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发[2008]21号:关于开展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鹿政发[2008]21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4月是全国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也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关键时期。为控制各种传染病在我县暴发和流行,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巩固我县创建卫生县城成果,决定在四月份开展以除“四害”为重点的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活动的主题是“清洁家园,健康奥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共卫生意识
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本乡镇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做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春季除害灭病、预防保健科普等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目的、意义和步骤,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开展“创建”活动与发展经济、改善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密切关系,通过全面的宣传发动,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意义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增强全体市民的爱国卫生意识,在全县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掀起全民积极投入爱国卫生月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新高潮。
二、全面开展春季除“四害”和脏乱环境清理整治活动
(一)大力开展春季除四害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全县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单位和社区,做好“四害”孳生场所和密度的调查、分析,根据不同环境特点和春季“四害”各自的孳生消长规律,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利用各种手段杀灭“四害”。为保证除“四害”效果和防止鼠药中毒事件发生,根据国务院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全县除“四害”用药统一由县疾控中心组织供应,公共场所灭鼠投药及全县寄宿小学的灭蚊用药由县疾控中心提供并负责指导及密度监测,各乡镇、各部门和驻鹿各单位要根据县爱卫会的统一部署,购买消杀药物,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投药。
(二)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各乡镇、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按城乡清洁工程的要求,广泛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清扫各自区域的环境卫生,疏通沟渠,清理卫生死角,在农村以清理垃圾、粪便为重点,加强对山泉引水的水源保护,加强人畜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对禽畜粪便要坚决做到日产日清,清理后要运出村外集中存放,并加强对村容村貌的治理工作。
(三)加强健康教育,防控疾病发生、流行。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加强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知识竞赛活动。卫生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公共场所特别是“五小行业”的卫生规范化管理,餐饮行业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日常监控检查,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预防各类传染病发生和流行,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4月1日-15日为宣传发动、监测、清理“四害”孳生场所时间。
(二)4月10日-20日为全县统一灭鼠投药、灭蟑、灭蚊、灭蝇消杀时间,购买除“四害”药品请到县疾控中心消杀服务部(教育路口原防疫站)。
(三)4月1日-23日为开展“清洁家园,健康奥运”活动阶段。
(四)4月24日为全县统一大清扫时间,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五)4月24日-26日为全县检查验收时间。
四、活动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抓好活动月的检查督促,同时要及时进行总结,将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5日前交县爱卫办,以便汇总上报市爱卫办。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