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鹿寨县“第24届全国 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县各语委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柳语〔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1年鹿寨县“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发给大家,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
鹿寨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鹿寨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印发
附件:
2021年鹿寨县“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普通话推广工作,全面提升全民普通话交流沟通能力,助力推普脱贫,增强我县人民语言规范的意识及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促进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全区和全市、县语言文字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落实学前儿童学会普通话工作目标,深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持续巩固提升我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为语言文字事业助力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奋斗。
二、活动主题
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三、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2日至18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普通话培训活动
1.持续组织开展青壮年农民“人人通”普通话培训和未入园3—6岁儿童普通话辅导活动。由驻村工作队、村委发动和组织村民,利用村民会议、实用技术培训、入户走访、专项学习培训、推普小课堂等多种形式,由县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协助提供师资教材协助,充分利用推普周契机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话培训,以及乡村未入园3—6岁儿童普通话教学辅导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科学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示范村选点和启动。县乡村振兴局选一个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示范村做为示范点。报送的推普周活动方案中,要包括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示范村选点及前期打造情况的材料。并由人社、农业农村、振兴乡村各涉农部门组织开展好“职业技术+普通话”培训,提高青壮年劳动力就业竞争力,促进就业、产业脱贫。(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3.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普通话培训活动。由县公务员培训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县语委、教育局配合提供师资教材,对普通话水平未达三级甲等或未参测基层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推普周前后开展培训活动。同时,切实将普通话纳入新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培训计划。(责任单位:县公务员局)
4.做好教育系统推普课堂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建设标、评估宣传,确保按时完成达标建设任务。推普周期间,以农村学校学生家长和学前3—6岁儿童为重点,持续开展“周末推普课堂”和“我教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说普通话”入园与未入园儿童“手拉手学习普通话”等活动,为推普周营造良好氛围。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各乡镇小学对不能或基本不能用普通话交流的适龄新生普通话听说能力检测和强化辅导率确保全覆盖(语言障碍残疾新生除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1.各单位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把握提升全民普通话交流沟通能力、促进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增强青壮年贫困人口和学前3—6岁儿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沟通交流、应用能力这个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为语言文字事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奋斗。(责任单位:县各语委成员单位)
2.认真做好中职院校及普通高中推普周宣传活动。各中职、高中学校要充分发挥办学优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打牢中等院校和普通高中语言文字基础,为促进我县普通话普及推广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积极动员媒体、社会力量参与推普周宣传活动。广电部门要以推普周为契机,切实发挥电视、广播的示范榜样作用,搭建和利用平台,动员播音员、主持人积极参与走基层推普培训,各级宣传、文旅、共青团部门要充分发挥平面、网络媒体,戏剧表演和文化产品以及青年组织的独特优势,在推普周期间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和推普脱贫生动实践,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团员青年、社会人士支持参与语言文字扶贫工作。其他语委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能,自行设计和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宣传活动,引领广大群众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电视、广播和平面媒体要认真做好2021年推普周公益广告的刊播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及各语委成员单位)
五、有关要求
请各语委成员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本单位第24届推普周宣传活动总结(含4张以上图片)报送县语委办(汇一联5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99226513@qq.com。
县语委办联系人:龙春柳,电话:18276881687。
附件:1.鹿寨县语委成员单位
2.关于做好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柳语〔2021〕6号)
柳语〔2021〕6号关于做好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
鹿寨县语委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直机关工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税务局、黄冕镇人民政府、平山镇人民政府、中渡镇人民政府、江口乡人民政府、导江乡人民政府、寨沙镇人民政府、四排镇人民政府、拉沟乡人民政府、鹿寨镇人民政府、县邮政分公司、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工商银行鹿寨县支行、农业银行鹿寨县支行、建设银行鹿寨县支行、电信鹿寨分公司、移动鹿寨分公司、联通鹿寨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