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审批社会发〔2024〕1 号 关于同意鹿寨县星星康轩幼儿园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及住所的批复
鹿寨县星星康轩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申请变更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由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李春红”变更为“韦陈荔”;同意你单位由原业务范围“招收2-6岁学龄前幼儿入园入托;负责对婴幼儿进行学习语言,知识教育,引导启发婴幼儿智力等;负责幼儿在园期间一日三餐的饮食。”变更为“招收3-6岁学龄前幼儿入园;负责对幼儿进行学习语言,知识教育,引导启发幼儿智力等;对幼儿实行学前教育,培养他们的独立能力;负责幼儿在园期间一日三餐。 ”;同意你单位由原住所“鹿寨县城南新区飞鹿大道”变更为“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0号”。
此复。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24年0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