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44号提案——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
随着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农村公路有了大规模的改善。我县经过几年的建设,已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但是经过几年道路使用后,农村公路管养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重建设,轻管养”是农村公路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许多公路出现“脏、乱、差”堆放杂物,重型机械或带齿轮农耕机械碾压等现象。主要原因是:主体不落实,不尽责,资金不配套,养护不平衡,设施不齐全,执法不落实等问题制约着农村公路管养的健康开展。 办法:1.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管养意识。印发宣传图片,在农村放映相关电影,宣传管养公路知识。 2.理顺管养体制,明确管养责任。划分村级主体公路和村屯组支流公路,落实村屯责任制。 3.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管养投入。 4.完善安保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县政协委员:洪延桂
黄冕镇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委员: 你在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四》(第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黄冕镇农村公路管养现状 我镇现有乡道17.57km,村道76.228km(具体线路及里程参见附件),依据鹿寨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标准,乡道按5000元/公里、村道按2500元/公里(不足1公里不计算)的85%划拨管养经费至我镇,我镇与专业人员签订养护协定,由专职公路养护员定期进行公路养护。 二、黄冕镇农村公路管养措施 (一)成立机构,建章立制 我镇成立了农村公路养护领导小组,一名副镇长为组长,两名镇交通助理为组员,在县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从事我镇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建立有养护管理制度和安全巡查制度,并按制度定期进行巡查和养护。 (二)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针对农村管养意识薄弱问题,我镇通过分发宣传资料,文艺演出,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管养知识、政策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农村公路管养意识。 (三)多头并进,加大力度 按县交通主管部门下拨的管护资金,只能对乡村公路进行常规的、小规模的维护,如遇灾害天气造成公路大面积损坏,则难以进行维修。我镇积极协调黄冕林场,辖区沙场,林木企业等对相关路段进行维护维修,确保乡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寨沙镇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委员: 你在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四》(第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寨沙镇农村公路管养现状 我镇现有乡道59.125km,村道63.713km(具体线路及里程参见附件),依据鹿寨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标准,乡道按5000元/公里、村道按2500元/公里(不足1公里不计算)的85%划拨管养经费至我镇,镇农村公路养护站分别与各村签订养护协定,根据各村辖区内公路长度划拨经费至各村专职公路养护员定期进行公路养护。 2015年,经我镇党委政府多方筹措,农村公路管养经费由2014年的26万提高至36.3296万元,但因我镇尚未实现道路铺装全硬化,仍有44公里等级外管养难度较大的村道,每年汛期过后均需占用较大部分资金对原有道路进行填补,部分通屯道路未纳入县交通局管养范围,导致我镇村道养护资金缺口达15万元/年以上。 二、寨沙镇农村公路管养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管养意识 针对农村管养意识薄弱问题,我镇积极开展镇村两级农村公路管养知识专题会议,提高乡镇干部以及村两委成员管养意识,通过干部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增强群众农村公路管养意识;同时利用集镇圩日的契机设点分发农村公路养护宣传单册2300余份。 (二)理顺管养体制,明确管养责任 为理顺管养体制,我镇成立了镇一级农村公路养护站,确立了以镇人大主席为站长,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镇交通助理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机构安排。同时明确了养护站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管养责任,将村屯道路分段承包至对应村委,与23个村委均签订管理养护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管养责任。 (三)多渠道并进,加大管养力度 截至2015年8月,我镇已完成鹿寨至寨沙(寨沙段)、龙江至杜康、河岭至全坡、龙江至六往、寨沙至兴等、寨沙至古盏、长田至拉章、杜康至六朝、长塘至镰刀湾、古木至上木林等累计59.125km乡道38.62km村道的杂草清除、排水沟清理等养护工作;同时完成长田至长乐、古木至拉庙、北里至三柏等累计15km村道砂石路的修补工作;剩余10.093km村道年中养护工作正在紧张实施中,预计2015年8月底完工。 (四)完善安保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站充分发挥职能,定期对道路畅通情况进行巡查,同时加强对村委专职公路养护员的培训与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安保措施,并在显眼路段设置农村管理养护相关标志牌115块。 以上是我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方面的情况,如有做得不到的地方,请多多提出宝贵意见。
拉沟乡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提案》(第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在公路网中居于重要地位,是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民奔小康的重要基础设施。十二五期间,我县大规模建设农村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村路面等级和通达能力不断提高,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网络体系逐步形成。 但由于乡镇村屯公路分布远近不一、地理性质多样化、公路承载度不统一,加上管护资金难以全部落实到位等因素,出现了农村公路好建设难管护的现象,大多数乡镇在道路管护的工作重心还是侧向于集镇道路和相关县道沿路通村道路、乡道沿路通村道路,造成了偏远地区村屯道路管护特别是通屯道路管护工作开展缓慢且收效较小的现实。解决此问题有如下建议: 一、明确管养主体,落实职责。制定落实乡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作小组及方案,坚持“分级负责,建养并重,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原则,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以村屯为具体管理实行者,建立有效管养系统,准确、及时掌握本乡农村公路动态。 二、积极争取市、县财政、交通、扶贫等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同步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和管护步伐。 三、整合财政“一事一议”、交通、扶贫、生态乡村道路硬化等各项建设资金,拨付相关道路管养资金,有条件的行政村试行成立一个道路交通管养工作小组,带动村民自主管护农村道路的积极性。
导江乡政府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委员: 你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第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责任。作为农村公路的养护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县级农村公路管养专门机构,乡镇成立乡村公路养护站,村级明确专人常年负责管护工作。 二、保证经费。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管护资金来源渠道,加大上级资金投入,保证充足经费用于农村公路管护。 三、加强培训。开设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培训班,聘请公路管理专业人员讲授公路养护的基本知识、方法,提高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逐步提高乡村公路养护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依法管理。依据《公路法》,加大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交通、路政部门联动,对所有乡村道路违章行为坚决进行清理,甚至必要的处罚手段。 五、健全体系。要尽快出台路政管理规定,依法划定相关部门管理责任,建立一套适合农村实际且行之有效的乡村公路路政管理新体系。 六、加大扶持。请求上级及时划拨专项资金扶持水毁乡村道路的全面修复,确保水毁道路尽快恢复正常通车。
江口乡政府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代表: 你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第44号)我乡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清洁乡村”活动中我乡已经广泛的宣传,要求群众整治房前屋后、道路两侧乱堆乱放的杂物; (二)我乡多次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对道路两侧出现的“脏、乱、差”堆放杂物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三)我乡积极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并按上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同时,防汛期后我乡立即对水毁道路进行维护,保证道路畅通。 (四)我乡继续将县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拨付的资金用于村屯道路的养护。 二、工作建议 (一)规范乡村公路建设规划,统一安排部署,由专业工程队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杜绝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力度,资金短缺是影响农村公路管养的根本性问题。
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委员: 您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第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二、根据《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鹿政发[2014]15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县域内县道的养护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县交通运输局是本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县公路管理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三、我县养护农村公路的里程为1010.01公里,其中县道178.303公里、乡道286.653公里、村道545.058。我县共管辖9个乡(镇),108个建制村。至今,全县建制村未通水泥(沥青)公路的建制村总里程约129.4公里,村屯路未硬化另计。而我局专门从事农村公路建设及管养的技术人员仅为13人,公路养护人员3人,行政执法人员13人,建设及管养任务很重。按目前市价,我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为每年500万以上,而区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只按村道每年每公里500元补助,每年共约30万元,且无市级日常养护专项补助资金;县财政2013年、2014年及2015年拨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分别为150万、250万及300万,因此,我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缺口很大。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2]2号文件及《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鹿政发[2014]15号文件,要求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但目前县财政拨款尚达不到要求。我局将力争加大上级的相关补助,以满足农村公路维修养护的需要。 四、我局将在在建公路及管养道路上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建议各乡镇对自己所管养的路段进行拉横幅挂标语等方式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鹿寨镇政府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委员: 你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第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镇范围内的村级道路以及屯内道路主要依靠各村屯群众自行管理维护,有损坏严重的才由我镇安排资金修复维护。 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道路的管护意识;同时,对道路的责任主体进行落实,确保有村屯有人员负责养护;另外,向上级争取更多资金,确保养护道路所需要的资金保障。 感谢你对我镇农村道路的关心。
平山镇政府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委员: 你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2015》(第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重建设,轻管养”的确是农村公路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目前我镇与县交通部门是我镇农村公路的管养主体。但目前因上级拨入的资金非常有限,无法满足于全镇的公路管养,同时我镇目前也没有专门的公路管养单位和人员,只能逐步安排,应急抢修维护,暂时无法做到道路的全面管养工作。 2、我镇下一步打算与县交通部门充分沟通,对目前我镇长期以来存在的公路管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以解决。
四排镇政府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第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当前,农村公路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普遍出现资金不配套、养护不平衡、乡村无养护设施、乡镇没有执法权等管护主体不清、职权混淆、执法不便等诸多共性问题。 鉴于这种情况,本镇为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采取的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宣传管养公路知识,增强管养意识,针对群众私自填排水沟来开设路口等情况,一方面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另一方面,对不听劝阻的只能报给县交通局执法部门到场处理。2. 用好用活有限的公路养护费,对损坏的公路开展维修,不足部份再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管养力度,确保道路畅通。
中渡镇政府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洪延桂代表: 您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第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为我们乡镇的交通基础设施管养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和办法。您指出的“重建设,轻管养”的确是现阶段农村公路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特别是一些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边远乡镇,在基建和管养方面确实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村公路的管养已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每年下拨专项资金用于乡镇村级公路的养护,并把农村公路管养列入绩效考核。以我镇为例,设立了“中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由分管交通的副职领导任站长,责任落实到人;并与辖区内的各村民委签订农村公路养护协议书,分路段进行管理与养护;管理站工作组不定期对各村的道路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毁坏严重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立即进行整改,以确保群众出行不受影响。此外,我镇还通过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生态乡村”项目资金等多渠道整合资金用于对常年失修的村屯道路进行硬化,较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但由于我县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仍相对薄弱,道路等级低、路况差、路网小、里程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管养缺口资金巨大,专业养护人员严重缺乏,离“建养并重”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政策扶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发展方针。要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出行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设、养护、管理并重,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重视养护管理工作。因此,我们乡镇必须立足实际,统筹建养、灵活采用民养公助、自建自养等方式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坚持建设、管理与养护并重,提高农村公路的整体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乡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关注,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情况,专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