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 年下半年度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4-11-19 15:30


各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

根据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检查的通知》(LZZA2024-8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于近期开展 2024年度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202311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前在我局备案并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形成抽查项目清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每次抽查项目的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

二、抽查内容

抽查工作按照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要求开展。对招标项目的检查主要包括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要求、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评标报告、招标人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抽查对照专项抽查考评表(附件3-1)。

三、抽查组织

抽查工作由鹿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牵头并具体实施。抽查人员从市级建立的“抽查人员名录库”或自治区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查人员随机抽取2人,由抽查人员依照行业监管部门法定职责对所抽选项目进行检查分析。“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原则上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分别于9月30、11月30前报送至本级政管办。2024年度抽查时间分别定于8月下旬和11月下旬。

四、公开抽查结果

我局以“抽查问题记录表”方式将抽查问题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分类开展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发现的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犯罪行为及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专项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查分析报告编制,并自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鹿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广西・鹿寨)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参照检查事项清单提前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  

2.各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对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并按时将整改结果反馈我局。

3.抽查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联系人:陈卓为       联系电话:6815408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项目清单

2.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3-1.专项抽查考评表

3-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内容考评表

4.鹿寨县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鹿寨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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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 年下半年度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4-11-19 15:30   


各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

根据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检查的通知》(LZZA2024-8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于近期开展 2024年度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202311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前在我局备案并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形成抽查项目清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每次抽查项目的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

二、抽查内容

抽查工作按照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要求开展。对招标项目的检查主要包括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要求、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评标报告、招标人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抽查对照专项抽查考评表(附件3-1)。

三、抽查组织

抽查工作由鹿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牵头并具体实施。抽查人员从市级建立的“抽查人员名录库”或自治区组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查人员随机抽取2人,由抽查人员依照行业监管部门法定职责对所抽选项目进行检查分析。“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原则上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分别于9月30、11月30前报送至本级政管办。2024年度抽查时间分别定于8月下旬和11月下旬。

四、公开抽查结果

我局以“抽查问题记录表”方式将抽查问题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分类开展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发现的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犯罪行为及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专项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查分析报告编制,并自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鹿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广西・鹿寨)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参照检查事项清单提前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  

2.各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对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并按时将整改结果反馈我局。

3.抽查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联系人:陈卓为       联系电话:6815408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项目清单

2.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3-1.专项抽查考评表

3-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内容考评表

4.鹿寨县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鹿寨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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