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征告〔2026〕7号: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鹿征告〔2026〕7号
因实施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项目,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征收决定,现予以公告:
一、房屋征收主体
鹿寨县人民政府。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鹿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三、征收范围
鹿寨县鹿寨镇思义村民委七队(地名:大塘凸)。
四、房屋征收实施时间
(一)征收时间:自征收公告之日起实施。
(二)签约期限:自征收部门通知签约之日起90日内。
(三)搬迁期限:自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30日内。
五、不予补偿情形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新增或变更营业执照。
(四)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补偿按照《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文件执行。
七、办公室及咨询地点
鹿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地址:鹿寨县飞鹿大道61号城南美食城内排;联系电话:0772-6839519。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鹿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鹿寨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快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柳政办〔2012〕148号)和《鹿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鹿政办发〔2016〕22号)及《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鹿寨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鹿政规〔2023〕5号),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原则
房屋征收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征收范围
鹿寨县鹿寨镇思义村民委七队(地名:大塘凸)(详见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三、房屋征收主体、征收实施部门
(一)房屋征收主体:鹿寨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实施部门:鹿寨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四、征收签约期限和搬迁期限
(一)征收时间:自征收公告之日起实施;
(二)签约期限:自征收部门通知签约之日起60日内;
(三)搬迁期限:自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20日内。
五、征收房屋的补偿内容
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室外附属设施的补偿等内容。
六、不予补偿情形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新增或变更营业执照;
(四)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已被国土资源规划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没收处罚或限期拆除行政处罚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
七、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一)货币补偿
被征收非住宅用房为工业用房与工业用地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按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工业用房设备及附属配套等设施按《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鹿寨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鹿政规〔2023〕5号)给予补偿。
(二)产权置换
工业用房及设备、附属配套等设施采用货币补偿,工业用地可选择产权置换,按1:1比例置换同等工业用地。
八、房屋装修装饰及其他补偿标准
(一)房屋装修装饰补偿参照《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鹿寨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鹿政规〔2023〕5号)的标准执行。
(二)被征收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空调和供电、供水、供气设施等迁移费用,按《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鹿寨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鹿政规〔2023〕5号)的标准执行。
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
本补偿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附件: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附件
鹿寨县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创园四路)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