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16号)以及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发展特色产业,确保脱贫对象有稳定增收,经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现拟将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万元,自治区资金50万元)安排如下:
一、中央资金180万元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4万元。(详见附件1)
(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56万元。(详见附件2)
二、自治区资金50万元
公益性帮扶项目资产管护补助经费:50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1.鹿寨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2.鹿寨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实施项目计划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16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 号)
5.请示批复单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