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清春晓”房开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的批复
鹿寨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洛清春晓”房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洛清春晓”房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收悉。我局全面审查了项目的申报材料,并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现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鹿寨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清春晓”房开项目位于鹿寨镇桥东路一巷17号,用地面积5540.89㎡,总建筑积30653㎡,主要建设2栋30+1F层住宅楼及给排水、供电照明、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万元。
(二)鹿寨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清春晓”房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于2014年8月8日鹿寨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鹿环审字﹝2014﹞8号)。
二、验收情况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调查,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根据《调查表》及现场核查,验收情况如下:
(一)废水治理
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废水及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鹿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治理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及汽车尾气。项目已建有居民厨房油烟废气排放专用烟道并引至楼顶,项目地下车库安装有机械送排风系统。
(三)噪声治理
项目水泵、备用发电机房等设置在地下室并安装有相应减振装置,车库出入口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经墙体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影响不大。
(四)固废治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意见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对象主要为鹿寨镇桥东路居民,根据调查结果,被调查对象均支持本项目建设。
三、结论
鹿寨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清春晓”房开项目申报的材料齐全,基本按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许该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2016年10月14 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鹿寨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4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