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鹿寨福民山木质素树脂有限公司木质素环保树脂生产加工(一期)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广西鹿寨福民山木质素树脂有限公司木质素环保树脂生产加工(一期)项目位于广西鹿寨县工业园一区柳州蚊敌香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内(租赁柳州蚊敌香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4′18.347″,北纬:24°27′55.225″。项目总投资630万元,建筑面积1200m2。项目以造纸黑液、甲醛、苯酚、NaOH为原料,原料为液体,所有原材料调节好浓度经过管道送入反应釜反应,反应是在自动化的密闭条件下进行,反应约4小时出成品,泵送进黏胶剂成品存储罐。项目建成年产木质素环保树脂(热固性酚醛树脂)1.5万吨。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鹿寨福民山木质素树脂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鹿寨县城南综合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778077965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现场踏勘(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调查,了解项目所处区域各种环境要素的分布状况以及项目与各环境要素之间的关系,了解项目与区域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的关系),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初步结论,最后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报有关部门评估、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研究及分析有关文件资料,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给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⑤其它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① 现场调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② 电话;③写信;④发送传真等。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广西鹿寨福民山木质素树脂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