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顺源矿业经营部四排吉云重晶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鹿寨县顺源矿业经营部四排吉云重晶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鹿寨县顺源矿业经营部四排吉云重晶石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鹿寨县四排镇吉云村鹿苏屯古楼岭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矿区面积0.1568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重晶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为3万吨/年。
5、项目总投资:380万元人民币。
6、现有工程开采规模为1万吨/年。采矿的凿岩、采掘、放矿、爆破、运输等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洒水降尘。矿井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鹿寨县顺源矿业经营部
2、通讯地址:鹿寨县四排镇吉云村鹿苏屯古楼岭
3、联系人:唐田江
4、联系电话:18377207104
5、电子邮箱:18377207104@139.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金海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eJyKakzpGc8TME9V_InWg?pwd=1hii 提取码:1hii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
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鹿寨县顺源矿业经营部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