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 鹿寨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1 09:10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法治鹿寨建设为引领,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作用,在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推进法治、构建和谐等方面担当了应尽之责、发挥了应有作用。通过努力,鹿寨司法所受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寨沙司法所黄清贵所长荣获司法部通报表扬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中个人表现突出。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干部队伍呈现新风貌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根据“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中,定期采取以会代训、自学、集中讨论、集中测试等方式,依托学习强国APP、党课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平台学习。全年召开专题学习教育8次,警示教育5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等。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广大党员和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抓手抓作风整顿。每季度对局属各部门开展至少1次的明察暗访,并将情况通报全局。通过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度。四是加强业务技能传授。根据干部队伍人员年龄、工作经验等特点,采取“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模式,通过“一带多、结对子”的方法,让经验丰富的中老年同志“传、帮、带”,使青年同志朝气蓬勃,为司法行政工作注入新活力,推动事业新发展。

二、行政业务方面

(一)统筹协调,助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战时协调。第一时间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及时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工作力量,明确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2.开展法治宣传,筑牢抗疫防线。整理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答疑》上下册2000多份发放给群众;制作疫情防控展板6块,宣传横幅11条分发司法所;利用“法治宣传车”到各乡镇播放疫情防护知识10余次;通过“法治鹿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信息80余篇;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法治宣传,制作宣传海报和宣传资料发放到企业,组织律师团队到18家企业开展法治讲座等,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3.强化防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通过微信平台线上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社矫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实行社矫对象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确保监管对象可查可控。二是上下联动,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针对因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双返”导致群众出现恐慌、焦虑等问题,做好问题汇总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反馈反映的合理诉求。三是法律服务不间断积极发挥职能。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天由专人值班,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持续在线,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解答疫情期间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提供“不见面”的热情服务。公证处对有急事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的申请人,采取网上联络、特殊办理。

4.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奉献爱心。全局干部职工齐参与,积极配合到所在乡镇、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做好入户登记、岗点执勤等工作,筑牢战“疫”第一道防线。组织开展“我为抗疫献爱心”捐助活动,干部职工、社区矫正对象第一时间向县红十字会捐款1万多元。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促进法治鹿寨建设

1.谋划总领全局,交出“七五”普法验收满意答卷。我局早安排早部署印发一系列迎检验收工作文件,提前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进行档案的收集,共整理编排迎检台账成册40余本。录制县级“七五”普法专题片,编印宣传图册300本,展现我县“七五”普法成果。深度挖掘,突出普法宣传亮点,重点打造县公安局、县国税局、鹿寨镇第五小学、鹿寨镇城中社区、鹿寨镇波井村、黄冕林场六个迎检试点。经过多方监督配合,8月至9月份分别顺利通过柳州市、自治区对我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获核验组的工作肯定。

2.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督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落实260多条普法责任清单。通过“三下乡”、“法治惠民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契机,积极在文化广场和各乡镇开展宣传活动、推出法治文艺晚会、播放法治电影等,共发放法治宣传年历、普法知识抽纸、普法围裙、购物袋等法治宣传用品和法律书籍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人次。编印4万多册不同年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向全县各中小学发放。订购《民法典》2000本,面向全县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发放,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3.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法治鹿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大力推送法治宣传内容,普法法律知识。编辑推送法治信息到“法治鹿寨”微信公众号468篇,审核播出“法治鹿寨”电视栏目18期。

4.推进法治阵地建设。翻新、更换金鹿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查比法治文化园、角塘村民委法治阵地的法治宣传内容和硬件设施,完成鹿寨镇第五小学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硬件设施基础建设,全县25个边远村屯法治驿站统一配备法律书架、法律知识读本、普法纸巾、普法水杯等,并实现正式运行,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5.启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打造基层治理新模式。征求全县各单位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意见建议,成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草拟鹿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实施方案并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组织238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通过集中考试、集体宣誓、颁发证书等程序后正式上岗。

(二)化解社会矛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人民调解职能。现有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8个,专业、行业性调解委员会3个,全县人民调解员886人,各司法所协调村(社区)“两委”随时调整充实村(社区)调委会成员,进一步健全村(社区)调委会组织建设,形成了三级联动的立体调解组织网络,为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建立全县首家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师父”调解工作室。7月在平山镇召开“全县多元化调解现场会暨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化。坚持开展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节点和特殊时期的纠纷排查,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调防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合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27次,预防纠纷310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11件,调解成功1263件,调解成功率为96.3%,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三是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根据柳州市选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要求,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方式,认真组织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积极推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候选人考察方案,对初步推荐的3名候选人进行多方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提交柳州市。

四是逐层展开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11月份,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县委组织部农村党员大培训的计划,结合实际,在县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县9个乡镇128个调委会的调解员260余人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今年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2人 ,期满解除173人,目前在矫人数185人。接收人民法院、监狱审前调查评估委托193件,出具不同意适用社区矫正的评估43件,采纳率达98%。收监2人,居住地变更2人,给予警告处分21人次。及时与区内外监狱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对接事宜,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及审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落实跟踪帮教,共接收298名刑满释放人员。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管控,充分利用手机定位、电话抽查、微信群“实时位置共享”功能,全程跟踪,加强轨迹研判、动态监管,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不重新犯罪”的“四不目标”。联合县检察院完成对9个司法所季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完成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宣传和培训,筹备成立鹿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

(四)聚效民生优化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公证案件440件,出证433件,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3215人次,业务涉及继承、抚养协议、约定协议、委托、声明、亲属关系、遗嘱等方面。积极开展“公证服务下乡村”活动,先后到黄冕镇大端村火甲屯、导江乡长洞村新建屯等偏远村屯,为贫困户、行动不便的老人等特殊群体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开展上门办证服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违法建筑拆除证据保全、监督性施工工作,派出工作人员224人次参与证据保全监督性施工93次。每月召开公证例会开展公证案卷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部分继承权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防止错证发生。不定期召开公证业务研讨会,解答公证业务常见问题,依据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进行实时探讨。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2020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7件,做到从严审查,应援尽援。12348热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32人次,实体平台接待法律咨询1228人次。组织律师事务所参加年度年审考核工作,引进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在我县开设分所。

三是抓好村法律顾问作用明显。3月在黄冕镇举行2020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代表签约仪式,4月组织召开2020年鹿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暨律师工作会,8月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9月25日组织召开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聚焦重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和经验分享。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累计入村开展工作2630余次,解答群众咨询1750多人次,为村民及村集体组织提供法律意见308件,开展法治宣传125场次,开展法律体检35件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730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92件,提供法律援助71人次,有效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为配合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开展,在原有县公安局看守所、县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层上,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见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事宜。今年以来共办理350余件案件。

(五)稳步推进“三大纠纷”调处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三大纠纷”新发案177件,调结案件171件,总调结率96.04%,达到“案结事了”、不反复的社会效果。共接待群众来访20批50人次,多次向群众电话解答案件进展情况,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纠纷积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积极深入乡镇督促、检查、指导“三大纠纷”的调处工作,针对重大纠纷主动介入研究协调,促进调处正常进行任务圆满完成。4月份对各乡镇进行2019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协调处理鹿州监狱与周边村屯土地纠纷事宜的对接工作,并组织人员对7宗地块进行了案情调查、现场勘验、勘界、召开协调会等工作。引入无人机航拍技术进行山林纠纷案件办理,解决取证难耗费人力物力的问题。

(六)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对各部门代县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共56份,正式印发规范性文件21份,均已在规定时间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

二是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化解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66件,其中本级行政复议54件,受案审理43件,不符合受理条件11件;组织承办上级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20件,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诉讼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132份,由副县长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16件。

三是当好县政府参谋,做好文审工作。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方案、通知、请示、决定等411份,参与办理政府法律事务40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400余份。

四是深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联合县检察院对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开展案卷评查及督察法治建设工作,现场检查执法案卷56份,并提出整改意见12条。完成全县160名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报名材料审核。顺利通过柳州市对我县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验收工作。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32个执法单位227份案卷材料。

(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质效,积极发挥服务政府工作职能。

一是营造宣传攻势,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七五”普法为载体,将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六进”相结合,最大限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场次,微信公众号推送扫黑除恶信息5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共1万余份。

二是落实“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的监督管理。各司法所主动与辖区派出所、综治部门协调联动,发挥网格员优势作用,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活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时反馈异常信息,实现信息互通。共开展特殊人群摸排走访464人次,个别谈话教育695人次,经排查,尚未发现“两类人员”涉及参与黑恶势力团伙。三是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月报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情况,今年以来,我县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0件。

二、明年的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全面推进平安鹿寨、法治鹿寨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思路:

(一)聚焦主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牵总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继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严格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组织好行政执法集中专题培训和年度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办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聚焦主业,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上台阶。做好法律援助日常案件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工作,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加大对村法律顾问的培训及督促检查,使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全覆盖律师值班指派安排工作,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公证处加强与不动产、公安、民政等部门合作,进一步深入基层,提高办证速度,少让群众跑路,为三农提供更便利的公证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三)聚焦主题,着力促进社会稳定。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健全人民调解网络,突出抓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足额配备、科学使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全面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化大格局,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快建设社区矫正信息化升级版。将社区矫正工作有形监控和无形监管有机结合,为全县各项经济社会事务稳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聚焦主线,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用好用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专题学习,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党的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三会一课”、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传达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抓纪律修养、抓警示教育,做到人员全覆盖、内容形式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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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 鹿寨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1 09:10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法治鹿寨建设为引领,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作用,在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推进法治、构建和谐等方面担当了应尽之责、发挥了应有作用。通过努力,鹿寨司法所受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寨沙司法所黄清贵所长荣获司法部通报表扬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中个人表现突出。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干部队伍呈现新风貌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根据“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中,定期采取以会代训、自学、集中讨论、集中测试等方式,依托学习强国APP、党课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平台学习。全年召开专题学习教育8次,警示教育5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等。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广大党员和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抓手抓作风整顿。每季度对局属各部门开展至少1次的明察暗访,并将情况通报全局。通过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度。四是加强业务技能传授。根据干部队伍人员年龄、工作经验等特点,采取“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模式,通过“一带多、结对子”的方法,让经验丰富的中老年同志“传、帮、带”,使青年同志朝气蓬勃,为司法行政工作注入新活力,推动事业新发展。

二、行政业务方面

(一)统筹协调,助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战时协调。第一时间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及时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工作力量,明确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2.开展法治宣传,筑牢抗疫防线。整理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答疑》上下册2000多份发放给群众;制作疫情防控展板6块,宣传横幅11条分发司法所;利用“法治宣传车”到各乡镇播放疫情防护知识10余次;通过“法治鹿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信息80余篇;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法治宣传,制作宣传海报和宣传资料发放到企业,组织律师团队到18家企业开展法治讲座等,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3.强化防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通过微信平台线上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社矫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实行社矫对象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确保监管对象可查可控。二是上下联动,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针对因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双返”导致群众出现恐慌、焦虑等问题,做好问题汇总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反馈反映的合理诉求。三是法律服务不间断积极发挥职能。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天由专人值班,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持续在线,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解答疫情期间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提供“不见面”的热情服务。公证处对有急事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的申请人,采取网上联络、特殊办理。

4.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奉献爱心。全局干部职工齐参与,积极配合到所在乡镇、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做好入户登记、岗点执勤等工作,筑牢战“疫”第一道防线。组织开展“我为抗疫献爱心”捐助活动,干部职工、社区矫正对象第一时间向县红十字会捐款1万多元。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促进法治鹿寨建设

1.谋划总领全局,交出“七五”普法验收满意答卷。我局早安排早部署印发一系列迎检验收工作文件,提前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进行档案的收集,共整理编排迎检台账成册40余本。录制县级“七五”普法专题片,编印宣传图册300本,展现我县“七五”普法成果。深度挖掘,突出普法宣传亮点,重点打造县公安局、县国税局、鹿寨镇第五小学、鹿寨镇城中社区、鹿寨镇波井村、黄冕林场六个迎检试点。经过多方监督配合,8月至9月份分别顺利通过柳州市、自治区对我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获核验组的工作肯定。

2.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督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落实260多条普法责任清单。通过“三下乡”、“法治惠民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契机,积极在文化广场和各乡镇开展宣传活动、推出法治文艺晚会、播放法治电影等,共发放法治宣传年历、普法知识抽纸、普法围裙、购物袋等法治宣传用品和法律书籍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人次。编印4万多册不同年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向全县各中小学发放。订购《民法典》2000本,面向全县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发放,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3.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法治鹿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大力推送法治宣传内容,普法法律知识。编辑推送法治信息到“法治鹿寨”微信公众号468篇,审核播出“法治鹿寨”电视栏目18期。

4.推进法治阵地建设。翻新、更换金鹿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查比法治文化园、角塘村民委法治阵地的法治宣传内容和硬件设施,完成鹿寨镇第五小学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硬件设施基础建设,全县25个边远村屯法治驿站统一配备法律书架、法律知识读本、普法纸巾、普法水杯等,并实现正式运行,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5.启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打造基层治理新模式。征求全县各单位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意见建议,成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草拟鹿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实施方案并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组织238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通过集中考试、集体宣誓、颁发证书等程序后正式上岗。

(二)化解社会矛盾,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人民调解职能。现有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8个,专业、行业性调解委员会3个,全县人民调解员886人,各司法所协调村(社区)“两委”随时调整充实村(社区)调委会成员,进一步健全村(社区)调委会组织建设,形成了三级联动的立体调解组织网络,为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建立全县首家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师父”调解工作室。7月在平山镇召开“全县多元化调解现场会暨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化。坚持开展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节点和特殊时期的纠纷排查,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调防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合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27次,预防纠纷310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11件,调解成功1263件,调解成功率为96.3%,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三是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根据柳州市选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要求,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方式,认真组织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积极推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候选人考察方案,对初步推荐的3名候选人进行多方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提交柳州市。

四是逐层展开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11月份,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县委组织部农村党员大培训的计划,结合实际,在县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县9个乡镇128个调委会的调解员260余人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今年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2人 ,期满解除173人,目前在矫人数185人。接收人民法院、监狱审前调查评估委托193件,出具不同意适用社区矫正的评估43件,采纳率达98%。收监2人,居住地变更2人,给予警告处分21人次。及时与区内外监狱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对接事宜,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及审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落实跟踪帮教,共接收298名刑满释放人员。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管控,充分利用手机定位、电话抽查、微信群“实时位置共享”功能,全程跟踪,加强轨迹研判、动态监管,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不重新犯罪”的“四不目标”。联合县检察院完成对9个司法所季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完成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宣传和培训,筹备成立鹿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

(四)聚效民生优化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公证案件440件,出证433件,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3215人次,业务涉及继承、抚养协议、约定协议、委托、声明、亲属关系、遗嘱等方面。积极开展“公证服务下乡村”活动,先后到黄冕镇大端村火甲屯、导江乡长洞村新建屯等偏远村屯,为贫困户、行动不便的老人等特殊群体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开展上门办证服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好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违法建筑拆除证据保全、监督性施工工作,派出工作人员224人次参与证据保全监督性施工93次。每月召开公证例会开展公证案卷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部分继承权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防止错证发生。不定期召开公证业务研讨会,解答公证业务常见问题,依据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进行实时探讨。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2020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7件,做到从严审查,应援尽援。12348热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32人次,实体平台接待法律咨询1228人次。组织律师事务所参加年度年审考核工作,引进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在我县开设分所。

三是抓好村法律顾问作用明显。3月在黄冕镇举行2020年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代表签约仪式,4月组织召开2020年鹿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暨律师工作会,8月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9月25日组织召开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聚焦重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和经验分享。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累计入村开展工作2630余次,解答群众咨询1750多人次,为村民及村集体组织提供法律意见308件,开展法治宣传125场次,开展法律体检35件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730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92件,提供法律援助71人次,有效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为配合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开展,在原有县公安局看守所、县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层上,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见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事宜。今年以来共办理350余件案件。

(五)稳步推进“三大纠纷”调处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三大纠纷”新发案177件,调结案件171件,总调结率96.04%,达到“案结事了”、不反复的社会效果。共接待群众来访20批50人次,多次向群众电话解答案件进展情况,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纠纷积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积极深入乡镇督促、检查、指导“三大纠纷”的调处工作,针对重大纠纷主动介入研究协调,促进调处正常进行任务圆满完成。4月份对各乡镇进行2019年度“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协调处理鹿州监狱与周边村屯土地纠纷事宜的对接工作,并组织人员对7宗地块进行了案情调查、现场勘验、勘界、召开协调会等工作。引入无人机航拍技术进行山林纠纷案件办理,解决取证难耗费人力物力的问题。

(六)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对各部门代县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共56份,正式印发规范性文件21份,均已在规定时间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

二是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化解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66件,其中本级行政复议54件,受案审理43件,不符合受理条件11件;组织承办上级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20件,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诉讼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132份,由副县长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16件。

三是当好县政府参谋,做好文审工作。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方案、通知、请示、决定等411份,参与办理政府法律事务400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400余份。

四是深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联合县检察院对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开展案卷评查及督察法治建设工作,现场检查执法案卷56份,并提出整改意见12条。完成全县160名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报名材料审核。顺利通过柳州市对我县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验收工作。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32个执法单位227份案卷材料。

(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质效,积极发挥服务政府工作职能。

一是营造宣传攻势,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七五”普法为载体,将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六进”相结合,最大限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场次,微信公众号推送扫黑除恶信息5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共1万余份。

二是落实“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的监督管理。各司法所主动与辖区派出所、综治部门协调联动,发挥网格员优势作用,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活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时反馈异常信息,实现信息互通。共开展特殊人群摸排走访464人次,个别谈话教育695人次,经排查,尚未发现“两类人员”涉及参与黑恶势力团伙。三是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月报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情况,今年以来,我县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0件。

二、明年的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全面推进平安鹿寨、法治鹿寨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思路:

(一)聚焦主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牵总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继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严格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组织好行政执法集中专题培训和年度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办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聚焦主业,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上台阶。做好法律援助日常案件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工作,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加大对村法律顾问的培训及督促检查,使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全覆盖律师值班指派安排工作,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公证处加强与不动产、公安、民政等部门合作,进一步深入基层,提高办证速度,少让群众跑路,为三农提供更便利的公证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三)聚焦主题,着力促进社会稳定。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健全人民调解网络,突出抓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足额配备、科学使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全面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化大格局,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快建设社区矫正信息化升级版。将社区矫正工作有形监控和无形监管有机结合,为全县各项经济社会事务稳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聚焦主线,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用好用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专题学习,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党的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三会一课”、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传达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抓纪律修养、抓警示教育,做到人员全覆盖、内容形式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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