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鹿寨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统筹依法治县、行政执法、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为鹿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依法治县工作推进有力。一是抓思想突出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和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县委常委会及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法治讲座,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抓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述法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县9名乡镇党委书记、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和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评议;召开鹿寨县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部署会暨法治督察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工作,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痛点和堵点。召开鹿寨县司法行政同堂学习、案件复盘会,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降低行政败诉率,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抓重点提升工作质效。指导各单位顺利完成自治区、柳州市对鹿寨县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暨2023年法治督察;统筹县级法治建设督察工作,组建由县处级领导担任组长的督察组对24个法治建设重点责任单位开展实地督察,以督察促自查,聚焦查找和整改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提质增效。开展鹿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工作专班化、任务清单化、执法制度化的整治模式,推动解决行业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队伍建设抓紧抓实。一是夯实政治建设基础。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抓紧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聚焦队伍政治能力不足、法治意识不强、政绩观偏差、形式主义等方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以政治思想教育、红色文化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形式,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家庭建设。深化肃清流毒影响工作,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开展“清风肃纪”专项行动,整治“躺平式干部”3人。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干部职工学习教育8场次,党风廉政集体谈话和警示教育6次,选树“最美清廉家庭”典型,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到鹿寨县家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筑牢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夯实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全年召开支部委员会22次,党员大会10次,上党课9次,主题党日活动30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完成党总支、局机关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无偿献血等志愿活动,退休党员发挥余热参与法律公益活动,展现司法行政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党总支部荣获县直机关“党旗引领 法治护航”优秀党建品牌、退休党支部荣获柳州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首批“银领支部”荣誉。三是夯实人才培育任用。完成2名公务员招录工作,选拔任用3名中层领导干部,交流轮岗3人,选派精干力量担任联系村驻村队员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三)依法行政工作高效实施。一是推进府院联动,源头化解行政争议。鹿寨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共受理调解行政争议纠纷案件46件,调解成功率78.26%,在减少行政败诉和群众诉累问题方面效果显著。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督促指导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成案卷评查小组,评查全县行政执法案卷70余份,从源头、过程到结果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组织全县258名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广西行政执法资格(续职)培训考试,通过率91.5%;组织50名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三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抓实应诉复议职能。2023年审查文件及参与办理政府法律事务400余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行政诉讼案件3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2.85%。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件。
(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巩固。一是“法律明白人”优中育优。将90名人大代表列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线上完成全部“法律明白人”在培训网校的注册工作,线下举办两期人民调解员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培训240人;评选20名优秀“法律明白人”,通过发挥典型和激励作用,促进“法律明白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普法责任严格落实。督促指导全县59个单位制定281条“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法律六进”等活动34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万多份。13名兼职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模拟调解庭、教育基地研学等活动26场,进一步提高学生法治意识。三是普法渠道形式多样。打造以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校园法治示范基地等实体化阵地为主要内容的县、村、屯三级法治文化阵地网;建设25个屯级“法治驿站”,共配备法律图书3000余册;公益普法品牌“法治鹿寨”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281篇,“法治鹿寨”电视栏目19期,“小鹿说法”短视频8期,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精准送到群众身边。
(五)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优化公证服务利民便民。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2023年共受理公证案件236件,出证236件,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二是创新服务释放法治惠民“红利”。全县公职律师主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参与企业“鹿商卡”活动。公职律师服务中心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小区”等法律宣传活动,参与律师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54名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入村开展工作1182余次,实现服务零距离,增强了群众的法治安全感、获得感。三是法律援助解群众急难愁盼。推行劳动就业、工伤事故赔偿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纠纷案件“优先办、重点办”,2023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8宗,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 36.9万元,办理认罪认罚等法律帮助案件330宗,充分保障了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矛盾纠纷实现就地化解。一是坚持“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新格局。指导成立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攻克我县民营经济领域和房产建工领域纠纷化解的堵点难点,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2023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22件,受理728件,调解成功728件,没有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民转刑案件和恶性治安案件、上访案件。二是“三大纠纷”调处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全县“三大纠纷”排查新发案件100件,立案100件,结案率97%;共举办5期县乡村三级业务培训班,培训340多人;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审核案件4件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完成2022年“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考评,通过以学习促交流、以考核促落实的方式推动我县“三大纠纷”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七)重点人群得到有效管控。一是严格入解矫和教育关。二是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三是多措并举落实日常监管。四是做好刑释人员衔接管控。
二、存在问题
一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二是职能作用难以发挥。三是经费缺乏保障。
二、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推进依法治县提档升级。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职能,健全统筹协调、法治督察、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出台通报、约谈和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强法治鹿寨“一规划两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工作,以“述法”促履职,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工作,通过督察查找法治建设工作存在问题,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落实行政争议“三调一复”工作,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指导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复议场所硬件设施,持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全县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重点关注行政败诉案件高发领域,采取有效措施监督依法行政,进一步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
(三)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办好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围绕优化法律服务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律师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专题讲座等法律服务,助推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提高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实效。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出现重点人员,确保律师队伍平安稳定。
(三)守好社会稳定安全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日常工作。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能。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和研判分析。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和跟踪帮教工作。持续加强与监狱的沟通协作,开展刑罚体验教育活动,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运用,实现社矫对象由“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约束”,打造平稳安定的社会环境。
(五)构建基层大普法格局。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培育,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普法。持续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和打造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以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持续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对三级法治阵地进行动态管理,落实乡村“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逐步提升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能力。精心制定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方案,分期分批对全县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抓牢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党建+”工作模式,依托“三会一课”、学习强国、专题学习培训会等,引导干部学思想、悟新知。大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业务水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