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规划】鹿寨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时间及学区划分定了!
根据《鹿寨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小学、初中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7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天);非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7月13日、14日(星期六、星期天)。
入学条件
(一)辖区内学生入学:凡我县户籍、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升初学生,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我县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2014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前)、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2014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前)、父母至少一方合法就业或投资经营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参照“柳州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三)不满足以上条件,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小学由鹿寨镇中心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初中由城南五中(名称暂定)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均在我县居住并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居住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有效居住证)。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中的任何一项)。
3.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的住所。住所地址为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住所地址为他人房产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社区或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需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情况由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核查);
(3)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3项中的任何一项)。
招生时间
小学、初中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7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天);非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7月13日、14日(星期六、星期天)。
鹿寨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及学区划分(小学)
鹿寨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及学区划分(初中)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6818541(基础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