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发[2003]3号:关于做好甘蔗砍运及救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信息办  |
发布日期:
2006-06-23 11:28
 | 作者:
李石胜
鹿政发[2003]3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甘蔗砍运及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制糖企业:
2002/2003年榨季全县有蔗面积18.8万亩。根据近期重新估产,进厂原料蔗达100万吨左右。到元月8日止,全县已进厂原料蔗35.3万吨,占估产任务35.3%,尚有64.8万吨原料蔗未进厂,榨季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2002年12月26日、2003年元月5日—8日,我县连续3次遭受冰粒、雨夹雪及霜冻的严重灾害,导致我县糖料蔗大面积倒伏和冻坏,灾情比较严重。为确保榨季工作的有序进行,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
制糖企业,必须对这次灾害有充分的认识,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砍、运、榨、种及灾后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抓好抗灾救灾工作,并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及时核实甘蔗受灾情况,如实做好汇报,按受灾轻重情况,适当合理地调整砍、运计划。坚决维护好砍运秩序,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走后门,坚决杜绝坑农伤农现象发生,在砍运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制糖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开足
马力,加大压榨量。要千方百计确保不断槽,最大限度地减少蔗农的经济损失。要安排好春节期间的生产,确保按计划砍运榨顺利进行。
三、要确保进厂原料蔗任务的完成。由于本榨季
雨量较多,蔗区道路损坏严重,给运蔗车辆带来很多困难。为此,各乡镇要组织群众边砍蔗边抢修蔗区道路,确保晴雨畅通。各制糖企业要千方百计从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四、要确保甘蔗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要做好留种准备工作,将可留种的蔗地作为种蔗地加以保护,能留种的尽可能留种;要加强对宿根蔗的管理,发动群众采用地膜覆盖加以管护,不要轻易挖蔸。从现在起20天内,所有蔗种均不宜砍收种植和带表进厂,待其恢复生机后再砍收做种。
五、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和服务于当前的救 灾工作,各制糖企业要加强对运蔗司机安全生产的教育,确保榨季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ОО三年元月九日
主题词:农业 甘蔗 救灾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月9日印发
(共印25份)
分享本页面至: