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汽车车厢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西实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汽车车厢投资项目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广西实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汽车车厢投资项目。
项目地点:鹿寨县柳东大道延长线独岭东侧。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48亩,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厂房、宿舍、厂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0台汽车车厢。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扬尘,建设方在施工期间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栏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量。
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地面洒水抑尘或回用于施工工艺,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
施工期的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方选用低噪的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设置围挡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和车辆的维护,将噪声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经收集后由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要求运往指定的场地处置;生活垃圾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的乱停乱放、地表植被的破坏等,均对当地景观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和土质条件,在场地周围一定范围内建立一个绿化带,既可水土保持和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以可吸附尘埃、净化空气。项目完工后,同时会大面积地恢复绿化植被,对区域景观造成的不利影响将不复存在。
2、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主要为焊接废气,涂装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漆雾、挥发有机物,食堂油烟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到倒班楼顶排放;焊接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引到车间顶部排放;喷漆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至15m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减少对周边区域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喷淋塔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处理后,与宿舍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道输送至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洛清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活噪声及设备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的设备、设备专用设备用房等降噪措施,使周边的声环境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恶化。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废物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处,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项目建成后,通过加强绿化种植和管理,改善周边景观,并有利于减轻区域内水土流失、净化空气和美化环境。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实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汽车车厢投资项目位于鹿寨县柳东大道延长线独岭东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营运期间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区域环境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相关事宜,可到向建设单位处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方式采取网上公示形式,征集项目涉及评价范围内的各阶层人士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10个工作日。
八、有关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广西实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二)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阳光100城市广场3号楼1614
(三)联系人:杨杰
(四)联系电话:15177250991
广西实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018 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