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鹿寨县政协第2号提案——关于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监督管理的提案

来源: 鹿寨县政协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11-05 16:50   |  作者: 鹿寨县政协办公室

  一、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民生事业的推进,房地产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县城范围内,建成了许多居民住宅小区,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县城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区大大小小已有几十个,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这些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运而生,为小区的管理提供了方便。但也存在不经过招投标就进入小区运营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而且一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与服务收费不对等,有的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态度差,服务水平差,服务质量低下,却收取较高的服务费,引起了广大业主的不满。有的小区几易物业公司,为的就是希望能引进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有的小区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引进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没有体现小区业主的意志,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协议履行管理权利,并依据服务协议向广大业主收取各种管理费用,即使物业公司没有尽责履行服务义务,但物业公司也照常按协议规定收取物业管理等费用,广大业主意见很大,但因为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维权难,广大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又没有及时发现问题,监管职责履行不及时不到位,因此广大业主不得不通过12345政府热线进行申诉,走上维权的道路。
  二、解决办法(建议):
  (一)建议县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把好小区物业准入关。建议县城市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违规进驻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
  (二)建议县住房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并在各小区公开栏内向社会公开,使广大业主遇到问题时知道反映的渠道和途径,不至于事事都反映到政府热线。
  (三)建议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各小区物业公司收费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不定期对物业管理公司各项收费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结果应在相关小区内公共场所张贴公示,供广大业主浏览。
  (四)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的监督、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职业道德等方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建议辖区乡镇政府、社区依法依规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更好地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三、办理情况:
住建局于2020年5月13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拟参照<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执行》的请示,待县人民政府批示后,住建局将按照批示内容开展下一步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目前我县有部分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部分业主对成立委员会态度不一,一些强烈要求一些漠不关心;二是我县物业协会成立条件还欠缺,成立物业协会至少需要30家物业服务企业,目前尚差12家 。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对我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二是拟成立鹿寨县物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现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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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鹿寨县政协第2号提案——关于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监督管理的提案

来源: 鹿寨县政协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11-05 16:50    |  作者: 鹿寨县政协办公室

  一、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民生事业的推进,房地产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县城范围内,建成了许多居民住宅小区,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县城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区大大小小已有几十个,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这些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运而生,为小区的管理提供了方便。但也存在不经过招投标就进入小区运营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而且一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与服务收费不对等,有的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态度差,服务水平差,服务质量低下,却收取较高的服务费,引起了广大业主的不满。有的小区几易物业公司,为的就是希望能引进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有的小区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引进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没有体现小区业主的意志,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协议履行管理权利,并依据服务协议向广大业主收取各种管理费用,即使物业公司没有尽责履行服务义务,但物业公司也照常按协议规定收取物业管理等费用,广大业主意见很大,但因为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维权难,广大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又没有及时发现问题,监管职责履行不及时不到位,因此广大业主不得不通过12345政府热线进行申诉,走上维权的道路。
  二、解决办法(建议):
  (一)建议县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把好小区物业准入关。建议县城市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违规进驻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
  (二)建议县住房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并在各小区公开栏内向社会公开,使广大业主遇到问题时知道反映的渠道和途径,不至于事事都反映到政府热线。
  (三)建议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各小区物业公司收费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不定期对物业管理公司各项收费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结果应在相关小区内公共场所张贴公示,供广大业主浏览。
  (四)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的监督、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职业道德等方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建议辖区乡镇政府、社区依法依规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更好地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三、办理情况:
住建局于2020年5月13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拟参照<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执行》的请示,待县人民政府批示后,住建局将按照批示内容开展下一步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目前我县有部分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部分业主对成立委员会态度不一,一些强烈要求一些漠不关心;二是我县物业协会成立条件还欠缺,成立物业协会至少需要30家物业服务企业,目前尚差12家 。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对我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二是拟成立鹿寨县物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现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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