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鹿寨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鹿寨镇  |   发布日期: 2021-04-05 10:50   |  作者: 鹿寨镇

鹿镇政20217

    

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鹿寨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鹿寨镇人民政府  

202142

  

  

  

鹿寨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鹿寨镇的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2.3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1.1 鹿寨镇的河流分布情况

我镇积雨面积50平方公里  以上的河流有4条:分别是洛清江、石榴河、角塘河、水城河。其中洛清江是常流性小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61立方米每秒最大径流量为61.21亿立方米,从黄冕镇流经我镇新村、波井、窑上、思义、思贤、新胜、俄洲、交通8村。石榴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8立方米每秒,最大径流量为10.98亿立方米,流经大良、龙田、角塘、新胜、俄洲5个村。石榴河在俄洲村脚板洲屯汇入洛清江。角塘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62立方米每秒,最大径流量为0.47亿立方米,最大流量为94.3立方米每秒。流经龙田、角塘2村,于角塘村汇入石榴河。水城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1立方米每秒,最大径流量为0.89亿立方米,最大流量为176.3立方米每秒,流经大河村达梯屯、独羊村、石路村,于水城屯汇入石榴河。

2.1.2 鹿寨镇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鹿寨镇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温夏秋高冬春低,雨量夏丰冬少,具有旱、涝频繁的特点。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340-1680毫米,主要集中在4-8月份,其降雨量占全年的74.5%,年最大降雨量1580毫米(2008年),月最大降雨量为310毫米(20086月),日最大降雨量155.5毫米(2008613日)。由于雨量较大,时间集中,极易暴发洪涝、山洪、跨坝、滑坡等自然灾害。每年因汛期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上万元,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全镇经济的稳定发展。

2.1.3 鹿寨镇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等情况。我镇中部为洛清江下游冲积平原地带,四周为丘陵地貌与导江、四排、寨沙、雒容、中渡5个乡(镇)邻界,属典型山地地形,山峦起伏,沟壑纵横。以物理风化为主,加之岩层倾角大,故水土流失严重,易引起跨坝、滑坡等自然灾害。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鹿寨镇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鹿寨镇位于鹿寨县中部。政府所在地在鹿寨县城内,地理位置东经10944分、北纬2429分。东与寨沙镇接壤,南与导江乡毗邻,西雒容镇,北接中渡镇。幅员面积438.8平方公里,南北宽36.5km,东西长28.5km,属丘陵地貌。全镇辖17个村,6个社区居委会,全镇2016年总户数43402户,总人口为146996人。其中:农业户数15411,人口60479人,非农业户数为27991户,人口为86517人。分布情况是:大村村643户,2761人,思洛村371户,1418人;窑上村879户,3512人,波井村903户,3855人;新村944户,3857人,大良村855户,3762人;龙田村1382户,4824人,思贤村847户,3234人;新胜村1242户,5326人;俄洲村1012户,4224人,角塘村1159户,4592人;石路村864户,3199人,独羊村578户,2198人;大河村639户,2744人,龙坪村863户,3411人;交通村868户,2973人;思义村1001户,3392人,县农场273户,1062人;知青场32户,128人。

2.2.2 鹿寨镇现有耕地103905亩。农业经济占全镇经济结构较大比重,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0%,品种主要为水稻、玉米、薯类等。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为81690余亩,品种主要为油菜籽、花生、甘蔗等。园地面积69645余亩,主要产品为柚子、柑桔等。畜牧业则以生猪、山羊为主。

2.2.3鹿寨镇交通现状

鹿寨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水陆交通优势互补,全镇村村通公路

2.3鹿寨镇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 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鹿寨镇境内山洪灾害较为频繁,损失较大的有2次:一是1977625日。计24小时,降雨总达370毫米洛清江河水猛涨,淹没了我镇的窑上村、新胜村、波井村。5座山塘水库和1 座小(二型)水库垮坝,河流两岸被洪水冲刷,全镇损失粮食32吨,牲畜死亡322头,房屋倒塌1213间,经济损失1613万元。二是2005年的919日,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全镇61000多群众受灾,造成房屋倒塌1147,危房917间,11所学校停课,水毁路桥4座,公路毁坏50公里、通信线路150公里、农作物被淹面积53805亩,损失粮食50公斤,塌方6处。导致双塘屯、毛略屯、集益屯、思洛屯山体滑坡,大批水利设施被破坏。全镇直接经济损失6770万余元。

2.3.2 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造成我镇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短时间下暴雨;二是上游龙胜、永福两县下暴雨;三是雨量较大,下雨时间长;四是洛清江,石榴河河床低。因此,易引起洛清江,石榴河河水猛涨,遭受洪水的冲刷,以物理风化为主,加之岩层倾角大,故水土流失严重,易引起跨坝、滑坡等自然灾害。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

危险区涉及27个点,户数925户,人口4033人,耕地面积11292亩。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防御指挥机构

鹿寨镇成立防御指挥机构。防御指挥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四所、分管水利的领导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23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其人员组成见附表5。各村(居)委成立以村(居)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屯均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员。

4.2 职责和分工

4.2.1镇防汛指挥机构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4.2.2明确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4.2.4 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包括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

5  监测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5.1.1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本地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5.1.2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情况,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洛清江、石榴河要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5.2 实时监测

5.2.1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2.2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3 监测系统的设立:根据我镇实际,主要设立了29个监测点。其中4个点主要是观察滑坡情况,7个点采取人工观察溪河水位情况,18个雨量监测点。

5.3 通信

本镇主要选取广播、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

5.4 预报预警

5.4.1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根据气象部门信息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根据水利部门信息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根据国土部门信息发布。

5.4.2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4.3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4.4 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4.5预警方式:根据我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为手机短信;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 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6.1.2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6.1.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见附表3

6.1.4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1.5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6.1.6当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组)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

6.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一是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二是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2 抢险、救灾

7.2.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7.2.2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7.2.3 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7.2.4 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7.2.5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7.2.6 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在每年3月,镇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镇、村、组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8.2.2 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8.2.3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特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般包括: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等。

8.3.1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

对实施预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单位,由有权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条件组织防汛抢险而不作为,在防洪救灾工作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服从防洪抢险统一指挥,拒不执行防汛紧急情况下的处置预案的;截留、挤占、挪用抗洪救灾款物的;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8.3.2紧急转移纪律

各受威胁群众要听从指挥,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8.3.3灾民安置纪律

各安置点要无条件的接受临时转移群众,镇、村两级要保障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附件:1.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2.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3.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4.鹿寨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组成人员情况

5.鹿寨镇各村防汛抢险队员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镇党政办公室                     2021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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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鹿寨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鹿寨镇  |   发布日期: 2021-04-05 10:50    |  作者: 鹿寨镇

鹿镇政20217

    

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鹿寨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鹿寨镇人民政府  

202142

  

  

  

鹿寨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鹿寨镇的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2.3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1.1 鹿寨镇的河流分布情况

我镇积雨面积50平方公里  以上的河流有4条:分别是洛清江、石榴河、角塘河、水城河。其中洛清江是常流性小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61立方米每秒最大径流量为61.21亿立方米,从黄冕镇流经我镇新村、波井、窑上、思义、思贤、新胜、俄洲、交通8村。石榴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8立方米每秒,最大径流量为10.98亿立方米,流经大良、龙田、角塘、新胜、俄洲5个村。石榴河在俄洲村脚板洲屯汇入洛清江。角塘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62立方米每秒,最大径流量为0.47亿立方米,最大流量为94.3立方米每秒。流经龙田、角塘2村,于角塘村汇入石榴河。水城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1立方米每秒,最大径流量为0.89亿立方米,最大流量为176.3立方米每秒,流经大河村达梯屯、独羊村、石路村,于水城屯汇入石榴河。

2.1.2 鹿寨镇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鹿寨镇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温夏秋高冬春低,雨量夏丰冬少,具有旱、涝频繁的特点。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340-1680毫米,主要集中在4-8月份,其降雨量占全年的74.5%,年最大降雨量1580毫米(2008年),月最大降雨量为310毫米(20086月),日最大降雨量155.5毫米(2008613日)。由于雨量较大,时间集中,极易暴发洪涝、山洪、跨坝、滑坡等自然灾害。每年因汛期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上万元,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全镇经济的稳定发展。

2.1.3 鹿寨镇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等情况。我镇中部为洛清江下游冲积平原地带,四周为丘陵地貌与导江、四排、寨沙、雒容、中渡5个乡(镇)邻界,属典型山地地形,山峦起伏,沟壑纵横。以物理风化为主,加之岩层倾角大,故水土流失严重,易引起跨坝、滑坡等自然灾害。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鹿寨镇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鹿寨镇位于鹿寨县中部。政府所在地在鹿寨县城内,地理位置东经10944分、北纬2429分。东与寨沙镇接壤,南与导江乡毗邻,西雒容镇,北接中渡镇。幅员面积438.8平方公里,南北宽36.5km,东西长28.5km,属丘陵地貌。全镇辖17个村,6个社区居委会,全镇2016年总户数43402户,总人口为146996人。其中:农业户数15411,人口60479人,非农业户数为27991户,人口为86517人。分布情况是:大村村643户,2761人,思洛村371户,1418人;窑上村879户,3512人,波井村903户,3855人;新村944户,3857人,大良村855户,3762人;龙田村1382户,4824人,思贤村847户,3234人;新胜村1242户,5326人;俄洲村1012户,4224人,角塘村1159户,4592人;石路村864户,3199人,独羊村578户,2198人;大河村639户,2744人,龙坪村863户,3411人;交通村868户,2973人;思义村1001户,3392人,县农场273户,1062人;知青场32户,128人。

2.2.2 鹿寨镇现有耕地103905亩。农业经济占全镇经济结构较大比重,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0%,品种主要为水稻、玉米、薯类等。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为81690余亩,品种主要为油菜籽、花生、甘蔗等。园地面积69645余亩,主要产品为柚子、柑桔等。畜牧业则以生猪、山羊为主。

2.2.3鹿寨镇交通现状

鹿寨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水陆交通优势互补,全镇村村通公路

2.3鹿寨镇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 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鹿寨镇境内山洪灾害较为频繁,损失较大的有2次:一是1977625日。计24小时,降雨总达370毫米洛清江河水猛涨,淹没了我镇的窑上村、新胜村、波井村。5座山塘水库和1 座小(二型)水库垮坝,河流两岸被洪水冲刷,全镇损失粮食32吨,牲畜死亡322头,房屋倒塌1213间,经济损失1613万元。二是2005年的919日,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全镇61000多群众受灾,造成房屋倒塌1147,危房917间,11所学校停课,水毁路桥4座,公路毁坏50公里、通信线路150公里、农作物被淹面积53805亩,损失粮食50公斤,塌方6处。导致双塘屯、毛略屯、集益屯、思洛屯山体滑坡,大批水利设施被破坏。全镇直接经济损失6770万余元。

2.3.2 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造成我镇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短时间下暴雨;二是上游龙胜、永福两县下暴雨;三是雨量较大,下雨时间长;四是洛清江,石榴河河床低。因此,易引起洛清江,石榴河河水猛涨,遭受洪水的冲刷,以物理风化为主,加之岩层倾角大,故水土流失严重,易引起跨坝、滑坡等自然灾害。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

危险区涉及27个点,户数925户,人口4033人,耕地面积11292亩。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防御指挥机构

鹿寨镇成立防御指挥机构。防御指挥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四所、分管水利的领导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23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其人员组成见附表5。各村(居)委成立以村(居)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屯均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员。

4.2 职责和分工

4.2.1镇防汛指挥机构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4.2.2明确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4.2.4 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包括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

5  监测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5.1.1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本地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5.1.2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情况,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洛清江、石榴河要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5.2 实时监测

5.2.1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2.2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3 监测系统的设立:根据我镇实际,主要设立了29个监测点。其中4个点主要是观察滑坡情况,7个点采取人工观察溪河水位情况,18个雨量监测点。

5.3 通信

本镇主要选取广播、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

5.4 预报预警

5.4.1预报内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根据气象部门信息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根据水利部门信息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根据国土部门信息发布。

5.4.2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4.3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4.4 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4.5预警方式:根据我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为手机短信;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 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6.1.2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6.1.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见附表3

6.1.4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1.5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6.1.6当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组)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

6.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一是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二是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2 抢险、救灾

7.2.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7.2.2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7.2.3 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7.2.4 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7.2.5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7.2.6 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在每年3月,镇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镇、村、组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8.2.2 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8.2.3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特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般包括: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等。

8.3.1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

对实施预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单位,由有权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条件组织防汛抢险而不作为,在防洪救灾工作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服从防洪抢险统一指挥,拒不执行防汛紧急情况下的处置预案的;截留、挤占、挪用抗洪救灾款物的;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8.3.2紧急转移纪律

各受威胁群众要听从指挥,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8.3.3灾民安置纪律

各安置点要无条件的接受临时转移群众,镇、村两级要保障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附件:1.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2.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3.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4.鹿寨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组成人员情况

5.鹿寨镇各村防汛抢险队员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镇党政办公室                     2021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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