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解读
一、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
凡具有鹿寨县(含各乡镇)户籍,且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其是否享受其他任何补贴,是否领取养老金,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为: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0元。
二、办理程序
群众向村(社区)提出申请→村委会(社区)受理、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民政局备案。
高龄补贴由适龄老年人(已满或次月即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需提交:
(一)《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及承诺书》(一式三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或亲属)银行卡/存折账号(领取财政资金“一卡通”银行卡/存折账号)复印件。
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即刻受理;申请人无法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村委会(社区)核实老年人生存状况即可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办人原因。村委会(社区)将合格的申请材料上报乡镇民政办。
乡镇民政办对名单进行审批,审批后将发放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并在村委会(社区)公示栏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县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高龄补贴当月申请当月起计发,每月发放一次,每月30日前完成发放。当月申请未能及时审批当月发放的,次月予以补发。
三、需注意的事项
家属需配合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定期认证老年人生存状况,当老人去世、失联或户籍迁出时,老年人的子女、亲属或代办人要及时报告村委会(社区),由村委会(社区)上报乡镇民政办进行停发。高龄补贴从老年人去世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具体事宜,请咨询县民政局或所在乡(镇)政府社会事务办或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
鹿寨县及各乡镇咨询电话:
鹿寨县民政局:0772-6812730
鹿寨镇:0772-6824639
寨沙镇:0772-6552376
四排镇:0772-6582307
中渡镇:0772-6532627
平山镇:0772-6741779
黄冕镇:0772-6762992
江口乡:0772-6721789
导江乡:0772-6751125
拉沟乡:0772-6591055
鹿寨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