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西登高(集团)田东水泥有限公司“1﹒1”触电死亡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广西登高(集团)田东水泥有限公司“1﹒1”触电死亡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柳安监管〔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立即传达到相关企业,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附件:《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
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广西登高(集团)田东水泥有限公
司“1﹒1”触电死亡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柳安
监管〔2019〕2号)
附件:(柳安监管〔2019〕2号) .zip
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编辑:覃永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