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8号建议——《关于兴等村兴等屯建会议室及老年娱乐室的议案》
建议内容:寨沙镇兴等村兴等瑶族屯,现有49户,人口177人,地处边远山区,经济条件较差,民族文化落后,平时屯内开会议事都在露天举行,饱受日晒雨淋之苦,屯中老年人无活动场所,为了加快兴等瑶族屯的经济建设,提高村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全体村民商议需求建设会议室及老年娱乐室,群众的积极性非常高,现已选定落实好建设的场地,由于资金缺乏,今恳求上级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这是县人大代表李金兰等10人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
办理情况:会议室、老年人活动场所项目可按规定程序从社会事务管理专项资金或办公经费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