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鹿寨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的公示
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鹿寨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建设生态文明精神,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县申报及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的通知》(桂环发〔2017〕7号)、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办发[2014]44号),由鹿寨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对《鹿寨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修订,现决定向社会公开《鹿寨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修订方案的意见。公示时间:2017年9 月13 日-2017年 9月21 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鹿寨县人民政府生态办
电 话:0772-6869532
电子邮件:lzxstb@1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鹿寨县行政中心4楼(邮编:545600),请在信封上注明“鹿寨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