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鹿寨县蓝天公益协会注销的批复
鹿寨县蓝天公益协会:
你单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完成资产清算工作,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注销“鹿寨县蓝天公益协会”的社会团体登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50223MJN292833T,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一律作废。
二、原应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收回“鹿寨县蓝天公益协会” 社会团体登记正、副本;由公安机关依法收回印章,该单位所有证件一律作废,并在网上发布注销公告。
三、从登记管理机关下达注销登记文件之日起“鹿寨县蓝天公益协会”不得再以原单位名义在社会上进行活动。
特此批复。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