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鹿安全应急委〔202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6月19日10时以来,鹿寨县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我县部分乡镇出现强降雨,结合鹿寨水情、雨情实际情况,根据《鹿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鹿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决定自6月19日11时起启动鹿寨县防汛IV级应急响应。本次强降雨雨量大,山洪地质灾害、城乡积涝气象风险很大,需加强防范。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和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鹿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