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鹿安委办〔2018〕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柳安委办〔2018〕47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报》,举一反三,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
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柳
安委办〔2018〕47号)
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柳安委办〔2018〕47号
各县(区)安委办,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89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并对照柳州市安全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柳安监管二〔2018〕4号)的要求及《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有关规定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和整改,对发现存在未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管
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
通知
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pdf
应急厅函[2018]379号.pdf
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覃永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