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围绕中共鹿寨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紧抓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等工作要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主动谋划,强化责任意识。年初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全年工作计划,研究制定《鹿寨县自然资源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具体工作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集中采购《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学习书籍,采取专题集中学、业余时间主动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会议示范带头学、干部理论常态学相结合的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与法规宣讲、业务培训等工作相融合。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主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工作,畅通复议渠道,做好行政纠纷调解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二)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和参加以案释法、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等学法用法培训班,强化机关干部法治能力建设。2022年,我局共开展专题学法2次,以案释法活动1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宣传2次,开展各类普法培训4期。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2年共有2名公务人员参加并通过广西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我局公务人员执法证(含部证)持证率超90%。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参加法纪知识考试及广西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三)依法审批登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我局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本,涉及用地规模1048403.73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8本,其中涉及建筑面积约1183191.97平方米,涉及管线总长116176米;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5宗,涉及面积45.075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1.8213公顷,其中农用地20.7658公顷(耕地5.0895公顷);完成公建验收65个项目;办理补交出让金共117宗,缴费金额188.96万元;挂牌出让土地共36宗,成交价款43811.5万元。我县自2020年通过不动产“最多跑一次”平台,实现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以来,实现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共552宗;2022年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共33宗;共办结不动产权证8144宗(含林权证70本),不动产证明6343份,查封登记378宗,解封登记254宗,不动产信息查询10996人次,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共4次。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公平竞争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把住行政审批、登记服务、政策落地等关键环节。
(四)完善行政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专门的发文登记簿统一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二是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对我局主管部门印发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查作用。积极与法律顾问协调沟通,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事项法制审查前置,防范法律风险。本年度由法律顾问出庭应诉和起草答辩状的7件行政诉讼案件均胜诉。
(五)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鹿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过程性材料归档保管等关键环节责任,以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六)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土地招拍挂、矿权审批等方面,均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法制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对规划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落实听证公告制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事项,都依职权或依申请及时组织听证;严格规范征地程序,认真落实征地前的告知、确认、听证和征地后的“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我局信访工作以保证社会稳定为前提,坚持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严格落实接待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信访信息通报制度、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加强《自治区信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自然资源部信访系统》建设、培训和使用,对所有自然资源信访事项都实现了网上受理、交办、转办和督办。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2022年我局接待群众直接来信来访25件172余人次,均已办结;信访网络系统(上级交办、转办)20件30余人次,已办结19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中(未到答复期限);县委书记公开大接访信件5件,均已办结;共承办8件行政复议案(其中7件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53件行政诉讼案(其中48件已开庭,均驳回其诉讼请求;剩余5件答辩材料已提交至法院,尚未开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次,工作人员依法出庭应诉48次。
(八)加强制约监督权利,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化。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官网动态更新《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五个清单及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让预期执法、阳光执法落到实处。结合自然资源执法实际,进一步完善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用地规划、土地利用、矿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推广使用广西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严格执法人员证件管理,落实持证执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2022年以来,局本级共出动巡查车辆190台次,人员500余人次进行巡查,发现土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6起,制止6起,重点监控非法采矿点3处。通过巡查,发现矿产违法行为10起,制止10起,下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法律告诫书》、《责令停 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各10份,制止率100%。全年共查处矿产违法案件5宗,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宗,收取罚没款24万元。
二、工作存在问题
我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干部的法制观念、依法行政观念不强,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认真、不细致等现象。二是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受利益驱动,部分自然资源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违法违规用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与自然资源工作职责、业务培训等相融合,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谋划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时监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及规划验收三个阶段,确保项目依法审批、提速办理、全程监督。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营造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营商环境。
(三)加强普法工作,压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整合全局法治宣传资源,结合重要节日节点,对标宣传主体,细化宣传载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全面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