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宏开等同志任职前的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吴宏开,男,汉族,1968年5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晋升三级调研员;
陈可春,男,汉族,1974年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晋升四级调研员;
廖剑,男,壮族,1974年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平山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晋升四级调研员;
秦春发,男,汉族,1977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拉沟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晋升四级调研员;
韦家东,男,1979年9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鹿寨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晋升四级调研员;
覃健飞,男,壮族,1970年12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拟晋升四级高级警长。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12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鹿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鹿寨县城南新区行政中心大楼鹿寨县委组织部,邮政编码:545600;联系电话:6810733、6818815;电子邮箱:lzzzbgbjd@163.com)。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鹿寨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