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2024年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4〕29号)及县人民政府2月12日请示批复单,同意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现将65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06万元,自治区资金1719万元)分配予以公告。
一、中央资金4806万元
(一)“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60万元。(详见附件1)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805万元。(详见附件1)
(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60万元。(详见附件3)
(四)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653万元。其中产业奖补546万元,产业基地道路工程1838万元,产业基地道路维修工程269万元。(详见附件3)
(五)倾斜支持“千万工程”项目资金:628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工程99万元,山塘水坝工程146万元,小型水利渠道工程241万元,道路维修工程102万元,盖板涵工程15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25万元。(详见附件3)
二、自治区资金1719万元
(一)县域内稳岗就业劳务补助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1)
(二)跨省务工交通补助资金:110万元。(详见附件1)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45万元。(详见附件1)
(四)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170万元。(详见附件2)
(五)产业发展项目资金:694万元,用于产业奖补。(详见附件3)
(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饮水安全工程。(详见附件3)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鹿寨县城南汇一联8楼
联系电话:0772-6818101
电子邮箱:lzxxczxjzjxmg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鹿寨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2.鹿寨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3.鹿寨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实施项目计划表
4.请示批复单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