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鹿寨县空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空气污染事件,加强我县空气污染事件应急管理,规范和强化我县空气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空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柳政规〔2018〕16号)要求,由鹿寨县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编制《鹿寨县空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县环境保护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
联系电话:0772-686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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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及邮编: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31号(邮编:545600),请在信封上注明“鹿寨县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
附件:《鹿寨县空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鹿寨县空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
鹿寨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