。为加快对违法建设用地事实和违法建设性质定性工作的步伐,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和实施了网格化违法建设巡查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拆违工作步伐。通过巡查,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对不停止建设的,则采取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有效地将违法建设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降低违法建设当事人的损失。做到发现违法建设有人管,查处违法建设有人做,坚决打击违建者的嚣张气焰,达到“拆除一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大农村违法建设整治力度,“飓风行动”提速升温。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管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拆除违法建设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管理,严厉打击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等违法行为。2019年12月我县农村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全面展开,确立了每个行政村完成拆除一栋一层以上违法建筑的任务目标,同时,结合乡村“三清三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08个行政村,完成拆除一栋一层以上违法建筑的行政村为81个,完成率达75%。

截止到6月15日,共拆除违法建设191处,拆除总面积8.38万平方米。其中:县城规划区累计强制拆除违法建设40起,强制拆除面积3.36万平方米,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23起,拆除面积3.12万平方米;各乡镇强制拆除违法建设98起,强制拆除面积1.42万平方米,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30起,拆除面积0.48万平方米。

三、认真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一)加强占道经营等城市乱象的整治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分类整治。灵活采取车辆巡查、定人定岗、专项突击整治等方式,对县城区内存在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各类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违章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二是错时执法,强化管控。采取错时执勤、联动执法、定人定岗等措施,发现日常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上下联动强化管控,进一步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成果。对市民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调处,取缔严重违规占道流动摊点等违规行为,坚持全天候、无缝隙管理,做到执法、巩固相结合,有效改善市容环境。三是教育引导,齐抓共管。在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采取“宣传引导ﻪ教育说服”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营者、流动小贩和群众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其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2020年,当场处罚案件(简易)201起,罚款金额14500元。一般立案案件共15起,罚款金额48180元。

(二)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一是摸底排查到位。采取“单独行动”和“联合行动”相结合,就规划区内工业扬尘、裸露土地扬尘、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准确、有效地对扬尘污染产生点源进行监管。二是监管落实到位。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对重点监管项目开展现场督查工作。要求扬尘防治设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不理想的施工工地发出停工通知书。通过扬尘专项污染整治工作有效改善了我县空气质量。2020年,我局共约谈工程渣土运输单位5次,处理车辆撒漏案件(包括简易和一般案件)5起,罚款金额22380元。

(三)开展联合执法。与交警大队、环保局、食品药监局、工商局、教育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主要对校园周边及各个路口的市容环境进行整治(包括店面、无证经营的流动小吃摊店、乱发小广告、乱停放电动车和摩托车、无证载客的三轮车等)。ﻪ                                          

(四)加强“野广告”治理。清理“野广告”执法队员采取逐门逐户进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号召商家自觉遵守,并抵制违法张贴、喷涂“野广告”行为。对辖区内发现的刻画、喷涂、张贴、悬挂的各类“野广告”,执法队员通过拨打广告上的电话或采取发送短信的方法,将相关法律依据传送给违法当事人,责令其立即清除所张贴喷涂的“野广告”,并对证据确凿的给予严厉处罚。2020年,共清理“野广告”6173起,拆除不符合规定或有碍市容的大型广告栏11起,广告牌45起,拆除高空灯杆广告36起,拆除广告横幅446幅。处罚乱张贴“野广告”行为2起,罚款金额100元。

四、加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一)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力度。一是对县城区民生路、创业路、建中西路、建中东路、西闸塘等路段破损的果皮箱及垃圾桶进行更换、维修,共更换垃圾桶110个,果皮箱135个,维护修复果皮箱、垃圾桶346个。二是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认真执行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制度,每天严格按工作要求,做到不漏楼、不漏户,垃圾运输过程中做到密闭式运输,避免二次污染。同时成立垃圾清运突击小组,每天定时对县城区居民重点乱堆乱放生活垃圾的小区及路段:鹿州市场、元宝小区、飞鹿大道、建中东路、政军路、金鸡路等20处主要地点进行垃圾清运作业,2020年上半年,共清运垃圾1.7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冲洗道路用水3万余吨,保证县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加强道路洒水降尘和路面冲洗的管理,对县城区道路进行彻底的冲洗,确保路面清洁、空气良好。三是对县城区环境卫生进行定期巡查,形成“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的细化管理和巡查模式,由巡查人员每日对分管路段进行不间断检查,每周开展一次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公厕管理。按“高标准、高要求”,对我局管理的8座公厕(水塔街、长古岭人民公园、鹿寨山、文化广场、金鹿小广场、桂花园、鹿鸣湖、鹿新路中转站公厕)进行保洁和管理,完善公厕管理制度。每个公厕严格按照“定人管理、定时清扫、定时消杀”的要求进行每日不少于6次的保洁工作,公厕环境卫生都能做到无蝇蚊、无杂物、无异味。2020年共投入2.3万元对公厕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群众如厕更加方便、舒适。

(三)加强垃圾填埋场及中转站管理。一是对鹿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2020年上半年,共填埋生活垃圾约1.73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二是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强降雨期间垃圾填埋场的防御工作,在雨季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安全渡汛。三是修缮垃圾中转站及甫里村老垃圾填埋场。投入4.9万元对垃圾中转站进行维修、维护,确保中转站正常运行;投入0.9万元对甫里村老垃圾填埋场进行修整,开挖清理排洪沟、铲除垃圾场周边杂草等

(四)城区环境卫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外出学习考察,积极探索推行县城区环境卫生向市场购买服务,实行环卫工作“管干分离”。结合我县实际,起䓍了《鹿寨县城区环境卫生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已顺利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定。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五、强监管,严执法,狠抓执法队伍建设

(一)依法履行普法责任,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一是以“3·ﻪ19城市管理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活动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放置宣传展板2块,宣传横幅6条。二是开展2期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参加2次庭审旁听,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规范执法,严把案件质量关。2020年至今,我局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08件,其中撤销重新作出处罚案件1件,处理疑难、复杂案件5件,查处抢建加建案件50余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其中2件已做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12件目前未作出复议决定;处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原告申请撤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未作出判决1件,未开庭审理2件,且均为上诉案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对已公示的执法内容、权责清单、自由裁量基准等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做好事后公示,主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归集,并通过政府网站、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2020年至今,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08件,行政许可案件109件。

(四)推行线上办案新模式,提高信息化执法力度。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推行信息化办案线上办案模式要求,推进我局线上办案模式的落实。目前,已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线上办案的培训,开始逐步通过使用“柳州市城管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及“执法通APP”处理日常执法案件。

六、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020年,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共监督处理案件1172起(其中广告中队处理案件165起,城北中队处理案件608起,城南中队处理案件399起),主要是受理县人民政府、县“四城联创办ﻪ”转办的案件以及巡查中发现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跨槛经营、沿街晾挂、户外广告等案件。

七、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工作

通过鹿寨电视台、鹿寨视点、鹿寨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拆除违法建设、整治车辆撒漏、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校园周边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等相关内容,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意识,使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

八、做好信访工作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我局执法队员做到热情接待信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车辆撒漏、违法搭建(包括小区违建)、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2020年,共接待群众信访20起,投诉电话50个,政府热线56条,办结率均达100%。

九、积极开展精准脱贫工作

一是加强贫困户的脱贫思想工作,宣传扶贫相关政策,让其通过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摆脱贫困;二是引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想方设法增加贫困户收入;三是关心贫困户下一代的学习教育,解决贫困户儿童上学难的问题;四是积极协助贫困户申请雨露计划、技能培训、产业开发等补助,缓解其资金压力;五是做好贫困户2月至5月“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工作,夯实稳定脱贫基础。

十、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一)党组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开展。2020年初,局党组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全年党建工作要点、理论学习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工作进行部署,每月按要求进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研讨,坚持抓好党建促业务的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一是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正常开展,有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传达上级纪委文件和通报案件,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做到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今年计划发展党员1名,目前发展对象已完成了政治审查、党员学习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现正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有待提高。对部分屡教不改的门面、摊点经营户,督查管理工作存在疏忽,处罚措施不够坚强有力,造成了长效管理的措施不到位,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存在时紧时松现象,难点问题整治有待突破,市容市貌管理有待加强。

(二)执法难度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越来越多,管理内容庞杂,对专业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执法难度大幅增加。

(三)县城环卫基础设施配置有待加强。县城区垃圾中转站数量不足、街道扫路车不足,县城街道机械化清扫率过低。ﻪ        

十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下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努力增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起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全面高效的管理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军事化训练,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致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敢担当、重实干、乐奉献的新时代城管队伍,为城市管理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巡查控管网格化管理制,加大拆违力度。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巡查控管方案,加大巡查密度和执法力度,对主要道路每天巡查一次,对整个城市规划区每两天全面巡查一次,建立执法巡查工作日志,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并制止查处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加大重大项目区域内及各小区内的违法建设拆除,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规模拆违工作机制,对阻碍工程进度、影响社会和谐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2020年下半年计划完成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全年力争完成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力争拆除违法建筑面积居柳州所属五县排名第一,实现拆除违法建筑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三)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实行精细化管理,实施定点守靠、徒步巡线、机动巡面相结合的巡查机制,及时制止并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建立长效、规范、科学的城市管理机制。确保县城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学校门口、商场门前以及居民集中区等无违章占道经营摊点。
 (四)加大各类户外广告、商招店牌监管力度。督促设施单位对破损、违规广告牌匾及时进行维护、清理、拆除,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拆除大型户外楼宇广告,保持城市建筑物立面干净整洁。

(五)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以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优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效力;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实行严管重罚,不断增强依法推进城市管理的实效性。

(六)年内完成新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任务。2020年下半年计划完成一座日处理能力为50吨的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

(九)完成县城区环境卫生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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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规划】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06-23 17:25    |  作者: 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以“四城联创”为契机,着力构建“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行“721工作法”,认真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等工作,城市管理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

一、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疫情防控意识。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我局防控工作,通过微信工作群和电话等方式及时向职工传达上级疫情防控相关精神和防控措施,及时向职工发放口罩,做好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同时安排人员对进出单位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疫情临床症状及时上报,切实提高防控意识。

(二)加强联防联控,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从年初一开始,我们城管队员就对广场聚集的人群进行疏散,环卫站加强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置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日产日清,每天清扫、收集生活垃圾近110吨,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投入200个有盖新垃圾桶,用于一次性口罩收集。定时对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公厕、垃圾桶、果皮箱、办公场所等进行全方位消杀、清洗,杜绝病毒滋生蔓延。

(三)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党员先锋队”深入社区、乡镇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对住宅居民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备案,特别是对湖北来鹿人员(走亲访友)以及鹿籍赴湖北省返鹿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3334户9963人,市场周边门面及住户约853户,进入市场人员约5617人。

二、加大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力度

(一)加强“飓风行动”宣传力度,违建红线深入人心。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平台、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拆违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县城主要进出口、县城周边村民委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栏及打击违法建设宣传标语、条幅等,在全县形成浓厚的“飓风行动”宣传氛围,形成了打击“两违”建设的广泛共识及高压态势。让群众了解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的决心,意识到违建必被拆、强拆不如自拆、迟拆不如早拆,主动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二)建立网格化违法建设巡查工作机制,及时遏止新增违法建设。为加快对违法建设用地事实和违法建设性质定性工作的步伐,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和实施了网格化违法建设巡查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拆违工作步伐。通过巡查,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对不停止建设的,则采取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有效地将违法建设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降低违法建设当事人的损失。做到发现违法建设有人管,查处违法建设有人做,坚决打击违建者的嚣张气焰,达到“拆除一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大农村违法建设整治力度,“飓风行动”提速升温。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管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拆除违法建设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管理,严厉打击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等违法行为。2019年12月我县农村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全面展开,确立了每个行政村完成拆除一栋一层以上违法建筑的任务目标,同时,结合乡村“三清三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08个行政村,完成拆除一栋一层以上违法建筑的行政村为81个,完成率达75%。

截止到6月15日,共拆除违法建设191处,拆除总面积8.38万平方米。其中:县城规划区累计强制拆除违法建设40起,强制拆除面积3.36万平方米,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23起,拆除面积3.12万平方米;各乡镇强制拆除违法建设98起,强制拆除面积1.42万平方米,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30起,拆除面积0.48万平方米。

三、认真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一)加强占道经营等城市乱象的整治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分类整治。灵活采取车辆巡查、定人定岗、专项突击整治等方式,对县城区内存在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各类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违章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二是错时执法,强化管控。采取错时执勤、联动执法、定人定岗等措施,发现日常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上下联动强化管控,进一步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成果。对市民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调处,取缔严重违规占道流动摊点等违规行为,坚持全天候、无缝隙管理,做到执法、巩固相结合,有效改善市容环境。三是教育引导,齐抓共管。在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采取“宣传引导ﻪ教育说服”相结合的方式,对经营者、流动小贩和群众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其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2020年,当场处罚案件(简易)201起,罚款金额14500元。一般立案案件共15起,罚款金额48180元。

(二)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一是摸底排查到位。采取“单独行动”和“联合行动”相结合,就规划区内工业扬尘、裸露土地扬尘、建筑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准确、有效地对扬尘污染产生点源进行监管。二是监管落实到位。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对重点监管项目开展现场督查工作。要求扬尘防治设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不理想的施工工地发出停工通知书。通过扬尘专项污染整治工作有效改善了我县空气质量。2020年,我局共约谈工程渣土运输单位5次,处理车辆撒漏案件(包括简易和一般案件)5起,罚款金额22380元。

(三)开展联合执法。与交警大队、环保局、食品药监局、工商局、教育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主要对校园周边及各个路口的市容环境进行整治(包括店面、无证经营的流动小吃摊店、乱发小广告、乱停放电动车和摩托车、无证载客的三轮车等)。ﻪ                                          

(四)加强“野广告”治理。清理“野广告”执法队员采取逐门逐户进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号召商家自觉遵守,并抵制违法张贴、喷涂“野广告”行为。对辖区内发现的刻画、喷涂、张贴、悬挂的各类“野广告”,执法队员通过拨打广告上的电话或采取发送短信的方法,将相关法律依据传送给违法当事人,责令其立即清除所张贴喷涂的“野广告”,并对证据确凿的给予严厉处罚。2020年,共清理“野广告”6173起,拆除不符合规定或有碍市容的大型广告栏11起,广告牌45起,拆除高空灯杆广告36起,拆除广告横幅446幅。处罚乱张贴“野广告”行为2起,罚款金额100元。

四、加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一)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力度。一是对县城区民生路、创业路、建中西路、建中东路、西闸塘等路段破损的果皮箱及垃圾桶进行更换、维修,共更换垃圾桶110个,果皮箱135个,维护修复果皮箱、垃圾桶346个。二是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认真执行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制度,每天严格按工作要求,做到不漏楼、不漏户,垃圾运输过程中做到密闭式运输,避免二次污染。同时成立垃圾清运突击小组,每天定时对县城区居民重点乱堆乱放生活垃圾的小区及路段:鹿州市场、元宝小区、飞鹿大道、建中东路、政军路、金鸡路等20处主要地点进行垃圾清运作业,2020年上半年,共清运垃圾1.7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冲洗道路用水3万余吨,保证县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加强道路洒水降尘和路面冲洗的管理,对县城区道路进行彻底的冲洗,确保路面清洁、空气良好。三是对县城区环境卫生进行定期巡查,形成“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的细化管理和巡查模式,由巡查人员每日对分管路段进行不间断检查,每周开展一次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公厕管理。按“高标准、高要求”,对我局管理的8座公厕(水塔街、长古岭人民公园、鹿寨山、文化广场、金鹿小广场、桂花园、鹿鸣湖、鹿新路中转站公厕)进行保洁和管理,完善公厕管理制度。每个公厕严格按照“定人管理、定时清扫、定时消杀”的要求进行每日不少于6次的保洁工作,公厕环境卫生都能做到无蝇蚊、无杂物、无异味。2020年共投入2.3万元对公厕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群众如厕更加方便、舒适。

(三)加强垃圾填埋场及中转站管理。一是对鹿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2020年上半年,共填埋生活垃圾约1.73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二是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强降雨期间垃圾填埋场的防御工作,在雨季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安全渡汛。三是修缮垃圾中转站及甫里村老垃圾填埋场。投入4.9万元对垃圾中转站进行维修、维护,确保中转站正常运行;投入0.9万元对甫里村老垃圾填埋场进行修整,开挖清理排洪沟、铲除垃圾场周边杂草等

(四)城区环境卫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外出学习考察,积极探索推行县城区环境卫生向市场购买服务,实行环卫工作“管干分离”。结合我县实际,起䓍了《鹿寨县城区环境卫生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已顺利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定。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五、强监管,严执法,狠抓执法队伍建设

(一)依法履行普法责任,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一是以“3·ﻪ19城市管理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活动7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放置宣传展板2块,宣传横幅6条。二是开展2期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参加2次庭审旁听,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规范执法,严把案件质量关。2020年至今,我局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08件,其中撤销重新作出处罚案件1件,处理疑难、复杂案件5件,查处抢建加建案件50余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其中2件已做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12件目前未作出复议决定;处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原告申请撤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未作出判决1件,未开庭审理2件,且均为上诉案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对已公示的执法内容、权责清单、自由裁量基准等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做好事后公示,主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归集,并通过政府网站、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2020年至今,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08件,行政许可案件109件。

(四)推行线上办案新模式,提高信息化执法力度。根据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推行信息化办案线上办案模式要求,推进我局线上办案模式的落实。目前,已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线上办案的培训,开始逐步通过使用“柳州市城管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及“执法通APP”处理日常执法案件。

六、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020年,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共监督处理案件1172起(其中广告中队处理案件165起,城北中队处理案件608起,城南中队处理案件399起),主要是受理县人民政府、县“四城联创办ﻪ”转办的案件以及巡查中发现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跨槛经营、沿街晾挂、户外广告等案件。

七、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工作

通过鹿寨电视台、鹿寨视点、鹿寨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拆除违法建设、整治车辆撒漏、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校园周边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等相关内容,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意识,使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

八、做好信访工作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我局执法队员做到热情接待信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车辆撒漏、违法搭建(包括小区违建)、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2020年,共接待群众信访20起,投诉电话50个,政府热线56条,办结率均达100%。

九、积极开展精准脱贫工作

一是加强贫困户的脱贫思想工作,宣传扶贫相关政策,让其通过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摆脱贫困;二是引导贫困户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想方设法增加贫困户收入;三是关心贫困户下一代的学习教育,解决贫困户儿童上学难的问题;四是积极协助贫困户申请雨露计划、技能培训、产业开发等补助,缓解其资金压力;五是做好贫困户2月至5月“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工作,夯实稳定脱贫基础。

十、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一)党组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开展。2020年初,局党组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全年党建工作要点、理论学习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工作进行部署,每月按要求进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研讨,坚持抓好党建促业务的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一是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正常开展,有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传达上级纪委文件和通报案件,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做到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今年计划发展党员1名,目前发展对象已完成了政治审查、党员学习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现正按发展党员程序进行。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有待提高。对部分屡教不改的门面、摊点经营户,督查管理工作存在疏忽,处罚措施不够坚强有力,造成了长效管理的措施不到位,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存在时紧时松现象,难点问题整治有待突破,市容市貌管理有待加强。

(二)执法难度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越来越多,管理内容庞杂,对专业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执法难度大幅增加。

(三)县城环卫基础设施配置有待加强。县城区垃圾中转站数量不足、街道扫路车不足,县城街道机械化清扫率过低。ﻪ        

十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下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努力增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起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全面高效的管理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军事化训练,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致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敢担当、重实干、乐奉献的新时代城管队伍,为城市管理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巡查控管网格化管理制,加大拆违力度。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巡查控管方案,加大巡查密度和执法力度,对主要道路每天巡查一次,对整个城市规划区每两天全面巡查一次,建立执法巡查工作日志,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并制止查处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加大重大项目区域内及各小区内的违法建设拆除,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规模拆违工作机制,对阻碍工程进度、影响社会和谐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2020年下半年计划完成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全年力争完成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力争拆除违法建筑面积居柳州所属五县排名第一,实现拆除违法建筑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三)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实行精细化管理,实施定点守靠、徒步巡线、机动巡面相结合的巡查机制,及时制止并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建立长效、规范、科学的城市管理机制。确保县城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学校门口、商场门前以及居民集中区等无违章占道经营摊点。
 (四)加大各类户外广告、商招店牌监管力度。督促设施单位对破损、违规广告牌匾及时进行维护、清理、拆除,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拆除大型户外楼宇广告,保持城市建筑物立面干净整洁。

(五)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以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优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效力;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实行严管重罚,不断增强依法推进城市管理的实效性。

(六)年内完成新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任务。2020年下半年计划完成一座日处理能力为50吨的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

(九)完成县城区环境卫生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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