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 年 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及链接 |
审批时间 |
申请单位 |
建设地点 |
监测/调查单位 |
1 |
关于金鹿新城财园8栋-11栋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的批复 |
鹿环验字〔2017〕8号-金鹿新城财园项目验收批复.pdf |
2017.8.30 |
柳州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鹿寨县城南新区迎宾路与兴鹿路交汇处 |
重庆华地工程勘察设计院 |
2 |
关于“沐荣世家”商住楼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的批复 |
鹿环验字〔2017〕9号-沐荣世家一期项目验收批复.pdf |
2017.8.30 |
鹿寨建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鹿寨城南新区龙田路28号 |
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3 |
关于“沐荣世家”商住楼二期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的批复 |
鹿环验字〔2017〕10号-沐荣世家二期项目验收批复.pdf |
2017.8.30 |
鹿寨建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鹿寨城南新区龙田路28号 |
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2-6869015 6869013,通讯地址: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31号鹿寨县环境保护局,邮编:5456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