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情况通报(第2号)》的通知
鹿安委办〔2018〕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情况通报(第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企业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凡巡查组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其它企业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并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
附件:《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情况通报(第2号)》(柳安委办〔2018〕34号)
附件: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情况通报(第2号).doc
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