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信息】拟征收土地公告
因鹿寨县2020年工业产业发展用地征迁百日攻坚行动“新胜大桥引道项目”建设需要,拟对鹿寨镇新胜村民委二坪屯、二兴屯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鹿寨县鹿寨镇新胜村民委二坪屯、二兴屯集体土地9.82亩。
二、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按《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鹿政规〔2020〕11号)文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二)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鹿寨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鹿政规〔2020〕14号)文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三、其他事宜
(一)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将一律不予补偿。
(二)拟征收土地的相关事宜可到鹿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咨询。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号城南美食城内排6栋9号;联系电话:0772-6869325。
特此公告
鹿寨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