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20250508)
为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依法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警示作用,现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公布一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这是一起企业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的案件,鹿寨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鹿寨县某企业2#甲醛生产线二层爆炸危险区域进行现场勘验核查,确认所安装、使用的仪表机柜配电间、空压机等,均为非防爆型。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于是执法人员展开调查,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已按相关程序立案查处。
企业涉爆区域不使用防爆型仪器,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可能爆炸的风险。防爆电气设备是专门设计用于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它们能够防止电火花或高温等引发爆炸的因素。如果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一旦设备发生故障或操作不当,可能会产生电火花或高温,与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接触后,极易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加上危化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各危化企业更应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经验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鹿寨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