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通知
鹿安委办〔201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通知》(柳安委办〔2017〕103号)精神要求,为全面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来抓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行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全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文件以及《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柳安委〔2016〕11号)、《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委〔2016〕12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全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查大风险、除大隐患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一是抓紧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抓紧建立本乡镇和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评估和分级标准,优先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避免无的放矢、流于形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
二是全面彻底、科学严谨地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及早查出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并建档立卡,形成安全风险数据库,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要推动各类企业和单位建立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责任制,落实好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在安监部门备案制度,建立风险、隐患岗位公告制度,确保辖区内所有企业和单位全部进行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对全部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行公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
三是坚决把重大风险化解好、管控住,把重大隐患治理到位。要盯住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不放手,盯住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设施、高风险材料和高风险岗位不放手,采取强力措施,制定落实科学管用的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全面加强人、机、环、管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有效地降低风险、转移风险、化解风险,切实把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可接受的限度内。要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体系,把相关责任逐一落实到属地各乡镇、部门,落实到企业、班组和个人,确保风险管控不到位不开工、不生产、不经营。要坚持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重大风险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
四是定期排查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要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着力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旅发局等部门)
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精神,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减少高风险项目数量和重大危险源,全面提升企业和区域的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明确规划设计安全要求。加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科学规划城乡安全保障布局,开展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风险评估,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严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设计安全关,按照安全、有序原则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把加强安全管控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严把铁路沿线生产经营单位规划安全关,在铁路两侧建造和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或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等,要严控安全防护距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安全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科工贸局)
二是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要合理确定企业准入门槛,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审批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
三是强化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安全准入。要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对限制类、淘汰类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不得核准。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以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金属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关键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安全保障,风险程度高的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要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技术标准。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严格执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
四是建立特殊场所安全管控制度。要科学合理控制高风险和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人员数量,严格控制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等高风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数量。要严格管控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密度。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工贸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监管局、县文新广局等部门)
五是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要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准入标准,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技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金属冶炼、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铁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考核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部门)
四、精准实施重大安全治理工程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自治区安委会《全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桂安委〔2016〕12号)和《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柳安委〔2016〕11号)、《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委〔2016〕12号)精神,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准确定、高效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安全治理工程,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一是精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继续实行政府分管领导每年负责督促改建10公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重点路段任务的做法。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全面排查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确保按期实现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整治任务。(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安全监管局等部门)
二是精准实施“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工程。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下功夫提高车辆的安全技术和检测检验标准,大力推广防碰撞、防漏油、防爆胎、防制动和方向失灵、防座椅脱落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车辆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安全监管局等部门)
三是精准实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程。大力实施危化品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工程,加快重大危
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化工厂,通过自动化智能化努力减少高危岗位操作人员。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供销联社等部门)
四是精准实施矿山水害治理工程。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开展水文地质勘查,探明矿区及周边空区分布及水文地质情况,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要求,确保风险管控不到位不开工不生产。推广应用三维地震勘探、电法勘探、超前钻探与注浆等先进技术,找准不明水体,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监管局等部门)
五是精准实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关于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部署,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电器产品、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气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下力量更新改造老旧线路和有毒易燃材料。要严格消防标准,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有毒材料的,必须限期强制更换。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从根本上降低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安全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质监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市文体新广局等部门。)
六是精准实施建筑施工脚手架、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程。切实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企业编制并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的风险管控。加快推进施工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减少高风险作业人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等部门)
七是精准实施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治理工程。强力安装使用船舶自动识别防碰撞系统,提高船舶自动避险能力。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纠正超载运输、违规搭客、冒险行船等行为。加强船舶以及船用安全设备的检测检验,依法强制淘汰老旧客船和渔船。加大重点水域和航道的隐患排查,提高航道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柳江海事处、县安全监管局等部门)
八是精准实施粉尘和液氨治理工程。深入实施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严格整治除尘系统、粉尘清理等十个方面的风险和隐患,大力推广“湿法除尘”技术,有效化解风险。认真抓好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彻底治理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重大事故隐患。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水泥、汽车制造、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尘毒危害治理,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完善防护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
上述八大专项治理工程应当作为全县遏制重特大事故重中之重的工作。其它还有尾矿库、排土场、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开展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
鹿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