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处置情况的通告(鹿寨县柳螺源螺蛳粉店)、梁春光(个体工商户)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5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被抽检单位:鹿寨县柳螺源螺蛳粉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鹿寨县柳螺源螺蛳粉店的餐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2025年10月15日,本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G25-T24542),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检出)。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1、被抽检单位没有检验能力,无法自行发现大肠菌群会残留在餐具上;2、被抽检单位的碗以手工刷洗后自行消毒为主,存在消毒时间不充分的可能。
被抽检单位整改措施:清洗餐具时用大量流动清水长时间持续冲洗,冲洗干净后再用开水煮二十分钟,自然晾干后再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并保证消毒的时间足够长;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置密闭的保洁柜中,保洁柜也要定时清洗消毒。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被抽检单位:梁春光(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2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依法对鹿寨县江口乡江口市场蔬菜行的梁春光摊点当日销售的油麦菜(购进日期2025-08-22)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9月22日,本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G25-T19396),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值为0.24mg/kg)。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可能是种植户为了快速控制病菌,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间隔期规定,致使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积累,同时可能未在规定的农作物生长阶段使用农药等,使农药在农产品收获时仍有较高残留。
被抽检单位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并保存好详细的进货凭证以及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完善进货台账记录;谨慎选择供应商,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或大型批发市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