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鹿寨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6-06-08 16:04

一、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详见附件12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20831以前出生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

2026年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学生。

(三)县城生源具体分

1.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学生(以下简称第一类):指县城小学或初中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县城学区内房户子女(以下简称第二类):指非县城小学或初中学区户籍,但其父母(监护人)已在县城小学或初中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3.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第三类):指既县外户籍又无学区房产等,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县城小学或初中学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录用的工作人员子女、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的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子女等。

乡镇小学生生源可参照县城分类,生源不足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招生门槛。乡镇小学毕业升初中学生,按初中学区划分,抽签分流进相应初中入学。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录取程序

生源排序调配工作按照管理体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中小学划片招生入学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顺序录取。当学校录取前一类学生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后一类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另行安排学校入学。非户籍学生如果不服从安排或者无法安排,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学校时只能报读1所学校,不能多报。对以不同类型报读多所学校的为无效报名

1.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学生(第一类)。

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学生入学排序:由于县城学校学位有限,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地户籍生源已超量的情况,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无合法房产。

2.县城学区房户子女(第二类)。

房产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租住公租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未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个人转让房屋、无合法手续的自建房不予认定,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不具备家庭生活居住条件的非住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3.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类)。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地址确定片区学校。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县城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和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的持有人(签订人须一致,且为申请就读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1父母双方均在我县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足5年的,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所属学区学校无学位安排,申请小学入学由鹿寨镇中心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申请初中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2父母双方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应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219月1日—2026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按住所地址依照户籍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我县户籍的学生,父母另一方在我县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2191日至20268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按住所地址依照户籍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1线上方式。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智桂通APP移动端进行操作。

2线下方式。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的家长可到招生服务范围内所属小学、初中报名提交材料,由学校线下审核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学校要设置线下报名点接受家长线下报名。

3部分初中一年级新生、小学教学点一年级新生实行线下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线下报名

小学:鹿寨县户籍新生和居住证满5年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6629日—76每日的8:00-22:00网上报名,7456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对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因个人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的,可在现场核验时段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学区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居住证未足5年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617日到鹿寨镇中心校线下报名登记,统筹安排。

初中: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

具有鹿寨镇户籍或监护人在鹿寨镇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含在乡镇小学或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县外转回上初中的学生,根据学生户籍监护人房产地址划分学区,须于768每日8:00-22:00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智桂通APP移动端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持学区入学条件材料789日到县第一初中、县第二初中、县第三初中、县第四初中、县实验初中线下报名

属于城南片学区的学生线下报名,须于789日持入学条件材料到鹿鸣中学报名登记,于710日到鹿鸣中学进行抽签确定就读初中。

江口乡和导江乡户籍学生须于768每日8:00-22:00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智桂通APP移动端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持学区入学条件材料789到县第二初中线下报名。

除鹿寨镇、江口乡、导江乡的其他乡镇辖区的小学毕业生713日在所属小学抽签入学,实行线下报名

居住证满5年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县内户籍学区生时段报名。居住证未足5年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714日到鹿寨县教育局线下报名登记,统筹安排。

第二阶段学校审核

2026710日、717日前各小学和初中分别完成新生资料的网上初审和现场核验的通知工作

阶段:信息核验

2026724日前各相关部门完成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居住证)、房产等信息的比对核验。

第四阶段:县审核

2026728日前县(区)教育局审核各校报名核验结果并完成符合条件招生对象的统筹分流工作。

阶段:录取公布及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6731日前学校在智桂通”App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平台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阶段:建立新生学籍

20261020日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三)报名提交材料

线上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含以下材料,具体材料内容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表单要求提供。

第一类县城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和小孩出生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取得合法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等)。

第二类县城学区内房户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和小孩出生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取得合法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等)。

第三类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和小孩出生证);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3单位出具的家长工作证明、在编证明各1份。

2.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录用的工作人员子女、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子女:

1居住证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须与居住证住址一致)材料;

3劳动合同

3.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子女:

1居住证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须与居住证住址一致)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截止报名时间签发满6个月及以上)副本。

线下报名需提交以上材料原件,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编证明、参保证明外,其他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编证明、参保证明外,其他材料原件经学校审验后交还家长,学校不收原件,只收复印件。

、报名流程

鹿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统一实行“一网通办”。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前下载安装“智桂通”App,完成高级实名注册认证(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通过“智桂通”App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查看报名招生政策,并按政策要求备好材料。具体报名平台操作指南将通过“我爱鹿寨APP发布。

五、监督咨询电话

注:初中学区划分范围

1. 鹿寨县鹿鸣中学、县实验初中共同学区:鹿寨镇城南片区和龙田小学片区同属于鹿鸣中学和县实验初中学区,包括以下小区和村屯:鹿寨镇飞鹿大道165号新胜安置小区、鹿寨镇创业路29号半山家园小区、鹿寨镇民生路昌厦荣府小区、鹿寨镇民生路广电网络小区、鹿寨镇民生路10号如意居小区、鹿寨镇民生路8号之一福禄苑小区、鹿寨镇民生路8号职校教师宿舍小区、鹿寨镇民生路一巷中医院小区、鹿寨镇民生路4号奥运康城、鹿寨镇民生路5号鑫都花园、鹿寨镇民生路2号紫金园、鹿寨镇民龙田路18号水榭华庭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53号农业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29号景恒上城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7号金洲小区、鹿寨镇创业路91号蓝城祥鹿城小区、鹿寨镇建中东路33号金科小区、鹿寨镇兴鹿路30号时代之城一期、鹿寨镇兴鹿路18号碧桂园翡翠湾小区、鹿寨镇兴鹿路20号碧桂园祥鹿城小区、鹿寨镇兴鹿路22号麓湖公园里小区、鹿寨镇龙田路19号天玺庄园小区、鹿寨镇迎宾路2号金鹿新城小区、鹿寨镇迎宾路一巷国税小区、鹿寨镇迎宾路迎宾小区、鹿寨镇政通路3号金地华府小区、鹿寨镇兴鹿路16号鹿鸣花园,鹿寨镇兴鹿路 18号翡翠湾、鹿寨镇兴鹿路20号碧桂园祥鹿城小区、鹿寨县屯结安置小区、鹿寨镇创业路22号教师公寓小区、鹿寨镇创业路20号千均府邸小区、鹿寨镇创业路18号川海友邻小区、鹿寨镇龙田路28号沐世家小区、鹿寨镇创业路88号盛世明园小区、鹿寨镇兴鹿路世纪花园小区、鹿寨镇创业路1号盛世家园小区、鹿寨镇创业路34号新华书店、鹿寨镇飞鹿大道六巷7号惠安居、鹿寨镇飞鹿大道八巷29号世腾华府、鹿寨镇民生路一巷中医院小区、鹿寨镇政通路6号腾龙家园、鹿寨县飞鹿大道388号鹿鸣水岸、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县住建局宿舍、鹿寨镇飞鹿大道61号美食城、鹿寨镇飞鹿大道83号旱河小区、鹿寨镇龙田村、鹿寨镇龙坪村、鹿寨镇角塘村、鹿寨镇石路村、鹿寨镇独羊村鹿寨镇大河村。

2. 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全县各乡镇;鹿寨镇十里亭小康村鹿寨镇十里亭公租房小区鹿寨镇国有黄冕林场十里亭小区鹿寨镇建中东路285号东城幸福里鹿寨镇建中东路287号东馨园小区鹿寨镇大良村鹿寨镇馨林家园小区鹿寨镇新村村鹿寨县储备粮公司宿舍、鹿州监狱总部、中渡监狱总部。

3. 鹿寨县第一初中:拉沟乡、寨沙镇;鹿寨镇广场路、鹿寨镇飞鹿大道40号鸿泰名邸、鹿寨镇飞鹿大道42号宁鑫苑、鹿寨镇飞鹿大道66号电力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68号昌厦御座、鹿寨镇建中南路、鹿寨镇建中南路27号铁道小区、鹿寨镇龙田北路安置小区、鹿寨镇龙田路1号警苑小区、鹿寨镇通宝路、鹿寨镇通宝路一巷、鹿寨镇通宝路二巷、鹿寨镇通宝路三巷、鹿寨镇飞鹿大道4号鑫鹿佳园、鹿寨镇飞鹿大道2号院、鹿寨镇飞鹿大道2号院元宝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2号桂中市场、鹿寨镇飞鹿大道2号建东大厦、鹿寨镇广源街、鹿寨镇灵渠路、鹿寨镇灵渠路桂粮公司、鹿寨镇建中东路以南、鹿寨镇建中东路5号老交通局宿舍、鹿寨镇建中东路名辰地王、鹿寨镇建中东路8号、鹿寨镇建中南路13号阳光花园、鹿寨镇建中东路16号润翔星光城、鹿寨县建中东路15号金科集美天誉、鹿寨镇建中西路1-89号(单号)、鹿寨镇建中西路鹿州市场、鹿寨镇建中西路四巷14号、鹿寨镇建中西路19号。(南至飞鹿大道,西至建中西路(建中北路与建中西路交叉点至糖厂、工业园区),北至建中东路(建中北路与建中西路交叉点至建中东路与飞鹿大道交叉点)。

4. 鹿寨县第二初中:江口乡、导江乡;炼铁厂鹿寨糖厂鹿寨镇庵寺背鹿寨镇打鱼街鹿寨镇打渔街鹿寨镇大元街鹿寨镇大园街鹿寨镇凤凰街鹿寨镇共和街鹿寨镇河边巷鹿寨镇建中北路11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2-122-9鹿寨镇建中北路23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5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9号鹿寨镇建中北路31号鹿寨镇建中北路37号鹿寨镇建中西路2-88(双号)、鹿寨镇建中西路白龙路鹿寨镇建中西路二巷鹿寨镇建中西路三巷鹿寨镇建中西路四巷鹿寨镇建中西路五巷鹿寨镇建中西路一巷鹿寨镇金鸡路1-53鹿寨镇金鸡路一巷鹿寨镇金鸡路二巷鹿寨镇金鸡路三巷鹿寨镇磷铵生活区鹿寨镇鹿化三区鹿寨镇鹿化四区鹿寨镇码头巷鹿寨镇磨盘巷鹿寨镇南市街鹿寨镇南闸街鹿寨镇南闸三巷、鹿寨镇人和街、鹿寨镇仁厚街鹿寨镇十字街鹿寨镇思贤村鹿寨镇思义村鹿寨镇思义街鹿寨镇思义一巷鹿寨镇思义二巷鹿寨镇思义三巷鹿寨镇思义四巷鹿寨镇太和街2号鹿寨镇太和街3鹿寨镇太和街6鹿寨镇太和街7鹿寨镇太和街10鹿寨镇太和街11鹿寨镇太和街14鹿寨镇太和街15鹿寨镇太和街17鹿寨镇太和街18鹿寨镇太和街19鹿寨镇太和街20鹿寨镇太和街21鹿寨镇太和街22鹿寨镇太和街24鹿寨镇太和街25鹿寨镇太和街30鹿寨镇太和街37鹿寨镇太和街38鹿寨镇太和街40鹿寨镇太和街41鹿寨镇太和街42号鹿寨镇太和街46鹿寨镇太和街48鹿寨镇太和街49鹿寨镇太和街52鹿寨镇太和街54鹿寨镇太和街57鹿寨镇太和街59鹿寨镇太和街61鹿寨镇太和街63鹿寨镇太和街65鹿寨镇太和街67鹿寨镇太和街69鹿寨镇太和街71鹿寨镇太和街73鹿寨镇太和街74鹿寨镇太和街75鹿寨镇太和街78鹿寨镇太和街79鹿寨镇太和街88鹿寨镇太和街89鹿寨镇西闸街鹿寨镇西闸塘路鹿寨镇新安街鹿寨镇新胜村鹿寨镇俄洲村鹿寨镇盐埠巷鹿寨镇政军路1-108鹿寨镇政军路一巷(东至建中北路、太和街以西,南至建中西路(建中北路与建中西路交叉点至糖厂、工业园区)鹿新路以北,西至洛清江东岸,北至洛清江南岸)。

5. 鹿寨县第三初中:中渡镇、平山镇;鹿寨镇江北小区(江北小区、渔业社)、鹿寨镇渔业社、鹿寨镇大村村、鹿寨镇思洛村、鹿寨镇窑上村、鹿寨镇大村村

6. 鹿寨县第四初中:黄冕镇、四排镇;鹿寨镇波井村、鹿寨镇大桥路2号、鹿寨镇桥北路7号文轩铭园、鹿寨镇桥东路、鹿寨镇水塔背、鹿寨镇水塔街、鹿寨镇桥头街、鹿寨镇交通街、鹿寨镇矮岭村、鹿寨镇大桥路7号之一文轩铭园、鹿寨镇建中东路11号天禾广场、鹿寨镇建中东路20号翰林家园、鹿寨镇建中东路22号、鹿寨镇建中东路23号、鹿寨镇建中东路27号、鹿寨镇建中东路28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0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1号怡嘉荣府、鹿寨镇建中东路32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3号力生尚城、鹿寨镇建中东路33号鑫园小区、鹿寨镇建中东路33号之11龙湾小区、鹿寨镇建中市场、鹿寨镇建中东路34号、鹿寨镇建中东路2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5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9号、鹿寨镇建中东路43号、鹿寨镇建中东路45号、鹿寨镇建中东路47号、鹿寨镇建中东路49号、鹿寨镇建中东路51号、鹿寨镇建中东路52号、鹿寨镇建中东路53号、鹿寨镇建中东路55号鹿山家园、鹿寨镇建中东路102号、鹿寨镇建中北路34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8号、鹿寨镇建中北路32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6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4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2号、鹿寨镇建中北路18号、鹿寨镇建中北路17号、鹿寨镇建中北路1号、鹿寨镇建中北路4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0号、鹿寨镇太和街86号、鹿寨镇太和街87号、鹿寨镇太和街85号、鹿寨镇太和街84号、鹿寨镇太和街82号、鹿寨镇太和街81号、鹿寨镇太和街72号、鹿寨镇太和街70号、鹿寨镇太和街68号、鹿寨镇太和街66号、鹿寨镇太和街64号、鹿寨镇太和街62号、鹿寨镇太和街60号、鹿寨镇太和街58号、鹿寨镇太和街56号、鹿寨镇太和街55号、鹿寨镇太和街53号、鹿寨镇太和街51号、鹿寨镇太和街50号、鹿寨镇太和街47号、鹿寨镇太和街45号、鹿寨镇太和街43号、鹿寨镇太和街39号、鹿寨镇太和街31号、鹿寨镇太和街28号、鹿寨镇太和街27号、鹿寨镇太和街26号、鹿寨镇太和街9号、鹿寨镇太和街5号、鹿寨镇太和街4号、鹿寨镇太和街1号、鹿寨镇大桥路28号、鹿寨镇大桥路26号、鹿寨镇大桥路16号。(西至建中北路、太和街以东,北至洛清江南岸,南至建中东路,即建中北路与建中西路交叉点至五里亭北面。)

(来源:鹿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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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鹿寨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6-06-08 16:04   

一、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详见附件12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20831以前出生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

2026年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学生。

(三)县城生源具体分

1.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学生(以下简称第一类):指县城小学或初中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县城学区内房户子女(以下简称第二类):指非县城小学或初中学区户籍,但其父母(监护人)已在县城小学或初中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3.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第三类):指既县外户籍又无学区房产等,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县城小学或初中学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录用的工作人员子女、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的投资经商人员子女、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子女等。

乡镇小学生生源可参照县城分类,生源不足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招生门槛。乡镇小学毕业升初中学生,按初中学区划分,抽签分流进相应初中入学。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录取程序

生源排序调配工作按照管理体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实施。中小学划片招生入学按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顺序录取。当学校录取前一类学生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后一类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另行安排学校入学。非户籍学生如果不服从安排或者无法安排,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学校时只能报读1所学校,不能多报。对以不同类型报读多所学校的为无效报名

1.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学生(第一类)。

县城学区户籍适龄学生入学排序:由于县城学校学位有限,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本地户籍生源已超量的情况,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无合法房产。

2.县城学区房户子女(第二类)。

房产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租住公租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未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个人转让房屋、无合法手续的自建房不予认定,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不具备家庭生活居住条件的非住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3.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三类)。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地址确定片区学校。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县城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和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的持有人(签订人须一致,且为申请就读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1父母双方均在我县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足5年的,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所属学区学校无学位安排,申请小学入学由鹿寨镇中心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申请初中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2父母双方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应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219月1日—2026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按住所地址依照户籍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我县户籍的学生,父母另一方在我县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2191日至20268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按住所地址依照户籍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1线上方式。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智桂通APP移动端进行操作。

2线下方式。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的家长可到招生服务范围内所属小学、初中报名提交材料,由学校线下审核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学校要设置线下报名点接受家长线下报名。

3部分初中一年级新生、小学教学点一年级新生实行线下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线下报名

小学:鹿寨县户籍新生和居住证满5年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6629日—76每日的8:00-22:00网上报名,7456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对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因个人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的,可在现场核验时段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学区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居住证未足5年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617日到鹿寨镇中心校线下报名登记,统筹安排。

初中: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

具有鹿寨镇户籍或监护人在鹿寨镇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含在乡镇小学或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县外转回上初中的学生,根据学生户籍监护人房产地址划分学区,须于768每日8:00-22:00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智桂通APP移动端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持学区入学条件材料789日到县第一初中、县第二初中、县第三初中、县第四初中、县实验初中线下报名

属于城南片学区的学生线下报名,须于789日持入学条件材料到鹿鸣中学报名登记,于710日到鹿鸣中学进行抽签确定就读初中。

江口乡和导江乡户籍学生须于768每日8:00-22:00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智桂通APP移动端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持学区入学条件材料789到县第二初中线下报名。

除鹿寨镇、江口乡、导江乡的其他乡镇辖区的小学毕业生713日在所属小学抽签入学,实行线下报名

居住证满5年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县内户籍学区生时段报名。居住证未足5年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714日到鹿寨县教育局线下报名登记,统筹安排。

第二阶段学校审核

2026710日、717日前各小学和初中分别完成新生资料的网上初审和现场核验的通知工作

阶段:信息核验

2026724日前各相关部门完成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居住证)、房产等信息的比对核验。

第四阶段:县审核

2026728日前县(区)教育局审核各校报名核验结果并完成符合条件招生对象的统筹分流工作。

阶段:录取公布及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6731日前学校在智桂通”App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平台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阶段:建立新生学籍

20261020日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三)报名提交材料

线上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含以下材料,具体材料内容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表单要求提供。

第一类县城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和小孩出生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取得合法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等)。

第二类县城学区内房户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和小孩出生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取得合法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等)。

第三类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和小孩出生证);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3单位出具的家长工作证明、在编证明各1份。

2.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录用的工作人员子女、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子女:

1居住证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须与居住证住址一致)材料;

3劳动合同

3.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子女:

1居住证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须与居住证住址一致)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截止报名时间签发满6个月及以上)副本。

线下报名需提交以上材料原件,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编证明、参保证明外,其他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除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编证明、参保证明外,其他材料原件经学校审验后交还家长,学校不收原件,只收复印件。

、报名流程

鹿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统一实行“一网通办”。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前下载安装“智桂通”App,完成高级实名注册认证(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通过“智桂通”App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查看报名招生政策,并按政策要求备好材料。具体报名平台操作指南将通过“我爱鹿寨APP发布。

五、监督咨询电话

注:初中学区划分范围

1. 鹿寨县鹿鸣中学、县实验初中共同学区:鹿寨镇城南片区和龙田小学片区同属于鹿鸣中学和县实验初中学区,包括以下小区和村屯:鹿寨镇飞鹿大道165号新胜安置小区、鹿寨镇创业路29号半山家园小区、鹿寨镇民生路昌厦荣府小区、鹿寨镇民生路广电网络小区、鹿寨镇民生路10号如意居小区、鹿寨镇民生路8号之一福禄苑小区、鹿寨镇民生路8号职校教师宿舍小区、鹿寨镇民生路一巷中医院小区、鹿寨镇民生路4号奥运康城、鹿寨镇民生路5号鑫都花园、鹿寨镇民生路2号紫金园、鹿寨镇民龙田路18号水榭华庭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53号农业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29号景恒上城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7号金洲小区、鹿寨镇创业路91号蓝城祥鹿城小区、鹿寨镇建中东路33号金科小区、鹿寨镇兴鹿路30号时代之城一期、鹿寨镇兴鹿路18号碧桂园翡翠湾小区、鹿寨镇兴鹿路20号碧桂园祥鹿城小区、鹿寨镇兴鹿路22号麓湖公园里小区、鹿寨镇龙田路19号天玺庄园小区、鹿寨镇迎宾路2号金鹿新城小区、鹿寨镇迎宾路一巷国税小区、鹿寨镇迎宾路迎宾小区、鹿寨镇政通路3号金地华府小区、鹿寨镇兴鹿路16号鹿鸣花园,鹿寨镇兴鹿路 18号翡翠湾、鹿寨镇兴鹿路20号碧桂园祥鹿城小区、鹿寨县屯结安置小区、鹿寨镇创业路22号教师公寓小区、鹿寨镇创业路20号千均府邸小区、鹿寨镇创业路18号川海友邻小区、鹿寨镇龙田路28号沐世家小区、鹿寨镇创业路88号盛世明园小区、鹿寨镇兴鹿路世纪花园小区、鹿寨镇创业路1号盛世家园小区、鹿寨镇创业路34号新华书店、鹿寨镇飞鹿大道六巷7号惠安居、鹿寨镇飞鹿大道八巷29号世腾华府、鹿寨镇民生路一巷中医院小区、鹿寨镇政通路6号腾龙家园、鹿寨县飞鹿大道388号鹿鸣水岸、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县住建局宿舍、鹿寨镇飞鹿大道61号美食城、鹿寨镇飞鹿大道83号旱河小区、鹿寨镇龙田村、鹿寨镇龙坪村、鹿寨镇角塘村、鹿寨镇石路村、鹿寨镇独羊村鹿寨镇大河村。

2. 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全县各乡镇;鹿寨镇十里亭小康村鹿寨镇十里亭公租房小区鹿寨镇国有黄冕林场十里亭小区鹿寨镇建中东路285号东城幸福里鹿寨镇建中东路287号东馨园小区鹿寨镇大良村鹿寨镇馨林家园小区鹿寨镇新村村鹿寨县储备粮公司宿舍、鹿州监狱总部、中渡监狱总部。

3. 鹿寨县第一初中:拉沟乡、寨沙镇;鹿寨镇广场路、鹿寨镇飞鹿大道40号鸿泰名邸、鹿寨镇飞鹿大道42号宁鑫苑、鹿寨镇飞鹿大道66号电力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68号昌厦御座、鹿寨镇建中南路、鹿寨镇建中南路27号铁道小区、鹿寨镇龙田北路安置小区、鹿寨镇龙田路1号警苑小区、鹿寨镇通宝路、鹿寨镇通宝路一巷、鹿寨镇通宝路二巷、鹿寨镇通宝路三巷、鹿寨镇飞鹿大道4号鑫鹿佳园、鹿寨镇飞鹿大道2号院、鹿寨镇飞鹿大道2号院元宝小区、鹿寨镇飞鹿大道2号桂中市场、鹿寨镇飞鹿大道2号建东大厦、鹿寨镇广源街、鹿寨镇灵渠路、鹿寨镇灵渠路桂粮公司、鹿寨镇建中东路以南、鹿寨镇建中东路5号老交通局宿舍、鹿寨镇建中东路名辰地王、鹿寨镇建中东路8号、鹿寨镇建中南路13号阳光花园、鹿寨镇建中东路16号润翔星光城、鹿寨县建中东路15号金科集美天誉、鹿寨镇建中西路1-89号(单号)、鹿寨镇建中西路鹿州市场、鹿寨镇建中西路四巷14号、鹿寨镇建中西路19号。(南至飞鹿大道,西至建中西路(建中北路与建中西路交叉点至糖厂、工业园区),北至建中东路(建中北路与建中西路交叉点至建中东路与飞鹿大道交叉点)。

4. 鹿寨县第二初中:江口乡、导江乡;炼铁厂鹿寨糖厂鹿寨镇庵寺背鹿寨镇打鱼街鹿寨镇打渔街鹿寨镇大元街鹿寨镇大园街鹿寨镇凤凰街鹿寨镇共和街鹿寨镇河边巷鹿寨镇建中北路11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2-122-9鹿寨镇建中北路23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5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9号鹿寨镇建中北路31号鹿寨镇建中北路37号鹿寨镇建中西路2-88(双号)、鹿寨镇建中西路白龙路鹿寨镇建中西路二巷鹿寨镇建中西路三巷鹿寨镇建中西路四巷鹿寨镇建中西路五巷鹿寨镇建中西路一巷鹿寨镇金鸡路1-53鹿寨镇金鸡路一巷鹿寨镇金鸡路二巷鹿寨镇金鸡路三巷鹿寨镇磷铵生活区鹿寨镇鹿化三区鹿寨镇鹿化四区鹿寨镇码头巷鹿寨镇磨盘巷鹿寨镇南市街鹿寨镇南闸街鹿寨镇南闸三巷、鹿寨镇人和街、鹿寨镇仁厚街鹿寨镇十字街鹿寨镇思贤村鹿寨镇思义村鹿寨镇思义街鹿寨镇思义一巷鹿寨镇思义二巷鹿寨镇思义三巷鹿寨镇思义四巷鹿寨镇太和街2号鹿寨镇太和街3鹿寨镇太和街6鹿寨镇太和街7鹿寨镇太和街10鹿寨镇太和街11鹿寨镇太和街14鹿寨镇太和街15鹿寨镇太和街17鹿寨镇太和街18鹿寨镇太和街19鹿寨镇太和街20鹿寨镇太和街21鹿寨镇太和街22鹿寨镇太和街24鹿寨镇太和街25鹿寨镇太和街30鹿寨镇太和街37鹿寨镇太和街38鹿寨镇太和街40鹿寨镇太和街41鹿寨镇太和街42号鹿寨镇太和街46鹿寨镇太和街48鹿寨镇太和街49鹿寨镇太和街52鹿寨镇太和街54鹿寨镇太和街57鹿寨镇太和街59鹿寨镇太和街61鹿寨镇太和街63鹿寨镇太和街65鹿寨镇太和街67鹿寨镇太和街69鹿寨镇太和街71鹿寨镇太和街73鹿寨镇太和街74鹿寨镇太和街75鹿寨镇太和街78鹿寨镇太和街79鹿寨镇太和街88鹿寨镇太和街89鹿寨镇西闸街鹿寨镇西闸塘路鹿寨镇新安街鹿寨镇新胜村鹿寨镇俄洲村鹿寨镇盐埠巷鹿寨镇政军路1-108鹿寨镇政军路一巷(东至建中北路、太和街以西,南至建中西路(建中北路与建中西路交叉点至糖厂、工业园区)鹿新路以北,西至洛清江东岸,北至洛清江南岸)。

5. 鹿寨县第三初中:中渡镇、平山镇;鹿寨镇江北小区(江北小区、渔业社)、鹿寨镇渔业社、鹿寨镇大村村、鹿寨镇思洛村、鹿寨镇窑上村、鹿寨镇大村村

6. 鹿寨县第四初中:黄冕镇、四排镇;鹿寨镇波井村、鹿寨镇大桥路2号、鹿寨镇桥北路7号文轩铭园、鹿寨镇桥东路、鹿寨镇水塔背、鹿寨镇水塔街、鹿寨镇桥头街、鹿寨镇交通街、鹿寨镇矮岭村、鹿寨镇大桥路7号之一文轩铭园、鹿寨镇建中东路11号天禾广场、鹿寨镇建中东路20号翰林家园、鹿寨镇建中东路22号、鹿寨镇建中东路23号、鹿寨镇建中东路27号、鹿寨镇建中东路28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0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1号怡嘉荣府、鹿寨镇建中东路32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3号力生尚城、鹿寨镇建中东路33号鑫园小区、鹿寨镇建中东路33号之11龙湾小区、鹿寨镇建中市场、鹿寨镇建中东路34号、鹿寨镇建中东路2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5号、鹿寨镇建中东路39号、鹿寨镇建中东路43号、鹿寨镇建中东路45号、鹿寨镇建中东路47号、鹿寨镇建中东路49号、鹿寨镇建中东路51号、鹿寨镇建中东路52号、鹿寨镇建中东路53号、鹿寨镇建中东路55号鹿山家园、鹿寨镇建中东路102号、鹿寨镇建中北路34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8号、鹿寨镇建中北路32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6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4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2号、鹿寨镇建中北路18号、鹿寨镇建中北路17号、鹿寨镇建中北路1号、鹿寨镇建中北路4号、鹿寨镇建中北路20号、鹿寨镇太和街86号、鹿寨镇太和街87号、鹿寨镇太和街85号、鹿寨镇太和街84号、鹿寨镇太和街82号、鹿寨镇太和街81号、鹿寨镇太和街72号、鹿寨镇太和街70号、鹿寨镇太和街68号、鹿寨镇太和街66号、鹿寨镇太和街64号、鹿寨镇太和街62号、鹿寨镇太和街60号、鹿寨镇太和街58号、鹿寨镇太和街56号、鹿寨镇太和街55号、鹿寨镇太和街53号、鹿寨镇太和街51号、鹿寨镇太和街50号、鹿寨镇太和街47号、鹿寨镇太和街45号、鹿寨镇太和街43号、鹿寨镇太和街39号、鹿寨镇太和街31号、鹿寨镇太和街28号、鹿寨镇太和街27号、鹿寨镇太和街26号、鹿寨镇太和街9号、鹿寨镇太和街5号、鹿寨镇太和街4号、鹿寨镇太和街1号、鹿寨镇大桥路28号、鹿寨镇大桥路26号、鹿寨镇大桥路16号。(西至建中北路、太和街以东,北至洛清江南岸,南至建中东路,即建中北路与建中西路交叉点至五里亭北面。)

(来源:鹿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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