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鹿寨县政协第1号提案——关于统一鹿寨县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加强物业监督管理的意见
一、提案内容:
目前,我县城建已经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小区也随之增多,可是制约人民满意度的物业管理远远跟不上现时代的群众需求,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满意度测评。
据了解在2016年影响较大的盛世家园物业和业主的纠纷,促使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没有专业的业主委员会,更聘请不到专业的物业公司,2019年,我县共有6起较为突出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冲突事件,挂横幅,严重影响了鹿寨的整体形象,也影响了我县年终群众满意度绩效考评。据了解,共有三个原因激化了物业和业主的矛盾,第一业主对物业的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产生质疑,不满意;第二是业主对物业收费不规范产生质疑,不满意;第三业主对物业的停车位管理和收费不合理产生质疑,不满意。最近11月发生的世纪花园的业主和物业的纠纷,直接有线索爆料到市级媒体,引起了媒体的强烈关注。
物业费用不公开,不明确,不统一,管理服务与业主所交的物业费不对等产生了新的矛盾和冲突。尽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但是不专业,不透明,也让部分业主质疑业主委员会成员与物业之间的猫腻。除了物业方面原因,物业公司也难于收物业费,但是有规定,可以对业主提起诉讼,收取滞纳金保护物业,业主因为人群多,无法凝聚力量对物业进行提意见。只能任由物业管理,无法监督,无法改变物业管理差的现状,昂贵的物业费和物业服务不对等,是目前商业小区的突出矛盾,也是制约我县发展的一个重要群众因素。
二、解决办法(建议):
(一)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出台统一的地方物业管理规定细则,制约物业公司不法行为,强化物业管理和服务,同时,侧重于物业的满意度测评,如果不达到满意度的,物业公司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无条件更换物业公司。
(二)强化物业监督,成立物业监督部门,定期每月,每季度,每年对物业进行测评,并对物业公司采取奖惩机制,对于物业较差,不达标的公司,有劣迹的公司,勒令进行整改,整改不到的,有权收回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权限。
(三)为避免物业与物业管理部门之间问题,纪委监委强化对物业管理部门监督,避免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四)成立政府物业服务平台公司,招募40、50人员为小区服务,一方面便于全县范围内的小区管理,二方面便于社区介入小区进行公益性活动,三方面也可以增加政府服务性收入,第四方面解决40、50人员生活工作困难问题,增加就业岗位。
三、办理情况:
住建局于2020年5月13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拟参照<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执行》的请示,待县人民政府批示后,住建局将按照批示内容开展下一步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目前我县有部分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部分业主对成立委员会态度不一,一些强烈要求一些漠不关心;二是我县物业协会成立条件还欠缺,成立物业协会至少需要30家物业服务企业,目前尚差12家 。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对我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二是拟成立鹿寨县物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现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