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特别是亲临柳州视察指导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局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综合执法,严守安全底线,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稳定,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
鹿寨县市场监管局立足本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持续强化市场监管,落实落细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三员”、“五早”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农贸市场疫情防线。二是对县内有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开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疫苗的储存、配送、接种质量专项检查,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八桂智慧药店”系统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登记,杜绝异常销售药品行为发生。三是常态化做好冷链食品监管。召开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约谈会,签订《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承诺书》50余份;全县43家冷链食品经营企业使用“八桂集中仓”微信小程序全覆盖,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十严格”、“三全三专四证”、一周两测等疫情防控监管规定;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率100%,配合卫健部门每月一次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环境进行核酸抽样检测。四是督促外卖从业人员168人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每周两检,承接酒席的酒店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制,并做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五是加强“水、电、气”域等公共服务、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检查巡查农贸市场195家次,经营主体6789家次,未发现囤积居奇、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县内市场价格秩序总体稳定。六是履行邮政快递及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过约谈、培训、巡查检查、规范处置等手段保障了寄递行业的稳定畅通。
(二)防风险,严守“四大安全”底线。
1.食品安全管控方面。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针对鲜湿米粉、小作坊花生油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及时监管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共检查生产环节430家次、销售环节2026家次、特殊食品1155家次,发现问题25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完成自我承诺书公示的超市37家、批发部4家。三是完成人大、政协、中高考等11起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开展春秋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292家次,覆盖率100%,发现11家学校食堂存在留样不规范、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均已整改完毕;完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139家,覆盖率100%。五是组织餐饮经营者进行广西餐安APP注册、培训、考核工作。已完成注册1267家,注册率70.82%,培训1195家,培训率66.8%,考核1131家,考核率63.22%;使用广西农村集体聚餐风险平台APP备案指导93起。六是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已完成食品销售风险等级评定100%、小食杂店100%、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100%、食用农产品85.12%,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级评定1214家,完成率67.97%。七是完成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础信息摸底,A级4家、B级47家、C级450家、D级4176家,为下一步我县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奠定基础。八是开展“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2.药品安全管控方面。一是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整治,加大抽检和监管频次范围,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75家次、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单位93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78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8家次、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39家次、中大型美容美发场所25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不发生药品安全事故。二是开展化妆品相关法规培训和集中约谈,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业发展。三是已完成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71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7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113例。
3.特种设备安全管控方面。一是组织开展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安全、百日行动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重点企业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风险评估较高的重点化工企业,加大监管频次,排除安全隐患22个,限期督促整改;对辖区35家木材厂的叉车进行安全监察,下达指令书5份,实施闭环整改;对辖区21家人员密集场所及小区的电梯进行安全监察,撰写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记录21份;对鹿寨县柳联燃气有限公司、柳州鹿寨县家莱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下达现场检查文书6份、指令书1份;完成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单位65家,完成率92.4%。二是组织召开木业企业单位约谈培训会。针对我县木业安全形势严峻,出现安全事故较多的问题,组织全县木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安全警示约谈培训会,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邀请上级专家进行指导检查。根据我县特种设备的实际情况,主动邀请柳州市局、广西特检院柳州分院专家对我县燃气充装企业、化工企业特种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以确保我县风险评估较高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运行。
4.质量安全管控方面。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监管。先后组织开展了“家用燃气器具”、“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排查燃气具经营户87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50家,组织集中约谈,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50份,检查电线电缆企业2家和个体经营户67家,均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塑料制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及集贸市场开办方57家次,责令下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签1家;召开一次性塑料制品整治约谈会7次,约谈经营户177家,签订《塑料污染防治信用承诺书》。三是对辖区11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证后监管巡查及双随机检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
(三)优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在巩固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帮办、零成本、一日办结成果的基础上,牵头推动“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为实现“保就业”“保民生”提供坚实保障,通过减税降费、上门服务、降低门槛等方式挖掘市场主体增长潜力,将部分未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摊点、电商、农业生产经营户等纳入规范经营的渠道,截至10月26日,鹿寨县存量市场主体21379户,较2021年底增长9.77%;截至9月底,免费为434家企业赠送印章1553枚,减免15.84万元。二是加强注册登记许可工作。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39 证合一”,目前共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3207本;指导并办结全县食品经营、小餐饮、小作坊行政审批2438家,办结率100%。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模式,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外实施随机抽查,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目前共抽查任务57项,抽取检查对象650家,已检查并公示结果589家,公示率90.62%;发起或接收“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任务5项,抽取检查对象17家,已检查并公示结果17家,公示率100%。四是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向我县荣获202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称号的4家企业发放证书,提升企业知名度,增加企业软实力。五是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工作。与市质检中心联合深入广西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帮扶企业解决质量难题,并召开座谈会与木材行业代表进行深入交流,解决企业生产及产品质量方面的困难,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质量体系及质量管理建设,助推我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创业,共办理商标侵权案12 件,假冒专利案3件,组织开展“鹿寨蜜橙”、“寨沙头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和申报工作,成功注册“寨沙头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好专利奖励申报工作。
2.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围绕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领域等公共服务、教育、医药、电商等重点领域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开展疫情防控用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深入辖区市场开展价格集中检查,同时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日常价格监督检查,检查巡查农贸市场、商超、药店、住宿、餐饮、零售等经营主体6789家次,对4个民办幼儿园无价格收费公示牌或未进行价格公示的问题,要求现场整改,未发现囤积居奇、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我县域内市场价格秩序总体稳定,无异常价格情况发生。
3.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止行政垄断“破壁”专项行动,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53件,未发现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条款。二是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专项清理行动,清理出1件涉嫌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条件的政策措施文件,目前该文件已废止。三是开展对增量政策措施抽查,对部分单位出台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存在应审未审的问题,已要求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4.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开展“共促消费公平”主题系列消费维权活动,在各乡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后续对“3·15”晚会曝光产品进行了排查,下架封存康师傅老坛酸菜面6103包,统一老坛酸菜面1387包;年内还开展了消费维权进乡镇、进校园、进市场,通过公布和分析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教育的方式,倡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不断强化消费者辨真识假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今年以来共办结消费投诉举报52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09万元,年内集中销毁没收的“假冒伪劣”产品比价约6万余元。二是开展了保健品非法会议营销、未成年人保护、养老诈骗等30多项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检查各类经营户门店5004户次,抽检食品1132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50批次;查办案件298件,目前结案233件(其中涉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案件70件),涉案金额43.47万元,罚没金额133.4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违法案件20件。三是严格计量监管,营造诚信公平消费环境,目前共完成计量器具检定2568台(件),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转作风,建设高素质监管队伍。一是在全县的疫情防控、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等各项中心工作中,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1+1+N”为原则,即1名主要领导+1名分管领导+若干名党员干部,将鹿寨县划分为23个组,涉及23个责任区,通过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抓出成效。二是坚持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两手抓、两手硬,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制度保障,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成效,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建设。年初召开鹿寨县市场监管暨党风廉政工作会,年中召开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打造一支有引领力、担当力、服务力、廉洁力的市场监管队伍。
(六)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切实抓好其它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做好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禁毒、防艾、创文明城市、巩固卫生县城等工作。
二、工作亮点
(一)2022年7月“寨沙头菜”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书。
(二)自2017年柳州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以来,我县已连续5年获A级,经过不懈努力,鹿寨县于2022年4月获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
(三)2022年9月份,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某保健品经营部非法进行广告宣传案”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评为市场监管领域10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四)2022年以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力攻坚,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年报工作。企业年报率96.41%,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3.9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6.28%,各项年报率均创历史新高,且均排在全市各区(县)前列,其中企业年报率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率排名柳州市第一。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2022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标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新业态、新技术层出不穷,网络订餐、网络销售、直播带货、朋友圈销售等迅猛发展,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更大考验。
(二)疫情防控不断出现的新变化给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部分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出现松懈。
(三)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年限久或作业环境差,特种设备老化等严重影响其安全运行使用,给监管造成很大压力。
(四)参公编制招录工作尚未开放,当前我局专业人员缺乏,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结构严重老化,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突出,与安全监管职能不匹配,尤其是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基层无论是监管力量还是专业能力,均无法在短期内适应,安全监管的履职风险大。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持续强化冷链食品监管不放松,加强追溯管理;持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药店等疫情防控管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继续推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工作攻坚突破提升服务品质,进一步做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指导工作;做好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工作。
(三)持续强化市场监管各领域安全监管。抓紧抓牢抓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大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严厉打击涉及价格违法、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政策指导,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发明专利。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加强认证体系建设,加强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
(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整治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打造高素质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