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35-2号提案——关于加强对城南乱停乱卖现象整治的建议
来源:
县政协  |
发布日期:
2015-12-28 17:46
 | 作者:
廖元锋
一、关于鹿寨县金鹿新城小区乱停乱卖治理问题
近两年来金鹿新城春园小区门口因道路乱停车,使金鹿新城春园业主们天天叫苦投诉无门。本来只有5米多的车道,车主乱停车使业主的车无法正常出行。如果对面有车过来时根本无法通过,堵车也就开始了,喇叭声、叫骂声……有业主向房开和物业投诉,房开说这是物业管理的;物业说他们没有执法权。车主根本不理会物业,有时堵车严重有业主报交警来处理,但是交警处理完路也通了,交警没走多远乱停车又开始了。
二、在金鹿新城农贸市场路口乱停乱卖非常严重
每到下午17:00和周末,乱摆摊乱停车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出行,有时连电动车也无法通过,严重影响了鹿寨市容市貌,也是城南唯一没有管理好的路口。每当19:00以后夜幕降临时留下的是成堆的垃圾,有居民向城管投诉,但城管来了摆摊的跑了,城管走了,摆摊的又回来了。城管在菜市口立了警告牌管理制度,但没起到一点作用。为了使城南更加干净道路更加通畅,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建议:一、在金鹿新城春园小区的出口处安装高清摄像头,对违规乱停车5分钟还不开走的,就进行拍照处理。
二、每天在菜市口安排人员执勤,连续治理半年不准乱摆乱卖,让小贩门搬进菜市场内正规经营,养成习惯以后不再在路口摆摊。还城南居民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
县政协委员:黄振龙
县交管大队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振龙委员: 你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 关于加强对城南乱停乱卖现象整治的建议》(第35-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委员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关于鹿寨县金鹿新城小区乱停乱卖治理问题,在平日工作中我大队已经增派警力对城南片区的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关于金鹿新城春园小区的出口路段,由于该路段属于小区房开管理,不属于城市道路,相关部门未设立机动车禁停标志,也未施划停车泊位,我大队也不便开展执法,对车辆乱停放只能劝其驶离,以教育为主。 (二)关于在金鹿新城农贸市场路口乱停乱卖非常严重的问题,我大队将加大警力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查处,乱摆乱卖问题建议由鹿寨县相关职能部门狠抓。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提案,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为道路交通管理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5-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黄振龙代表: 您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关于加强对城南乱停乱卖现象整治的建议》(第35-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金鹿市场内需经过招投标才能进去设摊,摊位费贵,且市场管理处为保护中标摊主的利益,禁止未中标的零摊进入市场内交易,许多进城卖菜的农民只能摆在市场口买卖,由此在市场口衍生了马路市场。同时,占道经营的便利性和人们就近购物的习惯,如小区门口的水果摊点、市场外的蔬菜等,既新鲜又便宜,确实方便了周围的群众,因此具有一定的消费群体。这种状态,造成有些果农菜农宁愿冒着占道经营被罚的风险,也不愿意进市场进行买卖。 因此,在现有市场配套不健全的大环境下,我局城建监察大队将力所能及的化解占道经营所带来的矛盾。加强巡逻密度,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做好市容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好对市容的严管严控,努力为群众创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针对双休日重点路段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增多的实际,通过制定周末值班制度,增加周末执勤人员,有效增强执法力量,实现城管无空档、执法无盲区。加强执法力度,要求队员坚持平时管理与节假日管理一个样,做到标准不变、要求不低,对城区重点路段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有力管控,避免出现“城管休息,小贩上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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