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发〔2022〕31号关于印发《2022年鹿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 寨 县 农 业 农 村 局
文 件
鹿农发〔2022〕31号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鹿寨县2022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确保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现将《鹿寨县2022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2022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
鹿寨县2022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水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以实施基层动物防疫补助为手段,充分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落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努力促进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补助内容、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内容。对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给予劳务补助以及开展动物防疫工作补助。
(二)补助对象。村级动物防疫员、各乡镇。
(三)补助标准。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乡镇结合当地畜禽饲养量、基层动物防疫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数等因素经绩效考核确定。
三、补助经费用途
各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以下防疫任务的劳务补贴:按照免疫操作规程,实施防疫责任区内的动物强制免疫注射;加施动物标识、建立防疫责任区内动物免疫档案;对饲养的动物数量、种类、进出栏时间、疫病发生、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防疫责任区内动物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等任务;鹿寨县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补助。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2022年基础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的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可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胡晓副大队长担任,成员由计划财务股、县疫控中心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可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胡晓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麦燕波 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韦玉庆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双燕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潘树国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梁文娟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副中队长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玉庆同志兼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保证项目建设正常运行;负责项目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提高村级防疫技术水平
一是定期培训。2022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将邀请县级以上兽医专家和本县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师资队伍,举办一期村级动物防疫员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二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兽医局统一下发的参考教材,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写好教材,由县农业农村局拨出部分资金印制成册,做到参训的村级动物防疫员人手一册。
三是做好村防员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组织在岗村防员参加动物防疫员职业技能鉴定,提高村防员职业技能,促进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村级防疫员的管理
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用;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选用条件,严格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采取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其权利义务,加强村级动物防治员管理。制定村级动物防治员管理办法和绩效量化考核细则,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业绩突出、动物防疫等各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马虎、不履行职责,动物防疫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视情况给予解聘。
五、项目资金组成
序号 | 资金类型 | 文件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资金(万元) | 资金执行数(万元) | 扶持对象 | 实施内容 |
1 | 中央 | 柳财预追[2021]609号、桂财农[2021]104号 |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 | 34 | 34 | 村防员 | 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施畜禽标识、建立免疫档案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 |
2 | 中央 | 桂财农[2022]34号 | 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 50 | 50 | /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评估以及口蹄疫、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经费;村防员动物防疫工作奖励性绩效的补助 |
3 | 区级 | 柳财预追[2021]590号、桂整合[2021]41号 |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 | 20.694 | 20.694 | 村防员 | 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施畜禽标识、建立免疫档案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 |
4 | 市级 | 柳农政发[2022]11号 | 村防员防疫补助 | 15.34 | 15.34 | 村防员 | 其中:14.16万元为村防员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1.18万元为培训村防员经费 |
5 | 县级 | 鹿财预[2022]1号 | 村级动物防治员补贴 | 16.5 | 16.5 | 村防员 | 村防员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 |
合计 | 136.534 | 136.534 |
六、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一)2022年上半年村防员补贴分配方案
乡镇 | 行政村(养殖小区) | 基数(元/月/村) | 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使用资金来源 |
鹿寨 | 18 | 550 | 6 | 59400 | 1、柳财预追[2021]609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34万元,使用其中的6.96万元) 2、柳农政发[2022]11号《关于下达柳州市2022年县(区)级第一批农业项目计划的通知》(14.16万元) 3、鹿财预[2022]1号 《关于下达2022年度单位支出预算的通知》。(16.5万元) |
平山 | 11 | 550 | 6 | 36300 | |
中渡 | 15 | 550 | 6 | 49500 | |
黄冕 | 11 | 550 | 6 | 36300 | |
四排 | 16 | 550 | 6 | 52800 | |
寨沙 | 23 | 550 | 6 | 75900 | |
拉沟 | 7 | 550 | 6 | 23100 | |
导江 | 7 | 550 | 6 | 23100 | |
江口 | 6 | 550 | 6 | 19800 | |
合计 | 114个村 | 550 | 6 | 376200 |
(二)2022年下半年村防员补贴分配方案
乡镇 | 行政村(养殖小区) | 基数(元/月/村) | 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使用资金来源 |
鹿寨 | 18 | 550 | 6 | 59400 | 1、柳财预追[2021]609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34万元,使用其中的16.926万元) 2、柳财预追[2021]590号 《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20.694万元) |
平山 | 11 | 550 | 6 | 36300 | |
中渡 | 15 | 550 | 6 | 49500 | |
黄冕 | 11 | 550 | 6 | 36300 | |
四排 | 16 | 550 | 6 | 52800 | |
寨沙 | 23 | 550 | 6 | 75900 | |
拉沟 | 7 | 550 | 6 | 23100 | |
导江 | 7 | 550 | 6 | 23100 | |
江口 | 6 | 550 | 6 | 19800 | |
合计 | 114个村 | 550 | 6 | 376200 |
(三)村防员培训经费1.18万:用于村防疫人员技术培训及印制相关动物防疫技术资料。使用资金来源(柳农政发[2022]11号)
(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金额(万元) | 使用资金来源 |
01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 | 防护服(县本级、各乡镇) | 2000套 | 15 | 1、1、柳财预追[2021]609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34万元,使用其中的10.114万元) 2、桂财农[2022]34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50万元) |
消毒药(县本级、各乡镇) | 5吨 | 10 | |||
02 | 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评估以及口蹄疫、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家禽免疫实验(县本级) | / | 4 | |
实验试剂采购(县本级) | / | 5 | |||
开展动物防控工作易耗品采购(县本级、各乡镇) | / | 16.114 | |||
03 | 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用于实施全县狂犬病强制免疫劳务补助15元/只,购买村防员、户主等配合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意外伤害等工作经费) | 实施全县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县本级、各乡镇) | / | 10 | |
合计 | 60.114 |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和使用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对于调动农村防疫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确保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二)强化日常管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县村级防疫员选配、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村级防疫员实行动态合同制管理,每半年考核一次,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出防疫员队伍。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2022年鹿寨县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等工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组织对村级防疫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切实提高防疫员业务素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数据库,及时记录防疫员情况、补助经费使用发放情况和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搞好监督检查。鹿寨县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绩效考核小组要加强补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以及补助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的发生。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事项进行认真查证,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已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多视角、多层次的宣传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点、补助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等,真正使这项惠及广大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者的好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防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