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审批航标字〔2023〕1号关于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 鹿寨段)洛清江大桥营运期助航 标志配布方案的批复
广西国冶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办理新建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洛清江大桥运营期助航标志设置许可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柳州高速过境线公路(罗城经柳城至鹿寨段)洛清江大桥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
(一)助航标志
1.桥涵标。桥涵标牌2座,设置在双向通航孔的上、下行航路迎船面上方桥桁上,下游桥涵标牌中心设置于桥孔中央偏右岸10cm处,上游桥涵标牌中心设置于桥孔中央偏左岸10cm处,规格为1.0m×1.0m红色正方形标牌,标牌材料采用铝合金粘贴红色反光膜制作,支架材料为不锈钢方管;通航净高标牌4座,设置在桥梁通航孔迎船面的桥桁两测,规格为1.2m×1.2m菱形标牌,以垂直对角线为界分成左右两个共底等腰三角形,垂直对角线与水面垂直,并与通航桥孔内满足设计通航净高的边线重合。
2.桥柱灯。绿色单面定光桥柱灯4组,每组3盏,设置在桥梁通航孔两侧桥墩5#、6#上、下游迎船面。
3.维护平台。标志维护平台6座,分别在每座桥涵标牌和通航净高标牌设置维护平台1个。
(二)警示标志
1.甲类主标志。在桥梁通航孔两侧桥墩设置甲类主标志,显示桥墩(防撞识别),标明桥下可航行通道。甲类主标志为喷涂在5#、6#桥墩的上、下游迎船壁面上的由红、白等宽度相间的、倾角为45°的斜纹图案构成,斜纹向下的一边置于通航孔内侧,斜纹图案采用逆反射油漆喷涂,标志型号为Ⅰ。
2.桥名标志。桥名标志2 块,设置在通航桥孔迎船一面桥梁护栏下方,为绿底、白色边框和文字的长方形标志,标志型号为Ⅰ,桥名标志由面板和支撑架两部分组成,面板采用3mm厚铝合金板贴特级反光膜制作,为长方体形状,长3560mm,宽1000mm,边框线宽50mm。
二、其他要求
(一)航标应与拟建桥梁建成同步设置,验收应当邀请鹿寨县交通运输局参加,启用前应向其报送航标工程竣工资料,并由其发布航道通告。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航标维护情况应向鹿寨县交通运输局备案,按时向其报送航标维护相关信息和报表。
(三)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